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宝图片(金元宝)
金元宝的收藏及真假的辨别,附最新收藏价格表
古代把金元宝称之金锭,而到现代金元宝(goldcoin)其外文意思等同于金币,属古代流通钱币,在中国钱币史上,正式把金银称作“元宝”,始于元代。不外,早在唐初开元通宝年间,民间就有取其硕大、珍贵之意,读为“开通元宝”的。而元代称金银钱为“元宝”,则是元朝之宝的意思,黄金叫做金元宝,银锭叫作银元宝,既有政治寄义,也是对金银钱币约定俗成的通称。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古代的金元宝越来越少,为此其价值也就越来越高,收藏者也把眼光盯上了金元宝,因为金本身就是贵重金属,再加上元宝和古代意义就更加深远啦!
明代的黄金并不像白银,逐渐钱币泛化而成为主要的钱币之一。明代黄金主要泉源于钱粮折色、矿课矿税和贡金,以及进呈。明代钱粮折色主要体现在对赋粮的征收之上,这个制度从洪武年间就建设了。矿课矿税金,主要是指对官府或民间开矿所征收的产物实物税,并转化成黄金形式。而贡金,又称年例金,大致从明代中后期先征收的,而且成为明政府黄金的主要泉源。
春秋战国时代,南方的楚国大量铸行金版,金版的形状多数为龟甲状,正面有排列有序的方形戳印,戳印铭文多为“郢(旧释郢爰)”两字。也有圆形的金版,正面打有圆形的戳记。金版可凭证需要,恣意切割,称量使用。战国晚期,秦也仿制过金版。
金版使用的下限应是西汉,西汉时期不仅沿用战国楚金版,而且还继续浇铸新的金版,现在所见的两块金版,即江苏盱眙出土的54印版(重610克)、35印版(重466.3克),或许即是西汉时浇铸的。其器形、铭文书法和戳记的排列均差异于战国的楚金版。
金锭银存世量少,其体现就越发了得。在2006年6月4日由古玩文化艺术品交易的一件极珍罕的元代王开权铺五两金锭(重185.4克),拍卖前的估价是40万元,但后的成交价攀援到150.4万元,让不少老道的投资客也大跌眼镜。而另一件清末民初兰州永庆丰上上足赤五两金锭(重151克)也从20.5万元拍至50.8万元易手,加上买家10%的佣金,成交价为160.38万元。
金元宝真假如何鉴别
不少钱币商家表示,虽然真正的“金元宝”价值不菲,但实则有价无市,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真品“金元宝”,整个古玩市场也寻不出几个真品“金元宝”。
“金元宝”像这种珍稀的收藏品,一直以来都是大收藏家梦寐以求的,这种极具收藏价值的藏品,收集到便是缘分,福气。现在市面上流通的,大多数为赝品,因为真品存世量是极为稀少的,真品“老掉牙的金元宝”,一直都是有价无市。只有一些有钱的富商以及收藏大咖手中有,但是也是难于出手,价格昂贵啊!
今天给大家推荐几种鉴别金元宝真假的方法仅供参考:
第一,看颜色,拿一件真金首饰做比较,颜色浅黄肯定是假的;
第二,听声音,真金用手指弹的声音沉闷无金属音,成色越差金属音越重;
第三,看硬度,真金很软用指甲或者牙齿即可压出痕迹,成色越差越硬;
第四,看印记,国家真金不仅有“足金”、“足赤”等字样还有24K、18K等印记,10K以下没有K印记;
第五,看比重,真金比重19.32,越轻成色越差。当然了,比重需要经验。
如果还不放心,就拿到国有大金店去检测。
第六种是李代桃僵,用铅锡等金属冒充银元宝。因铅锡会在表面呈现青黑色,因此这类作假手法比较容易辨认。
第七种是外强中干。浇铸假货时,将铜块凝固在银锭内部,外表鎏银,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不过因比重不同,这类假银锭的体积大而轻,掂重时的手感明显不同,只要将同规格的银锭掂重对比,即可使之原形毕露。
第八种是包藏祸心。即用灌铅方法,在真的银元宝底部挖个小洞,取出内部银子后灌入铅,再焊封住洞口。鉴别方法:只要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底部焊封的洞口会留有封焊痕迹。
第九种是以新充旧。造假者用新白银铸成老的银元宝,图谋老货的高价。鉴别方法:这种假的老银锭,在包浆、蜂窝、铸文款识等方面,都无法逼真展现当时元宝的风韵,只要略有收藏常识的人,即可辨别。
下面是某收藏协会近几年对金元宝市场价格分析估价表奉献给大家小心购进仅供参考:
清·“囍”字一两金宝----------价格:RMB3,440,000----日期:2017-06-02
清·无锡福字壹两金宝----------价格:RMB1,140,000----日期:2016-05-22
清·“天津天增和十足赤”二----价格:RMB3,670,000----日期:2016-06-10
铜点金宝耳三足炉--------------价格:RMB1,250,000----日期:2017-03-01
千足金壹两”金宝--------------价格:RMB3,790,000----日期:2017-06-08
清·“囍”字一两金宝----------价格:RMB1,660,000----日期:2017-08-06
清·“囍”字一两金宝----------价格:RMB1,810,000----日期:2016-06-21
清·无锡福字壹两金宝----------价格:RMB1,420,000----日期:2017-07-06
“景福珠宝有限公司”一两金----价格:RMB3,130,000----日期:2017-03-10
清乾隆金宝杯一对--------------价格:RMB2,680,000----日期:2016-03-10
藏友们知道拉吧!其实金元宝存世量极少,价格更是可想而知,为此这个市场切记不要冒进,因为太唐突的购进会损失惨重,“老掉牙的金元宝”存世量极为稀少让众多学者、大收藏家瞠目结舌。时至今天,真品踪迹难寻的“老掉牙的金元宝”珍品已经越来越少,当前市场的金元宝赝品太多,有的人利用金元宝行骗的也很多,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重庆大爷买房拿12锭金元宝,到底价值多少钱,直接交易合法吗?
