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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06 11:42:58 来源:网友分享 编辑:趾高气扬

“炫富女”喜提公租房?这事需要说清楚 | 新京报快评

涉事女子在社交平台上高调分享自己的奢华生活。截图来自网络

这两天,深圳一名“炫富女”申请到公租房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据海报新闻报道,有网友披露,自2017年起,这名张姓女子就在社交平台上高调分享自己的奢华生活:自驾游“油费8千多、过路费6千多、餐饮2万1左右”、买房“刚交了钥匙,近100平”、买包“28500,灯光下还带着点闪”、“没啥吃的,吃了一天的黑松露饭和烤海参”等。

这样一名有住房开豪车买奢侈品的女子,却被网友扒出,前不久成功申请到了一套深圳市凤凰英荟城公租房。“炫富”跟“公租房”挂钩,这事儿里里外外都令人疑惑。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在社交平台上晒一晒自己的美好生活,倒也无妨。一般人即便对此有些羡慕,也总归是各人有各人的人生,无可厚非。只是,当这种“炫富”行为与公租房发生关联,问题显然就不那么简单了。

众所周知,公租房并非普通住宅,而是一种限定了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的政策性住房。其面向的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是一种进行公共租赁的保障性住房。

简单说,入住公租房是有门槛的。这门槛,就是收入低、住房条件差,也即公租房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而其申请、审核、复核,也有一整套严格的制度程序。

从深圳这名女子分享的个人生活状况看,其与公租房的“双门槛”并无关系。这样一名生活富足的女子,倘若真能申请到用于保障困难群体的公租房,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现了疏漏,恐怕是有必要查清楚的。

公租房是一种兜底保障的政策性住房。资料图。图/IC photo

当然,对于公租房“门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也规定,“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城市也确实逐渐放宽了公租房的申领条件。就在前不久,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翟波也发文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收入困难家庭。

但要知道,即便再扩展范围,也应遵循公租房基本的政策指向,即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其兜底保障的性质也没变。

去年9月,住建部副部长姜万荣在“中国这十年”发布会上表示,到2021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通过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解决了大量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可见,公租房的保障性质从来没有改变过,也不应该被扭曲。至少在目前,通过公租房保障的“住有所居”,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对公租房申请人,深圳方面也明确了不得在该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等限制性条件。

针对此事,尽管当地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已回应称,“不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但自称买房“刚交了钥匙,近100平”的该女子,是否确实已有住房,理应认真核查公布。而且,网友质疑该女子此前也曾入围当地某安居房项目名单,也宜有相关情况调查说明。

毕竟,目前仍在发酵的此事,不仅刺激着公众情绪,对地方政府以及公租房的公信力也是一种破坏,不能听之任之,而是要有一个清清楚楚的调查、明明白白的说法。也只有公开透明地把好入口关,力避有人不当得利,方能确保公租房兜底保障的政策初衷。

撰稿 / 龙之朱(媒体人)

编辑 / 刘昀昀

校对 /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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