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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收近百亿,该游戏却移除了开箱奖励;苹果商店或将放开第三方下载 | ...
一周说「法」系列文章将搜集当期游戏行业的相关资讯,并以法律角度进行盘点和解读。
01 苹果或将于2024年允许第三方渠道下载应用欧盟出台的《数字市场法》要求科技公司允许用户安装第三方应用程序,并让用户更轻松地更改默认设置。而这一要求或将推动苹果公司于2024年允许用户自第三方应用市场将应用程序下载至iPhone及iPad。
Apple公司多年来一直在谴责不使用App Store而通过第三方渠道安装软件的行为,此前针对《数字市场法》相关规定进行游说的过程中,Apple公司辩称并认为侧载可能会在消费者的设备上放置不安全的应用程序并侵害用户隐私。
为了防范引入第三方应用市场后,苹果设备中出现不安全的应用程序,Apple内部正在讨论强制执行某些安全要求的想法,即使软件是通过第三方应用市场进行分发的,此类应用程序还可能需要由Apple验证——而这一过程可能会产生费用。
同时,Apple公司尚未就应用程序中安装第三方支付系统做出最终决定——这同样是《数字市场法》所提出的合规要求,如同时开放第三方支付系统的介入,用户将可以绕开苹果既定的支付渠道,购买订阅服务或进行游戏内购。
苹果在2022财年从欧洲(包括欧盟和英国)创造了约950亿美元的收入,欧洲地区是苹果全球营收的第二大市场,苹果公司显然也愿意履行《数字市场法》所提出的合规要求,而引入第三方应用市场必然会降低App Store的利润。这不是苹果第一次必须做出重大改变以遵守当地法律,苹果公司还计划在2023年的新一代iPhone上使用TYPE-C接口,而不是 Lightning接口,同样也是为了满足欧盟法规。
如确定允许欧洲地区苹果渠道介入第三方应用市场,游戏出海厂商将对于上架渠道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新版本更新的时效性将不再完全受制于苹果渠道的审核效率,同时避免了苹果渠道的高额抽成,在利润率方面可以得到比较实际的优惠。
但各应用市场之间对于上架软件的开发需求势必存在差异,为满足第三方商店的开发要求,同时面对苹果对于上架第三方市场的应用程序可能存在的更新审核要求,游戏开发者对于后续产品包体的开发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02 Supercell移除《荒野乱斗》战利品箱Supercell旗下的手游《荒野乱斗》(Brawl Stars)将从12月12日起移除战利品箱。据项目负责人Frank Keyenburg介绍,所有随机元素将从游戏中完全消失。
玩家不再需要猜测哪个角色以及他们将因执行某些动作而获得什么奖励。根据开发者的说法,在 《荒野乱斗》 相应更新发布的当天,玩家收到但没有时间领取的所有奖励将自动添加到他们的库存中。系统“荣耀之路”和Brawl Pass将被完全重新设计——代替当前的随机奖励,将有非常具体的奖品,玩家将能够计划他们的行动并为自己设定目标。
根据 Keyenburg 的说法,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完全消除“随机”的任何元素,并使 《荒野乱斗》 成为一款更加诚实和可预测的游戏。奖励系统本身将被称为Starr Road及其框架内的各种元素,玩家将能够购买一种新货币——积分。
图为《荒野乱斗》海外版截图
Appmagic数据显示,截止到目前,《荒野乱斗》的全球累计下载量已经达到3.55亿次,营收超过了12.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7亿元)。
诺诚评论:
近年来,全球各国对战利品箱玩法的监管愈发严格。从比利时、荷兰对战利品箱进行调查,到西班牙、澳大利亚提出法律议案,全球各国加强对战利品箱的监管。
尽管如此,但多数国家并不禁止游戏内的战利品箱(无法反向兑现),将监管重点放在成瘾性、年龄限制等方面。
此次《荒野乱斗》完全删除了游戏内的战利品箱(包括免费和付费宝箱),更改了游戏的奖励系统,剔除了游戏内的随机元素。此次更改或许是Supercell应对战利品箱全球监管态势下的策略。
03 私服游戏再遭严打,12人被集中起诉12月9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集中起诉了6件12人侵犯著作权案件。这12名被告人均是通过私人网络服务器将正规网络游戏改版,供玩家游戏,从中收取费用,非法经营金额近200万元。
据悉,陈某是某游戏的资深玩家,明白该游戏虽然看似过时,但很多人仍对其有情怀,玩这款游戏的人也苦于升级较难颇感“意难平”。
“快速升级”就是市场需求,2021年底他与自己有技术经验的同事杨某、同学刘某三人一拍即合,他们从网上搜集了该游戏客户端,通过修改游戏脚本,制作成不同版本的游戏,放在QQ群上供玩家下载,并通过让玩家登陆至陈某租赁、架设的私人网络服务器,以向玩家出售点券进行获利。
三人分工明确,按股份分红,杨某负责整体技术支撑,占股份20%;刘某负责游戏私服日常运营,占股份30%;陈某负责游戏全面工作,占股份50%,好像是“挺正规的一家公司”,实际上都是违法犯罪的不同角色。
其他几起案件的被告人也均是采取类似的方式进行经营,侵犯了该游戏版权人的权利。
诺诚评论:
当前,包含私服开发、代理、经营以及发布、推广、提供支付平台等在内的“私服一条龙服务”已非常猖獗,其本质就是未经过著作权人许可而私自运营游戏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侵权人为了增强游戏的刺激性,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对游戏脚本和游戏规则不加限制的修改,使玩家更容易沉迷其中。这类私服游戏平台缺少有效的监管,极易滋生网络、网络等违法犯罪乱象。
因此盗版游戏不仅侵犯著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严重损害游戏参与者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04 游戏停服不得索赔?消委会点评网游七大霸王条款12月13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对网络游戏的七类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分析,包括:
(一)免除终止游戏服务时游戏运营企业的补偿或赔偿责任
条款:“不管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游戏服务,用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自行处理游戏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或停止使用用户账号、游戏虚拟物品等相关事宜。用户不得因终止游戏服务而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再能继续使用用户账号、游戏虚拟物品等而要求的赔偿。”
