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中丞相当于几品官(御史中丞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时间:2023-11-02 08:00:12 来源:网友投稿 编辑:痴人痴梦

古代的“御史”是个啥官职,相当于现代的什么职务

中国古代许多官职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了设立的初衷,以至于无法通过字面领会其中含义,御史就是其中之一。《说文解字》中“御”字意为“使马”,有驾御、操使的意思,字面来看,御史应为记录和管理历史、档案一类的官员。

实际上,周朝刚刚设置御史官的时候,也的确是将其作为史官一类。《史记·滑稽列传》中说,国君理政的时候“执法在旁,御史在后”,御史的作用类似于现在的书记员、秘书。

当然现在做一个书记员和秘书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但上古时候不同,那时候没有纸笔,字都刻在竹简上,想要识字、写字特别困难。当时能掌握足够的知识来记录历史,怎么也比现在的专家教授厉害。加上天天围着国君转,所以御史的地位特别高。

御史不光社会地位高,人格也高。春秋时期的齐国大夫崔杼弑君,太史官不惧淫威,如实记载“崔杼弑其君”,崔杼知道后杀了太史官,继任的太史官依然如旧,崔杼又杀之,第三个史官还不屈不挠。

听说齐国发生处死史官的事后,国外许多史官竟然抱着写好的竹简往齐国跑,非把崔杼弑君的事记录下来不可,一副势同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样子,最后崔杼只能任凭史官记载其事。

客观、真实的记录历史对春秋时期的史官来说已经超越了工作范围,成为他们的人生信念。如果历史失真,史官会把这当作个人生命中的污点。为了让后人读到真实的历史,他们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文化水平高,道德素质过硬,一面记录历史,一面直言不讳,这些优点放在一起会发生什么化学反应?唐太宗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如果让这些能说实话、敢说实话的史官来充当监察官员自然是极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秦汉时期御史转身就变成了监察官。

成了监察官之后御史的官署改称御史台,御史台也称兰台、宪台,明清时期改称都察院。御史台长官称御史大夫,副官称御史中丞,职员称御史。虽然御史台的名字变来变去,但是从秦初到清末,御史都是监察官,除了负责监察百官有无贪赃枉法之外,唐宋时期御史还同谏官合流。合流后的御史和谏官合成台谏,能够对国家政策进行批评监督。

总的来说,御史台监察百官的职能类似于现在的纪检委,哪个官员贪污、哪个大臣用人唯亲、哪个知府知州执行命令不到位,都在御史的监察范围之内。

在御史刚刚从史官系统分离出来的秦汉时期,御史受命于丞相,御史大夫兼副丞相。御史大夫同丞相、太尉共称三公,属于政府首脑。由于受丞相领导,所以秦汉时期御史无法对行政系统实现独立监察。

西汉末期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御史中丞带领御史自立衙署,御史台这才逐渐脱离行政系统控制。隋唐时期中国政治系统大变革,皇权加强相权削弱。加强后的皇权为了能掌握足够的监察权,将御史台纳入麾下。

现代管理学认为,只有同管理权并立的监察权才能实现有效监督。如果一个部门,乃至一个人即负责管理又负责监察,那这个部门或者这个人自己的问题必然无法被纳入监督范围,这种情况下的监察要么沦为空谈,要么成为打击异己的工具。

彻底脱离行政系统控制后,御史台不需要向行政首脑宰相负责,同政务得失没有利害关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客观中立。

唐宋时期独立后的御史台组织架构得到加强,御史人数不断上升。扩张后的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查院。台院御史称作侍御史,纠察刑狱诉讼;殿院御史称作殿中侍御史,主抓殿庭礼仪;查院御史称监察御史,主要负责纠察百官作风。

从组织架构层面而言,直接受皇帝领导的御史台已经成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监察机构。除了赋予御史立性之外,唐代御史的地位也被特意拔高。虽然御史官位只有五品,还不及普通县官,但是御史却拥有其他五品官不具备的朝会权,能够在百官面前上奏天子。

唐宋时期御史台的一个特点叫做“御史无长官”,虽然御史大夫总领御史台工作,但是御史只对皇帝负责。御史的工作内容根本不对御史大夫汇报,御史大夫也无权命令御史弹劾或者不弹劾某个人。

御史一面拥有巨大的参劾权,一面又官位低微。一个御史可以说是降无可降,罚无可罚。无可降无可罚,又不受政府行政系统领导,所以御史工作起来毫无后顾之忧。哪怕是当朝宰相,只要被御史抓到马脚也是照参不误。

唐朝神龙年间,御史大夫李承嘉曾对手下实行弹劾前不向自己汇报发表不满。御史萧至忠说:御史台没有长官,御史都是天子耳目,如果弹劾谁需要你同意,那有一天想弹劾你怎么办?

比赋予御史尊贵地位更有力的保证是风闻奏事权。风闻就是道听途说,类似于现代化的匿名举报。拥有风闻奏事权的御史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可以对一切可疑案件进行调查。这不但保护了举报人,也增强了监察系统的威慑力。

武则天时男宠张易之、张宗昌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御史宋璟行风闻奏事权,于朝会上弹劾两人。如果弹劾必须署名谁敢向御史台举报女皇男宠?如果所查无事后要对自己行为负责,哪个御史敢参劾张氏兄弟?

虽然隋唐形成的监察制度已经具备现代监察制度的雏形,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御史台的架构逐渐显得不合时宜。随着国家权力进一步向皇帝集中,监察制度在明朝迎来了一次大倒退。

朱元璋废宰相之后亲自领导六部,随之而来监察系统也迎来大改。明朝时废御史台,提高查院地位,设立都察院。纠察百官作风成为了监察系统首要职责,监督政策得失成了六科给事中的事。

明代都察院下设左右都御史、左右都副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另外还有对口六科官员的监察御史。

从组织上看,明清时期都察院比隋唐时期御史台更加庞大和完善,监察能力也应该随之增强。但是扩张之后的监察系统却面临同秦汉时期一样无法独立的问题。

唐宋时期监察系统至今为人称道,主要原因就是监察系统同行政系统分立的制度优势。宰相作为政府首脑负责行政,皇帝作为国家元首掌管监察,供职御史台的御史同政府系统没有利益冲突,在弹劾官员的时候也不怕打击报复。

