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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8 12:21:11 来源:网友分享 编辑:无药可救

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硕博贯通实验班“元班”扩招100人

来源:【未来网】

据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副主任陈伟介绍,该校2023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830人,未来学院本硕博贯通培养实验班“元班”增加招生计划100人,面向绝大多数省份招生;“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新增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招生专业。

一、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学校基本情况。

陈伟: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2017年和2022年在第一轮和第二轮“双一流”评选中,学校均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信息与通信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北邮的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及电子科学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进入A类。其中信息与通信工程为A+,为该学科全国最高水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A,电子科学与技术为A-,均进入这两个学科全国前十行列。

北京邮电大学作为国内信息通信领域的最高学府,始终保持着突出的学科实力和明显的专业优势,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网络空间安全(大类招生)、人工智能(大类招生)等优势特色领域的专业(类)往年录取生源质量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学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除新建专业外,本科招生专业100%入选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2023年学校招生政策有哪些亮点或新变化?

陈伟:从本科招生的变化点和亮点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1)未来学院增加招生计划,面向绝大多数省份招生。

未来学院集聚学校最具优势特色专业,开设“元班”,按计算机类(元班)、电子信息类(元班)两个大类招生,实验班采用弹性化“长学制”,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培养信息科技领域卓越工程师和领军人才。2023年扩招至200人,招生计划将覆盖绝大多数省份。

(2)“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

学校“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通过科学选才鉴才、注重大师引领、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深化国际合作等方式,培养计算机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

(3)玛丽女王海南学院扩大招生规模,增设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校2022年设立玛丽女王海南学院。招生计划由去年的90人增加到今年的150人,同时增设“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学院紧密围绕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要求,引进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在计算机科学和信息学等方面的教育和学科资源,与学校两个“双一流”学科群相融合,建设具有理工融合、医工融合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一流本科专业。

(4)新增“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

学校新增“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聚焦解决高速通信集成电路与光子芯片“卡脖子”问题,培养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实现集成电路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做出应有贡献的卓越创新人才。

在招生专业设置方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一起以“电子信息类”的名称大类招生。

(5)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和北京电影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开展联合学士学位培养。

学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2023年起,与北京电影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开展联合学士学位培养,依托北京邮电大学的信息科技优势和北京电影学院浓厚的人文艺术气息,建设以“数字创意+人工智能”为专业特色,技术与艺术深度融合的宽口径计算机类专业。

三、2023年学校招生计划如何安排?有无增减?

陈伟:今年学校的招生计划是3830人,较往年略有增加。今年各省招生计划数与往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目前已经上报教育部审批,请于6月上旬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或者关注学校本科招生微信平台。

在招生计划制定过程中,学校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和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以及各专业办学情况,适当增加了国家战略急需专业的招生规模。

四、学校的录取原则有何特别之处?哪些专业有特殊要求?

陈伟:我们今年的招生录取规则和往年相比,同样变化不大。政策的稳定性更便于考生参考往年的招生录取数据进行报考。下面介绍一下考生和家长在报考过程中关注度比较高的几项录取规则:

(1)不设专业级差

学校今年在录取时继续不设置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在报考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去充分选择理想专业,但还是要注意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尤其是在平行志愿省份中,建议考生要服从专业调剂,避免退档的风险。

(2)平行志愿批次提档后不退档

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提档后不退档。

同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也会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招生专业计划,以让更多的考生能够满足专业志愿。

(3)提档比例

在招生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4)政策性加分

对于省级招办认可的政策性加分,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高考文化课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

五、请您介绍一下学校在本科人才培养方面的举措。

陈伟:学校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瞄准世界科学前沿和关键技术领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大力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和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建设。面向卓越工程师培养,践行“厚基础、强交叉、重创新”的理念,不断探索ICT关键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与新模式。

学校面向“网络强国”和“数字经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国家对信息科技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聚集全校优质资源,2022年学校成立未来学院,实施跨学科本硕博贯通培养,强数理基础、重学科交叉、施一人一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信息科技领域卓越拔尖人才培养体系。未来学院按电子信息类(元班)、计算机类(元班)两大类招生,采用弹性化“长学制”和“导师制”,实现本科与研究生阶段课程体系和培养过程的全面融合优化,提升未来领军人才所需要的能力素养;引入行业头部企业等产业资源。凡是完成本科阶段学业综合评价要求的学生,均可在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关键基础软件等国家急需人才领域的学科或专业范围内获得保研资格;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学校“计算机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通过科学选才鉴才、注重大师引领、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深化国际合作等方式,培养计算机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和领军人才。

学校多措并举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等学院也分别开设“英才班”或“实验班”,实施特殊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学生参与项目研究,突出培养学生的探索性、创新性、实践性综合能力。

学校与华为公司共建“北邮-华为学院”,以三个“顶尖”、两个“创新”为人才培养核心特色,即顶尖的人才培养质量、顶尖的人才培养平台、顶尖的人才培养环境和“创新”的科技攻关特区、“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引领和支撑中国特色先进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发展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依托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组建双创实验班,依托学校优质的科研、教学、企业和国际化联合培养资源,采取导师制、个性化、开放和动态管理等特色培养方式,培养创新创业拔尖人才。

六、请您介绍北京邮电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情况。

陈伟:学校今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六个专业。这六个专业均为北京邮电大学和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合作办学。

其中,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7万元/年,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8万元/年,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0万元/年。

学校上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在北京、天津等高考改革省份,专业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在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安排有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这六个专业在平行志愿省份本科批次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单独代码招生。“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这个名称仅限有意向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时使用,并不代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实际办学地点。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同时注册北京邮电大学和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两校的学籍,完成学业且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将获得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获得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考生报考时需要注意什么?您对考生填报志愿有什么建议?