点评意见:网络游戏中购买的游戏货币、游戏服务等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消费者依法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利。《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它方式退还用户。”
上述条款却规定网络游戏服务终止后游戏运营企业对消费者所受损失免责,不当排除了消费者获得赔偿的权利,免除了企业的法定补偿或赔偿责任。
(二)免除终止游戏服务时游戏运营企业的公告或通知责任
条款:“用户或XXXX公司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服务。XXXX公司有权单方不经通知终止向用户提供某一项或多项服务;用户有权单方不经通知单方终止接受XXXX公司的服务。”
点评意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负有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如需终止服务,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并说明理由,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计划终止其产品和服务提供的,须提前60天予以公告。
上述格式条款规定游戏运营企业和消费者均有权单方终止双方服务协议,看似公平,实际上免除了网络游戏平台法定告知或通知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排除消费者在游戏运营企业处理休眠或不活跃账号时的知情权、财产权等权利
条款:“用户注册XXXX游戏盒账号后,连续3个月不登录使用的,XXXX游戏盒有权注销该账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为了优化服务器负载,给更多用户营造更流畅更稳定的游戏环境,本公司将有权对服务器中部分不活跃用户账号的游戏角色(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限内未登陆、没有充值记录、游戏等级低的游戏角色等)进行统一、不定期的清理,并采取封停账号、删除档案或封禁IP等措施。不活跃账号的界定和具体清理规则视不同游戏而不同,根据不同游戏,本公司保留不活跃账号的自主判断权。”
点评意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对账号采取的限制性措施,直接导致消费者在游戏中的虚拟财产被清零,而运营企业不仅未设置事前提醒或者通知程序,也未提供事后救济措施及途径,排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和求偿权,免除了自身可能存在的赔偿责任。
(四)免除游戏运营企业保障消费者虚拟财产安全的相关责任
条款:“如有系统故障、安全漏洞(Security Vulnerability)、程序缺陷(Bug)、程序出错等问题,XX有权把游戏的资料还原到一定日期,以维护游戏之平衡。用户知悉并理解,并不会因此要求补偿或赔偿。”
点评意见: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网络虚拟财产安全。
而依照上述格式条款,消费者遭受的虚拟财产损失不能要求游戏运营企业补偿或赔偿,排除了消费者的求偿权,免除了游戏运营企业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依法赔偿消费者财产损失等法定责任。
(五)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条款:“您明确同意使用XXXX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您自己承担;因您使用XXXX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您自己承担,XXXX对您不承担任何责任。XXXX向您承担的赔偿责任以您已向XXXX支付的费用为前提,并以扣减XXXX已提供的网络服务价款后的剩余部分的费用为基准计算;如您未向XXXX支付任何费用的,XXXX免于向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点评意见:消费者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如因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过错导致消费者网络虚拟财产受损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消费者的实际损失。
上述条款要么规定使用网络游戏服务的风险及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绝对化免除自身责任,要么不当限制了游戏运营企业对消费者的赔偿数额,减轻自身赔偿责任,排除限制了消费者的求偿权、公平交易权。
(六)排除消费者在游戏运营企业处理其涉嫌违规行为时的知情权、财产权等权利
条款:“用户理解,如XXXX公司发现或者收到被侵权人举报或投诉用户的行为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服务条款规定情形的,XXXX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不经通知随时采取限制、中止、冻结或终止用户对服务的使用等措施,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等;由此给用户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用户资料、邮件和虚拟财产及相关数据、增值服务、产品或服务等的清空或无法使用等),由用户自行承担且XXXX公司不退还用户已支付但尚未使用完毕的费用。”
点评意见:消费者不仅无从知晓自己被采取限制措施的缘由,也丧失了提出异议、自我抗辩、申诉的权利。该条款不当排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异议权、财产权、求偿权等相关权利,也直接免除了游戏运营企业赔偿责任,尤其是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故应被认定为不公平格式条款。
(七)免除经营者修改协议时的通知责任
条款:“XX公司有权在必要的时候修改本协议条款,敬请用户定期查询有关内容。用户如继续使用本协议涉及的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应当卸载游戏软件、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XX服务。”