朱元璋在胡惟庸案之后废除宰相,行政监察一手抓,所有问题到最后都是皇帝自己的问题,监察到最后也会查到皇帝头上,这种情况下监察制度必然成为空谈。

没有了制度保障的御史成了皇帝打击异己清除政敌的工具。明朝时期的太监刘瑾、奸臣严嵩,清朝时期的贪官和珅,都因为皇帝的有意回护而免于被监察系统调查。而一旦奸臣失去皇帝青睐,御史的举报信又雪片一样飞向御前。如果监察权能同行分立,明清时期乱臣祸国的局面完全可以避免。

御史脱胎于史官,依靠自身独特的道德优势演变成监察官,从秦到清,御史职能从未改变。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在唐宋时期迎来高峰,明清时期又跌入低谷。一路走来,御史官员以正直的道德和直言不讳的勇气为人所称道,虽然位卑,但言重。中国古代监察系统经历的风风雨雨,颇值得处在历史转折点上的我们深思。

文:刘不成

参考文献:《说文解字》《史记·滑稽列传》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古代的“御史”是个啥官职,相当于现代的什么职务

中国古代许多官职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了设立的初衷,以至于无法通过字面领会其中含义,御史就是其中之一。《说文解字》中“御”字意为“使马”,有驾御、操使的意思,字面来看,御史应为记录和管理历史、档案一类的官员。

实际上,周朝刚刚设置御史官的时候,也的确是将其作为史官一类。《史记·滑稽列传》中说,国君理政的时候“执法在旁,御史在后”,御史的作用类似于现在的书记员、秘书。

当然现在做一个书记员和秘书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但上古时候不同,那时候没有纸笔,字都刻在竹简上,想要识字、写字特别困难。当时能掌握足够的知识来记录历史,怎么也比现在的专家教授厉害。加上天天围着国君转,所以御史的地位特别高。

御史不光社会地位高,人格也高。春秋时期的齐国大夫崔杼弑君,太史官不惧淫威,如实记载“崔杼弑其君”,崔杼知道后杀了太史官,继任的太史官依然如旧,崔杼又杀之,第三个史官还不屈不挠。

听说齐国发生处死史官的事后,国外许多史官竟然抱着写好的竹简往齐国跑,非把崔杼弑君的事记录下来不可,一副势同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样子,最后崔杼只能任凭史官记载其事。

客观、真实的记录历史对春秋时期的史官来说已经超越了工作范围,成为他们的人生信念。如果历史失真,史官会把这当作个人生命中的污点。为了让后人读到真实的历史,他们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

文化水平高,道德素质过硬,一面记录历史,一面直言不讳,这些优点放在一起会发生什么化学反应?唐太宗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如果让这些能说实话、敢说实话的史官来充当监察官员自然是极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秦汉时期御史转身就变成了监察官。

成了监察官之后御史的官署改称御史台,御史台也称兰台、宪台,明清时期改称都察院。御史台长官称御史大夫,副官称御史中丞,职员称御史。虽然御史台的名字变来变去,但是从秦初到清末,御史都是监察官,除了负责监察百官有无贪赃枉法之外,唐宋时期御史还同谏官合流。合流后的御史和谏官合成台谏,能够对国家政策进行批评监督。

总的来说,御史台监察百官的职能类似于现在的纪检委,哪个官员贪污、哪个大臣用人唯亲、哪个知府知州执行命令不到位,都在御史的监察范围之内。

在御史刚刚从史官系统分离出来的秦汉时期,御史受命于丞相,御史大夫兼副丞相。御史大夫同丞相、太尉共称三公,属于政府首脑。由于受丞相领导,所以秦汉时期御史无法对行政系统实现独立监察。

西汉末期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御史中丞带领御史自立衙署,御史台这才逐渐脱离行政系统控制。隋唐时期中国政治系统大变革,皇权加强相权削弱。加强后的皇权为了能掌握足够的监察权,将御史台纳入麾下。

现代管理学认为,只有同管理权并立的监察权才能实现有效监督。如果一个部门,乃至一个人即负责管理又负责监察,那这个部门或者这个人自己的问题必然无法被纳入监督范围,这种情况下的监察要么沦为空谈,要么成为打击异己的工具。

彻底脱离行政系统控制后,御史台不需要向行政首脑宰相负责,同政务得失没有利害关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客观中立。

唐宋时期独立后的御史台组织架构得到加强,御史人数不断上升。扩张后的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查院。台院御史称作侍御史,纠察刑狱诉讼;殿院御史称作殿中侍御史,主抓殿庭礼仪;查院御史称监察御史,主要负责纠察百官作风。

从组织架构层面而言,直接受皇帝领导的御史台已经成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监察机构。除了赋予御史立性之外,唐代御史的地位也被特意拔高。虽然御史官位只有五品,还不及普通县官,但是御史却拥有其他五品官不具备的朝会权,能够在百官面前上奏天子。

唐宋时期御史台的一个特点叫做“御史无长官”,虽然御史大夫总领御史台工作,但是御史只对皇帝负责。御史的工作内容根本不对御史大夫汇报,御史大夫也无权命令御史弹劾或者不弹劾某个人。

御史一面拥有巨大的参劾权,一面又官位低微。一个御史可以说是降无可降,罚无可罚。无可降无可罚,又不受政府行政系统领导,所以御史工作起来毫无后顾之忧。哪怕是当朝宰相,只要被御史抓到马脚也是照参不误。

唐朝神龙年间,御史大夫李承嘉曾对手下实行弹劾前不向自己汇报发表不满。御史萧至忠说:御史台没有长官,御史都是天子耳目,如果弹劾谁需要你同意,那有一天想弹劾你怎么办?

比赋予御史尊贵地位更有力的保证是风闻奏事权。风闻就是道听途说,类似于现代化的匿名举报。拥有风闻奏事权的御史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可以对一切可疑案件进行调查。这不但保护了举报人,也增强了监察系统的威慑力。

武则天时男宠张易之、张宗昌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御史宋璟行风闻奏事权,于朝会上弹劾两人。如果弹劾必须署名谁敢向御史台举报女皇男宠?如果所查无事后要对自己行为负责,哪个御史敢参劾张氏兄弟?