今天,一则重庆大爷直接拿着12锭金元宝买房子的消息,引发很多网友关注。
不少人好奇,12锭金子到底价值多少钱?越过人民币直接拿金银这样的贵金属买东西合法吗?老大爷家的金锭到底是如何传家的?今天,咱们就来分析一下。
说实话,这年头用汽车拉着几麻袋零钱买房买车的事见过不少,但拿着真金白银直接买房的做法,还是头一次遇到。
据报道,事情发生在本周一,一名购房大爷填过认购书后,当场掏出12锭金元宝支付房款。这样的举动不仅当场就被人围观,也让置业顾问一脸茫然。
不过,财神爷上门购房,一出手就是真金白银,房企怎么会拒绝呢?楼盘当即找来专业机构现场鉴定金元宝真伪和价值。经过检测,金元宝是真的,但考虑的黄金价格存在波动就又找来客户的子女商议。
据大爷子女称,金元宝是已经离世的母亲收藏,现在没有卖出的意愿。经过协商,黄金被子女收回,改为用货币支付房款。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已经明白,面对12锭金元宝,这家房企动心了,试图通过第三方鉴定的方式促成交易。那么,房企真的这样做了合法吗?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作为货币的人民币具备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消费还是领取报酬,我们接触到的都是人民币,而金银这类贵金属则属于限制流通物,直接用来作为支付手段显然金元宝是不具备这样的功能,即便它是“真金白银”。
而且在现代社会,各国都会努力保持本国货币币值稳定,避免大起大落对生产经营和民众生活造成冲击,就算是严重通货膨胀国家,货币贬值严重,比如委内瑞拉、津巴布韦这样的国家,也没有出现直接采用金银支付的现象,最多商家只接受美元,而不接受本国货币。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金银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
作为网友关心的12锭金元宝到底价值几何问题,网络上有人表示估计70万人民币左右,这个价格怎么计算出来,自然得搞清楚12锭黄金的重量。
需要明确的是,锭只是一个量词,1锭相当于一块金子,并没有非常明确的重量。不过,从史料和现存实物来看,1锭金元宝的重量从一两、二两、十两、二十两、二十五两,甚至五十两、一百两不等。
当然,金子也不一定非得做成元宝形状,以海昏侯汉墓出土的金饼为例,就出现过50克和约250克的不同重量。
不过,以旧制一市斤等于十六两来计算也缺乏统一衡量标准,比如,秦和西汉时期,一斤相当于258.24克,一两等于16.14克;王莽及东汉、魏晋南北朝,一斤相当于222.73克,一两等于13.92克;隋末一斤相当于222.73克,一两等于13.92克;唐至清代,一斤等于596.82克,一两等于37.30克。
如果按照新闻报道所称的70万人民币估价进行倒推,时下金价500元左右,约等于1400克,大致相等于一块116.7克,按照清代一两37.30克标准计算,可以算出一块约为3.1两,如果按照今天一两50克计算则为2.3两,但从重量来看基本与古代实物吻合。
不过,这里面存在几点无法回避的历史问题。在解放战争后期,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以金圆券取代法币, 强制将黄金、白银和外币兑换为金圆券。1948年8月19日起,以金圆券为本位币,发行总限额为20亿元,法币300元折合金圆券1元,并限期收兑人民所有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
当时,国民政府宣称有特殊仪器检测民宅藏在墙里或者地下的金银,私藏不兑换者,将处以重罪,一时间众多市民挤在中央银行门口抢着兑换金圆券。
如果这名重庆大爷的祖上有先见之明,悄然藏匿大量黄金躲过了国民政府的强制黄金兑换周期,在建国后,人民政府也通过统一财政金融,从民间大量收兑金银,这个大爷的祖上还能再次侥幸吗?
当然,并不是说这样的可能性不存在,但确实具有很大的运气成分,才能始终将握在手里的金元宝留存至今。
那么,问题来了,经过媒体核实的重庆金元宝买楼到底真假呢?据我个人分析,此举很大可能是房地产商的一次自我炒作,没名没姓的重庆大爷只不过是充当了一次“临时演员”而已。
为何这么说?两点因素,第一,就是我前文提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本条例第六条虽然“国家保护个人持有合法所得的金银”,但第七条却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计价使用金银,禁止私相买卖和借贷抵押金银。”重庆这家房企主动找来第三方检测兑换机构,显然涉嫌违法。
第二,从后期这家重庆房企煞有介事地发布“客户黄金买房事件公告”来看,无疑100%坐实了这家房企的低层次自我炒作,其背后折射的无非是“营销套路”。
有人说,如果是假的,为何这条“黄金买房”新闻会冲上热搜,这自然与现阶段金价一直持续坚挺有关,对比此前人们对大妈典当行兑换黄金的关注程度,见钱眼开的网友们自然是一波热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至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hixs.net/article/20231105/1696261391120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