点评意见:根据上述格式条款,消费者在对协议修改内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协议涉及的服务即被推定同意修改内容,限制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接受修改内容的权利,违背了消费者的真实意思表示,违反平等、自愿、公平等原则。条款不当免除了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对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限制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关注】有APP号称“看新闻能赚钱”,真相你想不到…
“看新闻能赚钱”“随时提现不受限”……近期,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经常出现类似的新闻类APP广告。
记者调查发现,多款号称“看新闻就能赚钱”的APP,根本没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新闻”也多为猎奇、八卦等垃圾信息;所谓“看新闻能赚钱”也只是广告噱头,高额金币只能折现几毛钱,提现面临种种套路。
记者实测:广告频现网络,
“能赚钱”有诸多限制条件
济南市民刘希同近日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一则名为“淘头条”的新闻APP广告,广告宣称看新闻可以赚零花钱,一天可以赚几十元,新注册用户还可以获得18元红包,当天可提现。
刘希同下载后发现,不仅需要绑定微信号、手机号,还需要完成平台规定的各项任务才可以赚取金币。“广告上宣称赚钱很容易,但实际流程很复杂,收益和宣传的也明显不符。”刘希同说。
记者进入某短视频平台浏览了十几分钟,先后出现“闪电盒子”“蚂蚁头条”“微鲤看看”“小鸟看看”等多款打着“赚钱”噱头的新闻APP广告。一些应用市场的统计数据显示,“淘头条”“微鲤看看”等应用的下载量均突破40万。
一些受访者表示,“看新闻赚现金”这类广告吸引不少人下载相关APP,原因在于广告中经常使用“首次注册奖励5000金币”“登录即可获得1000金币”等标语。
记者下载了多款相关APP发现,所谓的金币并不等同于现金,广告中宣称的高额金币折算成现金,往往只有几毛钱,并且只有累计赚到30元后才可提现。一些APP在广告中还宣称“挂机5分钟提现十几元”,记者测试后发现并不能实现。
记者发现,这类APP还存在过度索取用户权限、更改手机设置等问题。多款APP要求用户必须允许读取地理位置和通讯录信息才可以打开。记者测试中发现,打开一款APP后,自己的手机锁屏壁纸已被更改为软件背景,解锁屏幕后有不间断的弹窗消息出现,影响手机正常使用。
有的没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有的以奖励的名义发展下线
记者调查发现,此类APP虽然打着新闻资讯的旗号,但平台上的内容有不少低俗信息。记者近日打开“淘头条”,发现首页推荐的内容标题为“加微信教你空闲时间在家怎么用手机赚钱”“女子赌气离家,晚上回家却见到这一幕”“奶奶一眼看出保姆跟儿子关系不一般”,主要为八卦、猎奇等。有些内容还打黄色擦边球,配上诱惑性图片。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通过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但记者在国家网信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主页中进行查询,“淘头条”“亿刻看点”等多款APP未能查到相应资质。
记者调查发现,有的APP还以各种高额奖励来鼓励用户以“收徒”的名义发展下线,吸纳更多使用者。有的APP规定首次邀请好友给予10000金币奖励,邀请到的好友完成相应任务,再给予30000金币奖励;有的发展下线的奖励则更具诱惑性,宣传页面上写着邀请一位用户返现6元钱,邀请100位以上用户,最高可返8500元。
业内人士表示,所谓发展下线就有奖励,实际上存在不少猫腻。老用户邀请到新用户后,需要新用户做完平台给的新手任务后才能给予返现,而平台给新用户的任务,则是继续发展下线。之所以鼓励用户发展下线,是因为这些平台中有大量广告,平台需要广告点击量来赚取利益。
违规APP亟待规范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APP不具备资质发布或转载新闻,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相关规定。近两年,各地网信部门多次对未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违规发布、转载新闻,传播涉黄涉暴及虚假信息的网站和APP予以查处、关停。
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公安、网信部门开始对此类APP进行打击。今年3月贵阳警方查获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开发出一款名为“闪阅精灵”的APP,宣称在该软件上阅读新闻,每天能赚取40元至80元不等的收益,并在短视频平台上进行宣传。骗取大量网民信任后,借机向用户兜售“激活卡”,被查获时涉案金额达100万元。
相关专家认为,一些以“看新闻能赚钱”为噱头的APP传播大量垃圾信息,过度索取用户权限、获取个人信息,扰乱了新闻阅读市场秩序。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匡文波认为,对于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APP,应加大查处力度。各类手机应用市场也应尽快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并对违规APP进行下架处理。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鼓励发展下线,使得老用户、新用户之间构成了上下层级,并以参加者本人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形成“金钱链”,部分模式与传销的构成要件相似,应尽快对此类行为进行规范。
匡文波等专家建议,读者要对以金钱诱惑、鼓励发展下线的APP自觉抵制。加强对低俗违法内容的辨识能力,一旦发现平台上有谣言、涉黄等信息,积极向主管部门举报,避免因贪小利而成为不良信息扩散的“帮凶”。
来源:新华社,记者:邵鲁文、余俊杰
本期编辑:崔鹏、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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