虽然隋唐形成的监察制度已经具备现代监察制度的雏形,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御史台的架构逐渐显得不合时宜。随着国家权力进一步向皇帝集中,监察制度在明朝迎来了一次大倒退。

朱元璋废宰相之后亲自领导六部,随之而来监察系统也迎来大改。明朝时废御史台,提高查院地位,设立都察院。纠察百官作风成为了监察系统首要职责,监督政策得失成了六科给事中的事。

明代都察院下设左右都御史、左右都副御史、左右佥都御史,另外还有对口六科官员的监察御史。

从组织上看,明清时期都察院比隋唐时期御史台更加庞大和完善,监察能力也应该随之增强。但是扩张之后的监察系统却面临同秦汉时期一样无法独立的问题。

唐宋时期监察系统至今为人称道,主要原因就是监察系统同行政系统分立的制度优势。宰相作为政府首脑负责行政,皇帝作为国家元首掌管监察,供职御史台的御史同政府系统没有利益冲突,在弹劾官员的时候也不怕打击报复。

朱元璋在胡惟庸案之后废除宰相,行政监察一手抓,所有问题到最后都是皇帝自己的问题,监察到最后也会查到皇帝头上,这种情况下监察制度必然成为空谈。

没有了制度保障的御史成了皇帝打击异己清除政敌的工具。明朝时期的太监刘瑾、奸臣严嵩,清朝时期的贪官和珅,都因为皇帝的有意回护而免于被监察系统调查。而一旦奸臣失去皇帝青睐,御史的举报信又雪片一样飞向御前。如果监察权能同行分立,明清时期乱臣祸国的局面完全可以避免。

御史脱胎于史官,依靠自身独特的道德优势演变成监察官,从秦到清,御史职能从未改变。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在唐宋时期迎来高峰,明清时期又跌入低谷。一路走来,御史官员以正直的道德和直言不讳的勇气为人所称道,虽然位卑,但言重。中国古代监察系统经历的风风雨雨,颇值得处在历史转折点上的我们深思。

文:刘不成

参考文献:《说文解字》《史记·滑稽列传》

文字由历史大学堂团队创作,配图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浅谈中国历代王朝官职变化,他们如果在今天又是什么职位呢?

中国历经几千年的文明进程,生了24个朝代、83个王朝,帝王更是数不胜数,在这其中每个朝代又有不同的官吏制度和等级体系,今天我们就初步的看一看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僚体系中官职的变化,这样在读史书传记甚至看电视的时候对他们的官职也能有个基本的概念。

一、秦(前221年~前207年)

秦始皇统一中原后,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实现统一的封建王朝,它彻底结束了周王朝的“分土封侯”制度,权利逐渐集中到中央王朝,在地方实行了郡县制,秦虽命短,却开创了封建帝制先河,这其中有哪些官职呢?

1.中央政府官职(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制在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直到隋朝才被弃用,影响了中国历史近700年。

(1)丞相(同时又分为左丞、中丞、右丞),为文官最高职位,金印授权,我们熟悉的李斯(左丞相),冯去疾(右丞相)、赵高(中丞相),如果没有左右丞相,那么唯独的一个叫相邦,比如吕不韦,丞相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相当于今天的总理级别职位。

(2)太尉,武官最高职位,金印授权,太尉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但是秦朝太尉地位低于丞相,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长。

(3)御史大夫,秦朝创置的官职,银印授权,其职责就是监察百官,其下又设置了御史丞、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丞多为朝廷内的御史,而御史中丞统领朝廷内外和地方的的御史官吏,权利相当大,但和丞相太尉比起来还是稍弱一级,相当于今天的政法委。

(4)九卿,说白了就是执行丞相指令的分管官职,下设众多部门,分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郎中令(下设大夫、郎、谒者等,主要是朝廷开会、皇帝身边议事发表意见的官员)、卫尉(掌控皇宫侍卫),太仆(掌管皇家车马的官职)、廷尉(就是主管量刑的法官)、典客(负责地方诸侯和少数民族首领觐见的官职)、宗正(掌控皇家宗室宗谱血脉的官职)、治粟内史(掌管国库粮食和钱财的官员,相当于今天的审计署、粮食局)、少府(就是负责皇帝起居和财产的官职,和后来的内官十分相似)。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官职,比如负责继承人太子的一系列官职,负责警卫、内宫、京师治安等官员。

2.地方官职(郡县制)

秦朝除了首都咸阳属于朝廷直辖外,地方都以郡县为制。

1.郡守,郡的最高长官,边境地区以武将为主,而内地多以文官出任,银印青绶。秦朝郡守权力很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命的县长、监御史、负责治安驻军的郡尉以外,都可以自行任免,总的来权力地位比今天的省长尤过之。

2.监御史,隶属御史中丞,由朝廷直接任命,主要负责监督郡守与其他官员,相当于今天的省级政法委了。

3.郡尉,一听就是个武职,不错,负责地方治安和驻军的,也是由朝廷直接任命,相当于今天省级公安厅和武装部的结合。

4.郡丞,是郡守的下属,辅佐郡守治理地方,铜印黑绶,相当于副省长之类。

5.县令县丞,是秦朝设置的最低级别官员,当然下属还有很多小的官(比如县尉、令吏、仓吏等),但是在地方就是最小的了,显然就是今天的县长级别了。

秦朝县以下都是靠宗族和酋长治理,比如什么三老、亭长、里正这些,都是以宗族为中心的自治职位,没有俸禄可言。

纵观秦朝官僚体系,他已经初步完成了封建王朝的治理体制建设,权利的中心由上而下直达乡里自治,有效的传导了中央的政策和法令施行,是封建集权的开端。

二、汉朝(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

汉朝历时405年,分东汉西汉,是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历时最长的王朝,在这漫长的四百多年里,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中央三公九卿制和地方郡县制度,同时逐步完善并巩固,使得封建集权和君主专制达到一个高峰。

在中央,汉朝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的地位,御史大夫和太尉的地位和丞相基本平起平坐。九卿也更加细化,中央政府官员机构和数目也大大增加。相比秦朝,虽然官僚结构没有多大改变,但是还是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名称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比如下面这些:

1.奉常——太常、卫尉——中大夫令、廷尉——大理、典客——大行令等(汉景帝);