陈伟:在当前新高考模式下,高校专业的优势特色和人才培养水平将成为更加重要的参考因素。考生可综合参考各院校专业或者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招生计划安排、往年录取分数及对应全省排名情况(只能作为大致参考),充分了解所报考高校的招生政策,合理做好志愿规划,院校志愿间拉开梯度,力争院校和专业都能达到尽量理想的选择。

当然,无论是高考改革省份,还是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请务必要综合参考各高校发布的招考信息和招生政策,同时,拉开梯度,要选好冲、稳、保的院校,建议冲的合理,保的有把握。专业选择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与爱好合理选报专业志愿,并建议服从专业调剂,这样会增加考生被录取的机会。

八、学生入学以后,如果发现报考的专业不合适自己,是否有转专业的机会?请介绍一下转专业政策。

陈伟: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对于大部分专业实施转专业申请零门槛政策,也就是“转出不设限,转入有考核”。让学生们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爱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大一上学期结束和大一下学期结束时,分别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其中,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九、请您介绍一下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陈伟:关于奖学金方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社会赞助奖助学金以及其他的一些荣誉奖项。近几年,学校每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覆盖率近60%。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奖、勤、助、贷、补、捐”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长效机制,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和就业帮扶,培养学生爱党爱国情怀,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校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先行入学并获得生活补助。入学后,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以及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国家、学校的资助以及自己的努力让自己顺利完成学业。

十、学校近几年的就业及深造情况如何?

陈伟:北京邮电大学毕业生在信息科技领域深受欢迎,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多年来学校本科生就业质量一直保持领先水平,深造率保持在65%左右,位列全国重点大学前列。

在现代信息社会,信息科技正引领和深刻改变着社会的每一个方面。掌握了信息技术,在未来职场发展就将具有明显的高端优势。北京邮电大学毕业生聚焦5G、芯片、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等战略性新兴领域就业,主要行业分布在通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超过50%,主要就业单位性质为国有企业,占比近50%。学校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最主要的人才基地和拔尖人才的摇篮,毕业生主要就业单位包括中农工建四大银行,华为、中兴、百度、腾讯、阿里巴巴、微软、IBM等知名信息科技企业,50%本科毕业生签约世界500强企业。与此同时,学校毕业生也深受外交部、网信办等国家部委,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等重点单位的青睐。

北京邮电大学毕业生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以“传邮万里,国脉所系”的情怀,积极踊跃地去到国家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重点地区就业创业。2022年,学校有接近70%的毕业生选择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就业、有超过60%的毕业生服务国家京津冀一体化建设、有超过75%的毕业生进入高新技术领域就业创业。

十一、请您介绍一下学校咨询方式或联系方式。

陈伟: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0945,62289945

北邮本科招生网:https://zsb.bupt.edu

北邮本科招生电子邮箱:zsb@bupt.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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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 “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本科办学地点有西土城路校区、沙河校区和海南校区: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海南校区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2023级学生各专业(类)办学地点如下:

  电子信息类(元班)、计算机类(元班)、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金融科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类、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为一年级在沙河校区,二、三、四年级将根据学校规划安排在沙河校区或西土城路校区;

  网络空间安全(大类招生)、自动化类(智能机器人与智慧物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英语、法学、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办学地点在沙河校区;

  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在海南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投放。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信息科技前沿,培养高端急需人才,北京邮电大学设立未来学院,开设“元班”实验班,招生专业名称为电子信息类(元班)和计算机类(元班)。

  第十二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北京邮电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六个专业。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办学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三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关于退档。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关于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学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原、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于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建议色盲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七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要求详见其招生简章)。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英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九个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选考科目为物理或者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不限选考科目要求或者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类)(英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河北、辽宁、浙江、山东、重庆五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二十条 关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学校时须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当年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所在省份招生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参考。

  第二十一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经学校认定具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学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由学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2023年学费标准:金融科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法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四年级16000元/年;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万元/年;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8万元/年;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类)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沙河校区和西土城路校区住宿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海南校区住宿费标准将参照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勤、助、贷、补、捐”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学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电话:010-62281998。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d/file/gt/2023-09/xe4nqvvfkiw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为https://zsb.bupt.edu/,电子信箱为zsb@bupt.edu。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传真)。微信公众号:北邮本科招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邮电大学。

高考志愿@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距西土城路校区约25公里。2019级各专业学生一、二、三年级教学安排在沙河校区,四年级教学安排地点将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安排确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书记、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我校今年共有42个本科专业,其中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这个名称仅限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填报志愿和我校录取时使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教学安排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一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

第十二条 关于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时,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第十三条 关于退档。对于除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其他统考考生,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信息与通信基础科学),不宜报考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十五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十九条 关于上海市考生。上海市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上海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上海市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者、数学科目分数高者。

对于上海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我校将其纳入自主招生的报名要求和初审评价中。

第二十条 关于浙江省考生。浙江省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浙江省考生,投档时将按照专业投档,无专业间分数级差。

对于浙江省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我校将其纳入自主招生的报名要求和初审评价中。

第二十一条 关于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分专业依次比较高考实考分数、文理科奖励分、选考科目等级、数学科目分数,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A、AB+。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的考生也须达到上述等级要求。

第二十二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关于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经我校认定具有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学费

第二十五条 2019年学费标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会计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法学、邮政管理(互联网与智慧物流)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年级开始按学分收费,三、四年级共需修读80学分,400元/学分;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7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类)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电话:010-62281998。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www.bupt.edu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为zsb.bupt.edu,E-mail信箱为zsb@bupt.edu。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传真)。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邮电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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