2.太尉——大司马、治粟内史——太农令——大司农等(汉武帝);

3.御史大夫——大司空(汉成帝)

4.丞相——大司徒(汉哀帝);

如此种种,太多就不一一列举,在东汉时期,加强集权更甚,光武帝即位时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二十多年后又将大司马为太尉,并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称司徒、司空,司空的权利也由过去的监察变成了监工,随着光武帝的亲政,三公地位逐渐削弱,没有决策能力仅保留了议事能力,以尚书台为核心的决策机构横空出世,国家中央权利全部集中在皇帝的宫廷办公厅内。

东汉末年,战事频发,军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将军职位在三公之上,其次骠骑将军、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等等,军事治理逐渐成为常态。三国时期,董卓曾经以太师、大将军、相国集于一身,其中又以相国为尊,位居三公之上。曹操掌权时,去掉了太尉、司徒、司空官职,重新设置丞相、御史大夫等职位,曹操自称为曹丞相等等。

三、魏晋南北朝(220年—580年)

这一时期可以说是中国历史最混乱的一个时期,在三百多年的混战局面中,官职变得纷繁复杂,为了适应战争,很多官职临时启用又被消除,不同王朝的官职也大不相同,但是其主流体系还是和秦汉相通的,即是由三公九卿发展出来的,同时也是向三省六部制过渡的一个时期。

在中央,曹丕称帝后,把尚书台移至外朝成为执行机构,由尚书令主持日常政务。不仅如此,北魏又成立中书省,设立中书监、中书令掌管机密。侍中在汉朝是内官,常在皇帝左右,这样其地位就越来越尊贵。从这里可以看到中书省、尚书台、侍中的结构已经初步形成了三省制的雏形。

在这一时期的地方,基本都是实行的州、郡、县三级制度,由于分割混乱,州郡的范围越来越小,越来越细数量大增。而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就是刺史,其实这时候的州就是秦时期郡的概念了,只是多加了一级而已,郡就相当于于如今市长级别的官职了。

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大熔炉,官僚体制也主要继承了魏时期的体制,比如有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两大(大司马、大将军)、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中书省(中书监、中书令)、门下省(侍中)、尚书省(尚书令、左右仆射)等。这些部门的形成适应了特殊时期、战乱时期的需求,而后期中书省、门下省、尚书构建和尚书省的出现,是对三公九卿权利的进一步细化和分工,为下一个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奠定了基础。

四、隋唐(581年-907年)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王朝的又一个高峰,在这一时期,三省六部制逐步完善成为封建王朝统治的结构基础,并延续到了清末,影响了一千多年。那么三省六部制具体又是什么,又产生了哪些官职和部门呢?

首先我们看下何为三省六部制,三省即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就是东汉的尚书台)的简称,六部是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这六个部门,而每个部门下又各辖四个司,所以共有二十四司。

中书省:主要是用来掌管政府机要、发布政令的中央机构,是全国的政务处理中枢,其长官就是两位中书令,唐代后期为正二品,宰相级别,再往下设有中书侍郎两个(正三品),而剩下的称为中书舍人、起居舍人,中书省的官职是唐朝文人学士最为向往的职位,代表了文人参政的最高成就和地位。中书省内的意见经中书令、侍郎汇集后,再交付中书舍人,在舍人中他们通常会选择一个资格最老的,称为“阁老”,负责处理本省杂事。可以看出中书省在唐代是最靠近皇帝权利核心、最有文化水平的部门,不仅负责诏书起草,还要建言献策发布政令参与决策。

门下省:门下省一开始作为皇帝侍从部门主要是负责皇帝的起居,但在中后期开始负责审核政令和谏言,有驳斥政令的职权,其下设有侍中两人(正三品,后期又称为门下侍郎),再往下设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配置。

尚书省,尚书省是中央最高权力执行机构(中间改过名字如东台、中台、都台等),其下由六部组成,尚书省下设尚书令一人(正二品),尚书令统领百官,相当于秦汉的宰相,中央的各种决策和政令基本上都是通过尚书省传导到全国各地,可以说这里产生了很大一批技术官僚和执行政令的官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六部,尚书省下六部是平等的,其长官分别是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在唐朝,六部每部下有四司,比如吏部就有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再往下面就是吏部郎中、司封郎中、司勋郎中、考功郎中等数人和下属官员,层层叠进。

唐朝中后期,翰林学士开始逐渐侵蚀宰相的权利,随着各种各样才能的人进入翰林学院,中书省和门下省已经形同虚设,他们的决策权利局部被翰林替代。

唐朝的最高监察机构是御史台,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副官为御史中丞,这延续了秦汉的配置,其中御史的任免由吏部统一管理,御史台下设有台院、殿院、察院。

(1)台院有御史六人,不仅要参与弹劾官员,还要和门下省的给事中、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分职在朝来受理案件,号称“小三司”,如此同时侍御史还要分管御史台日常杂务,地位尤重。

(2)殿院有殿中侍御史九人,负责殿廷供奉等仪式,监察朝廷礼仪和行为,而这个部门却需要九个人打理,可见封建王朝对礼法的重视。

(3)察院有监察御史十五人,主要是监察地方官和六部官员,唐代以“道”为监察区域,太宗时全国划分为十个道,唐玄宗时增置为十五个道,每道就要派监察御史一人,也就是后来的按察使、观察使、巡按使等。

在地方,安史之乱之前是州(府)、县二级制,后期是道、州、县三级制,州的长官就是刺史,刺史之下有别驾、长史、司马等辅佐的闲散官员,县的长官就是县令了,再下面就是当地辅佐的县丞,有分工不同的县尉,掌管文书财务的主簿等。而在唐代,长安、洛阳的直辖地区设有府,长官为牧(多为皇亲国戚),而实际上执行政务的是其下属尹,也就是我们通常在电视剧中听到的府尹。

在军事上,唐朝设置有都督府,相当于现在的军区总部,大一些的都督府都是皇亲国戚掌控,而一般的都督都是由刺史兼领。安史之乱以后,由于地方节度使势力的不断壮大,都督府已经名存实亡。

总之隋唐已经将封建集权统治推向一个高潮,三省六部制是其核心所在,相比于三公九卿,政令决策更加偏于集体议事,各司官僚界限越来越明显,技术官僚的分工也越来越合理,监察体制也较完善,在当时来说这是一大进步。

五、宋元(960年-1368年)

宋元时期,其主要还是延续了唐朝的基本官僚机构,当然宋元时期的管理体制还是有十分复杂的变化,尤其是宋朝,文官基本上处于主导地位。

在中央,北宋主要是以中书令为宰相,副职称为参知政事,后期参知政事的地位越来越高。北宋初期,开始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政务,这严重分散了宰相的权利,但施行不久,神宗时期又恢复了唐朝的三省制。在徽宗时期,任命蔡京为宰相,他自称为“太师”,总领三省之事,一时地位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在唐朝不敢想象。

在南宋高宗时期,又正式任命左仆射和右仆射兼中书令为宰相,同时将中书门下侍郎和门下侍郎提拔为参知政事,成为副宰相来牵制宰相的权利,孝宗时期更是去除中书令、侍中、尚书令虚职,将门下省并入中书省,采取宰相统领六部的做法。但无论如何,这些改变都是在三省六部制的基础上的变动,基本面并没有变。

在地方,宋朝的官职分管十分细化,体系复杂交错,十分冗余,不仅设置有路、道、府州、县四种层级,每个层级还分化成不同的分管区域,相互牵制:

(1)路,诸路各设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提举学事司、经略安抚司,各司官称为之“监司”。他们负责的漕运、刑狱寺法、转运、贷放、学堂教育等条目之多、分管之细即使现在看来也颇费脑筋。

(2)知府、知州,即州府的负责人,而首都开封的称为开封府尹(正三品),州长官(判xx执事、知xx 州)、刺史等;

(3)知县,宋代县一级的官员也是名称一大堆,各种知事、知军事、赤县、望县、紧县等等,简直让人头痛。

元代基本延续了宋朝的官僚体制,只是在此基础上作了一定的扩充,比如三省上有三公,还有御史台、枢密院(掌管军事)、大宗正府、宣政院(负责释教僧徒及吐蕃)、储政院(负责太子的一切)等,在地方上,元朝施行了行中书省的概念,其职位在路府之上,并在地方设置宣慰司掌管军民职务,设元帅府等军事职位,总之,元朝在原来宋的基础上去掉一些太细的分工,增加了军事统治和宗教管理的机构。

六、明清(1368年-1912年)

明清同样延续了唐宋以来的基本官僚体制,但是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权利越来越向皇权中心靠拢。

朱元璋建立了明朝,出身穷苦的他对官员要求十分严格,因此即使到了明朝后期,官员的公开俸禄也是有史以来最低的,首先是围绕皇家的一些职位,且无人数限制:

(1)宗人府,掌管皇室九族的宗族名册,皇室的婚丧嫁娶、出生、封号、嗣职袭位等都归他管。长官就是宗人令、左宗正、右宗正、左宗人、右宗人等,都是正一品,可见地位不一般。

(2)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三职的统称,就是做了巨大贡献,相当于半个皇亲国戚的职位,都是正一品,比如洪武时期的李善长、常遇春、徐达都在此列。

(3)三孤,即少师、少傅、少保的统称,同三公一样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很高,但是一直以来很少有人授于,直到宣德、正统年间才有实质授于,后逐渐沦为虚职。

(4)东宫辅臣,主要是负责太子分一些配置管制,比如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等等同等设置。

(5)詹事府、太医院,詹事府主要负责皇帝和太子的内务,太医院顾名思义就是给皇帝宗室看病的医疗机构。

然后是中央的官僚体系,其主要还是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但是三省中,中书省首领直接统领六部,同时设置左右丞相,胡惟庸案后,又将中书省的权利分散到六部,只保留了中书舍人。

明成祖时开始施行内阁咨询制度,到明宣宗后,内阁权利逐步增大,参与政治的力度也越来愈大。这其中原因就是,通常内阁的大学士都是皇帝的老师担任,他们曾任太子太师太傅和中央核心岗位,在皇权延续的过程中和皇帝结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比如杨士奇张居正等,于是从一大批文人内阁开始,他们的决策就逐渐代替了三省及丞相的决策,慢慢成为明朝的权力核心。

除此之外,随着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明清政府机构也有了新的变化,国家机器也越来越强大,比如:

(1)五寺:大理寺(相当于最该法院,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三法司)、太常寺(掌管礼乐的最高机关)、光禄寺(掌管祭祀、朝会、宴会的机构)、太仆寺(掌控皇家车马,属于兵部)、鸿胪寺(掌控朝会礼节的机构,清朝废除),

(2)都察院:其功能就是宋朝的御史台。

(3)通政司:负责奏章和臣民密封申诉,就是宋代的通进银台司(后改承进司)。

(4)翰林院:说白了就是皇室的供奉机构,陪皇帝玩的机构,这和唐代有了很大的不同。

(5)国子监:这个相当于国家最高学府,而且掌控全国教育,相当于今天的教育部不为过。

(6)给事中:就是朝廷安插在六部的检查官员,是独立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

(7)钦天监:责任就是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制定历法,各代都有,在那个封建迷信的年代,这是必须的。

(8)兵马司:负责城池周边的兵马军事职位。

(9)顺天府:顺天府主要是首都的最高行政执法机关,像迎春、进春、祭先农之神,奉天子耕猎、监临乡试、供应考试用具等都由它来管理。

当然明清还有很多其他的中央官职位,尤其是明朝的东西厂、锦衣卫,很多人不知道是个什么机构,属于谁管理呢?

其实锦衣卫是朱元璋的护卫队,而朱元璋为了监察百官就跨级直接让其下属机构“镇抚司”去侦查办案,这严重打乱了国家日常管理,但在封建社会官员们也无可奈何。

而东西厂纯粹是明成祖时期成立的特务机关,也就是为了管理镇压那些不听话的官员而设置的,通常由宦官太监掌管,也是直接向皇帝负责,说白了就是用来驯服百官的刽子手。

清朝体制基本和明朝一致,不同的就是皇权统治更加集中,雍正之后的军机处更是将这一点推向最高峰,军机处完全取代了之前的丞相、首辅的流程和形式,就是说不走流程了,我们几个人说了算。所谓军机大臣无非就是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商议紧急事宜的近臣,其结构基本上就是随叫随到的权利小黑屋,无疑是军机处是清朝后期的权利中枢。

在地方上,明清在知府上设置了提督、总督的官职,而这些官员基本上都是封疆大吏,我们熟知的曾国藩、李鸿章皆在此列,他们全面掌握了地方的军政大权,而这些封疆大吏通常都是皇帝的左膀右臂,权威之重不虚中央要员。其他官吏基本和明朝一致,无非是明目和名称的区别。清朝在地方增设道台等掌管具体事务的专职,他们的职位在总督和知府之间,比如粮道、盐道等。

总之,在漫长的中国封建史中,官僚体系十分复杂庞大、变化无常,而在这样的体系中唯一不变的就是维护皇权的统治的目的和保持社会基本稳定的农耕模式,农耕社会治理相对简单,治理好土地就治理好了国家,而天授神权基本确保了当时王朝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开化,这样的体系再也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封建王朝的管理体系也必然崩溃瓦解。

浅谈中国历代王朝官职变化,他们如果在今天又是什么职位呢?

中国历经几千年的文明进程,生了24个朝代、83个王朝,帝王更是数不胜数,在这其中每个朝代又有不同的官吏制度和等级体系,今天我们就初步的看一看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僚体系中官职的变化,这样在读史书传记甚至看电视的时候对他们的官职也能有个基本的概念。

一、秦(前221年~前207年)

秦始皇统一中原后,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实现统一的封建王朝,它彻底结束了周王朝的“分土封侯”制度,权利逐渐集中到中央王朝,在地方实行了郡县制,秦虽命短,却开创了封建帝制先河,这其中有哪些官职呢?

1.中央政府官职(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制在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直到隋朝才被弃用,影响了中国历史近700年。

(1)丞相(同时又分为左丞、中丞、右丞),为文官最高职位,金印授权,我们熟悉的李斯(左丞相),冯去疾(右丞相)、赵高(中丞相),如果没有左右丞相,那么唯独的一个叫相邦,比如吕不韦,丞相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相当于今天的总理级别职位。

(2)太尉,武官最高职位,金印授权,太尉统领诸军,负责各级军官的任免与考核,但是秦朝太尉地位低于丞相,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长。

(3)御史大夫,秦朝创置的官职,银印授权,其职责就是监察百官,其下又设置了御史丞、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丞多为朝廷内的御史,而御史中丞统领朝廷内外和地方的的御史官吏,权利相当大,但和丞相太尉比起来还是稍弱一级,相当于今天的政法委。

(4)九卿,说白了就是执行丞相指令的分管官职,下设众多部门,分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郎中令(下设大夫、郎、谒者等,主要是朝廷开会、皇帝身边议事发表意见的官员)、卫尉(掌控皇宫侍卫),太仆(掌管皇家车马的官职)、廷尉(就是主管量刑的法官)、典客(负责地方诸侯和少数民族首领觐见的官职)、宗正(掌控皇家宗室宗谱血脉的官职)、治粟内史(掌管国库粮食和钱财的官员,相当于今天的审计署、粮食局)、少府(就是负责皇帝起居和财产的官职,和后来的内官十分相似)。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官职,比如负责继承人太子的一系列官职,负责警卫、内宫、京师治安等官员。

2.地方官职(郡县制)

秦朝除了首都咸阳属于朝廷直辖外,地方都以郡县为制。

1.郡守,郡的最高长官,边境地区以武将为主,而内地多以文官出任,银印青绶。秦朝郡守权力很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命的县长、监御史、负责治安驻军的郡尉以外,都可以自行任免,总的来权力地位比今天的省长尤过之。

2.监御史,隶属御史中丞,由朝廷直接任命,主要负责监督郡守与其他官员,相当于今天的省级政法委了。

3.郡尉,一听就是个武职,不错,负责地方治安和驻军的,也是由朝廷直接任命,相当于今天省级公安厅和武装部的结合。

4.郡丞,是郡守的下属,辅佐郡守治理地方,铜印黑绶,相当于副省长之类。

5.县令县丞,是秦朝设置的最低级别官员,当然下属还有很多小的官(比如县尉、令吏、仓吏等),但是在地方就是最小的了,显然就是今天的县长级别了。

秦朝县以下都是靠宗族和酋长治理,比如什么三老、亭长、里正这些,都是以宗族为中心的自治职位,没有俸禄可言。

纵观秦朝官僚体系,他已经初步完成了封建王朝的治理体制建设,权利的中心由上而下直达乡里自治,有效的传导了中央的政策和法令施行,是封建集权的开端。

二、汉朝(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

汉朝历时405年,分东汉西汉,是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历时最长的王朝,在这漫长的四百多年里,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中央三公九卿制和地方郡县制度,同时逐步完善并巩固,使得封建集权和君主专制达到一个高峰。

在中央,汉朝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的地位,御史大夫和太尉的地位和丞相基本平起平坐。九卿也更加细化,中央政府官员机构和数目也大大增加。相比秦朝,虽然官僚结构没有多大改变,但是还是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名称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比如下面这些:

1.奉常——太常、卫尉——中大夫令、廷尉——大理、典客——大行令等(汉景帝);

2.太尉——大司马、治粟内史——太农令——大司农等(汉武帝);

3.御史大夫——大司空(汉成帝)

4.丞相——大司徒(汉哀帝);

如此种种,太多就不一一列举,在东汉时期,加强集权更甚,光武帝即位时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二十多年后又将大司马为太尉,并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称司徒、司空,司空的权利也由过去的监察变成了监工,随着光武帝的亲政,三公地位逐渐削弱,没有决策能力仅保留了议事能力,以尚书台为核心的决策机构横空出世,国家中央权利全部集中在皇帝的宫廷办公厅内。

东汉末年,战事频发,军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将军职位在三公之上,其次骠骑将军、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等等,军事治理逐渐成为常态。三国时期,董卓曾经以太师、大将军、相国集于一身,其中又以相国为尊,位居三公之上。曹操掌权时,去掉了太尉、司徒、司空官职,重新设置丞相、御史大夫等职位,曹操自称为曹丞相等等。

三、魏晋南北朝(220年—580年)

这一时期可以说是中国历史最混乱的一个时期,在三百多年的混战局面中,官职变得纷繁复杂,为了适应战争,很多官职临时启用又被消除,不同王朝的官职也大不相同,但是其主流体系还是和秦汉相通的,即是由三公九卿发展出来的,同时也是向三省六部制过渡的一个时期。

在中央,曹丕称帝后,把尚书台移至外朝成为执行机构,由尚书令主持日常政务。不仅如此,北魏又成立中书省,设立中书监、中书令掌管机密。侍中在汉朝是内官,常在皇帝左右,这样其地位就越来越尊贵。从这里可以看到中书省、尚书台、侍中的结构已经初步形成了三省制的雏形。

在这一时期的地方,基本都是实行的州、郡、县三级制度,由于分割混乱,州郡的范围越来越小,越来越细数量大增。而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就是刺史,其实这时候的州就是秦时期郡的概念了,只是多加了一级而已,郡就相当于于如今市长级别的官职了。

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大熔炉,官僚体制也主要继承了魏时期的体制,比如有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两大(大司马、大将军)、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中书省(中书监、中书令)、门下省(侍中)、尚书省(尚书令、左右仆射)等。这些部门的形成适应了特殊时期、战乱时期的需求,而后期中书省、门下省、尚书构建和尚书省的出现,是对三公九卿权利的进一步细化和分工,为下一个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奠定了基础。

四、隋唐(581年-907年)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王朝的又一个高峰,在这一时期,三省六部制逐步完善成为封建王朝统治的结构基础,并延续到了清末,影响了一千多年。那么三省六部制具体又是什么,又产生了哪些官职和部门呢?

首先我们看下何为三省六部制,三省即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就是东汉的尚书台)的简称,六部是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这六个部门,而每个部门下又各辖四个司,所以共有二十四司。

中书省:主要是用来掌管政府机要、发布政令的中央机构,是全国的政务处理中枢,其长官就是两位中书令,唐代后期为正二品,宰相级别,再往下设有中书侍郎两个(正三品),而剩下的称为中书舍人、起居舍人,中书省的官职是唐朝文人学士最为向往的职位,代表了文人参政的最高成就和地位。中书省内的意见经中书令、侍郎汇集后,再交付中书舍人,在舍人中他们通常会选择一个资格最老的,称为“阁老”,负责处理本省杂事。可以看出中书省在唐代是最靠近皇帝权利核心、最有文化水平的部门,不仅负责诏书起草,还要建言献策发布政令参与决策。

门下省:门下省一开始作为皇帝侍从部门主要是负责皇帝的起居,但在中后期开始负责审核政令和谏言,有驳斥政令的职权,其下设有侍中两人(正三品,后期又称为门下侍郎),再往下设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配置。

尚书省,尚书省是中央最高权力执行机构(中间改过名字如东台、中台、都台等),其下由六部组成,尚书省下设尚书令一人(正二品),尚书令统领百官,相当于秦汉的宰相,中央的各种决策和政令基本上都是通过尚书省传导到全国各地,可以说这里产生了很大一批技术官僚和执行政令的官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六部,尚书省下六部是平等的,其长官分别是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在唐朝,六部每部下有四司,比如吏部就有吏部、司封、司勋、考功四司,再往下面就是吏部郎中、司封郎中、司勋郎中、考功郎中等数人和下属官员,层层叠进。

唐朝中后期,翰林学士开始逐渐侵蚀宰相的权利,随着各种各样才能的人进入翰林学院,中书省和门下省已经形同虚设,他们的决策权利局部被翰林替代。

唐朝的最高监察机构是御史台,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副官为御史中丞,这延续了秦汉的配置,其中御史的任免由吏部统一管理,御史台下设有台院、殿院、察院。

(1)台院有御史六人,不仅要参与弹劾官员,还要和门下省的给事中、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分职在朝来受理案件,号称“小三司”,如此同时侍御史还要分管御史台日常杂务,地位尤重。

(2)殿院有殿中侍御史九人,负责殿廷供奉等仪式,监察朝廷礼仪和行为,而这个部门却需要九个人打理,可见封建王朝对礼法的重视。

(3)察院有监察御史十五人,主要是监察地方官和六部官员,唐代以“道”为监察区域,太宗时全国划分为十个道,唐玄宗时增置为十五个道,每道就要派监察御史一人,也就是后来的按察使、观察使、巡按使等。

在地方,安史之乱之前是州(府)、县二级制,后期是道、州、县三级制,州的长官就是刺史,刺史之下有别驾、长史、司马等辅佐的闲散官员,县的长官就是县令了,再下面就是当地辅佐的县丞,有分工不同的县尉,掌管文书财务的主簿等。而在唐代,长安、洛阳的直辖地区设有府,长官为牧(多为皇亲国戚),而实际上执行政务的是其下属尹,也就是我们通常在电视剧中听到的府尹。

在军事上,唐朝设置有都督府,相当于现在的军区总部,大一些的都督府都是皇亲国戚掌控,而一般的都督都是由刺史兼领。安史之乱以后,由于地方节度使势力的不断壮大,都督府已经名存实亡。

总之隋唐已经将封建集权统治推向一个高潮,三省六部制是其核心所在,相比于三公九卿,政令决策更加偏于集体议事,各司官僚界限越来越明显,技术官僚的分工也越来越合理,监察体制也较完善,在当时来说这是一大进步。

五、宋元(960年-1368年)

宋元时期,其主要还是延续了唐朝的基本官僚机构,当然宋元时期的管理体制还是有十分复杂的变化,尤其是宋朝,文官基本上处于主导地位。

在中央,北宋主要是以中书令为宰相,副职称为参知政事,后期参知政事的地位越来越高。北宋初期,开始设中书、枢密、三司分掌政、军、财三大政务,这严重分散了宰相的权利,但施行不久,神宗时期又恢复了唐朝的三省制。在徽宗时期,任命蔡京为宰相,他自称为“太师”,总领三省之事,一时地位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在唐朝不敢想象。

在南宋高宗时期,又正式任命左仆射和右仆射兼中书令为宰相,同时将中书门下侍郎和门下侍郎提拔为参知政事,成为副宰相来牵制宰相的权利,孝宗时期更是去除中书令、侍中、尚书令虚职,将门下省并入中书省,采取宰相统领六部的做法。但无论如何,这些改变都是在三省六部制的基础上的变动,基本面并没有变。

在地方,宋朝的官职分管十分细化,体系复杂交错,十分冗余,不仅设置有路、道、府州、县四种层级,每个层级还分化成不同的分管区域,相互牵制:

(1)路,诸路各设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提举学事司、经略安抚司,各司官称为之“监司”。他们负责的漕运、刑狱寺法、转运、贷放、学堂教育等条目之多、分管之细即使现在看来也颇费脑筋。

(2)知府、知州,即州府的负责人,而首都开封的称为开封府尹(正三品),州长官(判xx执事、知xx 州)、刺史等;

(3)知县,宋代县一级的官员也是名称一大堆,各种知事、知军事、赤县、望县、紧县等等,简直让人头痛。

元代基本延续了宋朝的官僚体制,只是在此基础上作了一定的扩充,比如三省上有三公,还有御史台、枢密院(掌管军事)、大宗正府、宣政院(负责释教僧徒及吐蕃)、储政院(负责太子的一切)等,在地方上,元朝施行了行中书省的概念,其职位在路府之上,并在地方设置宣慰司掌管军民职务,设元帅府等军事职位,总之,元朝在原来宋的基础上去掉一些太细的分工,增加了军事统治和宗教管理的机构。

六、明清(1368年-1912年)

明清同样延续了唐宋以来的基本官僚体制,但是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权利越来越向皇权中心靠拢。

朱元璋建立了明朝,出身穷苦的他对官员要求十分严格,因此即使到了明朝后期,官员的公开俸禄也是有史以来最低的,首先是围绕皇家的一些职位,且无人数限制:

(1)宗人府,掌管皇室九族的宗族名册,皇室的婚丧嫁娶、出生、封号、嗣职袭位等都归他管。长官就是宗人令、左宗正、右宗正、左宗人、右宗人等,都是正一品,可见地位不一般。

(2)三公,即太师、太傅、太保三职的统称,就是做了巨大贡献,相当于半个皇亲国戚的职位,都是正一品,比如洪武时期的李善长、常遇春、徐达都在此列。

(3)三孤,即少师、少傅、少保的统称,同三公一样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很高,但是一直以来很少有人授于,直到宣德、正统年间才有实质授于,后逐渐沦为虚职。

(4)东宫辅臣,主要是负责太子分一些配置管制,比如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等等同等设置。

(5)詹事府、太医院,詹事府主要负责皇帝和太子的内务,太医院顾名思义就是给皇帝宗室看病的医疗机构。

然后是中央的官僚体系,其主要还是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但是三省中,中书省首领直接统领六部,同时设置左右丞相,胡惟庸案后,又将中书省的权利分散到六部,只保留了中书舍人。

明成祖时开始施行内阁咨询制度,到明宣宗后,内阁权利逐步增大,参与政治的力度也越来愈大。这其中原因就是,通常内阁的大学士都是皇帝的老师担任,他们曾任太子太师太傅和中央核心岗位,在皇权延续的过程中和皇帝结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比如杨士奇张居正等,于是从一大批文人内阁开始,他们的决策就逐渐代替了三省及丞相的决策,慢慢成为明朝的权力核心。

除此之外,随着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明清政府机构也有了新的变化,国家机器也越来越强大,比如:

(1)五寺:大理寺(相当于最该法院,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三法司)、太常寺(掌管礼乐的最高机关)、光禄寺(掌管祭祀、朝会、宴会的机构)、太仆寺(掌控皇家车马,属于兵部)、鸿胪寺(掌控朝会礼节的机构,清朝废除),

(2)都察院:其功能就是宋朝的御史台。

(3)通政司:负责奏章和臣民密封申诉,就是宋代的通进银台司(后改承进司)。

(4)翰林院:说白了就是皇室的供奉机构,陪皇帝玩的机构,这和唐代有了很大的不同。

(5)国子监:这个相当于国家最高学府,而且掌控全国教育,相当于今天的教育部不为过。

(6)给事中:就是朝廷安插在六部的检查官员,是独立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

(7)钦天监:责任就是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制定历法,各代都有,在那个封建迷信的年代,这是必须的。

(8)兵马司:负责城池周边的兵马军事职位。

(9)顺天府:顺天府主要是首都的最高行政执法机关,像迎春、进春、祭先农之神,奉天子耕猎、监临乡试、供应考试用具等都由它来管理。

当然明清还有很多其他的中央官职位,尤其是明朝的东西厂、锦衣卫,很多人不知道是个什么机构,属于谁管理呢?

其实锦衣卫是朱元璋的护卫队,而朱元璋为了监察百官就跨级直接让其下属机构“镇抚司”去侦查办案,这严重打乱了国家日常管理,但在封建社会官员们也无可奈何。

而东西厂纯粹是明成祖时期成立的特务机关,也就是为了管理镇压那些不听话的官员而设置的,通常由宦官太监掌管,也是直接向皇帝负责,说白了就是用来驯服百官的刽子手。

清朝体制基本和明朝一致,不同的就是皇权统治更加集中,雍正之后的军机处更是将这一点推向最高峰,军机处完全取代了之前的丞相、首辅的流程和形式,就是说不走流程了,我们几个人说了算。所谓军机大臣无非就是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商议紧急事宜的近臣,其结构基本上就是随叫随到的权利小黑屋,无疑是军机处是清朝后期的权利中枢。

在地方上,明清在知府上设置了提督、总督的官职,而这些官员基本上都是封疆大吏,我们熟知的曾国藩、李鸿章皆在此列,他们全面掌握了地方的军政大权,而这些封疆大吏通常都是皇帝的左膀右臂,权威之重不虚中央要员。其他官吏基本和明朝一致,无非是明目和名称的区别。清朝在地方增设道台等掌管具体事务的专职,他们的职位在总督和知府之间,比如粮道、盐道等。

总之,在漫长的中国封建史中,官僚体系十分复杂庞大、变化无常,而在这样的体系中唯一不变的就是维护皇权的统治的目的和保持社会基本稳定的农耕模式,农耕社会治理相对简单,治理好土地就治理好了国家,而天授神权基本确保了当时王朝的合理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开化,这样的体系再也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封建王朝的管理体系也必然崩溃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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