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一村(荷花村都是他的种)
拆迁官司:所买公房未过户,法院为何判原职工家属可获200万拆迁权益
题记:以下这个案例,源自中国裁判文书网于今年六月下旬公布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
老钱一家三口,从1986年起就住在划船社区荷花一村内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内,后来户口也迁进了这套房子,再后来向单位以300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
去年夏天成功拆迁。老钱一家住的这套房子,按评估可获征收补偿款200余万元,或者拿一套80平方米安置房。
但这套房子的产权,拆迁时还登记在老钱的单位名下。去年,街道拆迁办也是与老钱单位签的相关征收协议。
老钱已于2019年去世。老钱的妻子、儿子,因而与老钱单位打官司。
谁应该拿这套房子的拆迁补偿呢?
三份协议
老钱的单位是一家国有企业,荷花一村这套房子最初是单位所有的公房。
为这套房子,老钱和单位签过三份协议。
第一次:1996年
法院查明,1996年时候,老钱与单位签订了一份协议,其中载明,“经党、政、工联席会议决定”,荷花一村这套住房,由单位以内部协商价卖给老钱,“房屋不再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二证正本由单位归档,复印件由老钱保管,产权归老钱所有,但不得买卖、转让。
签协议当天,老钱向单位付了30000元房款,单位开具了收款收据,并提供了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
第二次:2004年5月
2004年5月,老钱又与单位签了一份协议,其中明确载明,荷花一村这套房子已在1996年以内部价转让给老钱,产权归老钱所有,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现老钱提出要求产权过户,经双方协商,在房屋产权过户有关规定许可下,单位同意老钱办理产权过户,过户所需一切经费均由老钱承担,具体办理手续也由老钱负责。
第三次:2004年5月
随后,老钱再与单位签署了一份《房地产转让合同》,其中载明,单位将位于荷花一村的这套住房以3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老钱,办理转让过户手续需缴纳的税费由老钱承担。
单位向老钱出具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宁波市存量房转让、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以及《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为45天。
但老钱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去办理这套房屋的过户手续……
十年前的一起官司
在2012年6月底,老钱的单位重新办理了荷花一村这套房子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都登记在单位名下。
老钱要求单位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未果后,于2012年8月向原江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履行协议、将荷花一村这套房子更名为老钱所有。
原江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钱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案涉房屋过户已符合有关规定,驳回了老钱的诉讼请求。
此后,这套房子仍由老钱及其家属继续居住。
再打官司
荷花一村于2022年拆迁,当时老钱已过世。围绕拆迁补偿问题,老钱的妻子和儿子与老钱的单位又打起了官司。
老钱单位表示,当初和老钱签协议协商的,是办理过户手续的问题,并没有改变房屋的土地性质;荷花一村这套房子,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按规定,转让划拨土地上房产时应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而直至拆迁,这套房子的土地性质还是国有划拨、没有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审批手续,也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老钱单位认为,与老钱签的三份协议,未经审批,系未生效合同。
老钱单位还指出,老钱在1996年时候已经享受过福利购房——买了朱雀新村的一套公房,且荷花一村这套房子是以远低于市场价的内部协商价出售的;而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每个职工家庭可享受一次福利购房,超出部分需按市场价执行。
拆迁前的划船社区。资料图片
法院查明,老钱确于1996年以27000元不到的总价,向单位购买了一套朱雀新村72平方米不到的住房(折合单价约377元/平方米)。之后,又以30000元的总价买了荷花一村这套房子(折合单价约590元/平方米)。
比较两套公房售价,法院认为,荷花一村这套房子并非福利购房,而是老钱基本按市场价所购。
法院同时认为,当年老钱与单位所签的三份协议,均应认定成立并合法有效。
对于单位所称荷花一村这套房子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买卖需要审批、未经审批的合同未生效,法院认为——
公房买卖审批手续,是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解决的问题;
老钱早已履行了支付购房款的义务,并长期使用、管理该房,单位理应及时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协助老钱办理该房屋购买审批、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将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到老钱名下;
单位长期搁置不办,不予协助,是损害了老钱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确认荷花一村这套房子的征收补偿安置权益,由老钱的妻子、儿子享有;老钱单位应协助老钱的妻子和儿子办理征收补偿安置手续。
保护林的盎然绿意
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贵州、江西、福建三省法治报当天启动“法治护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闽赣黔三省法治报联合采访活动”,深入挖掘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七年来的精彩故事,充分展示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今日,三省法治报聚焦“森林生态保护”这一关键词,联合推出第三组特别报道——保护林的盎然绿意。敬请关注。
江西武宁:林深见“路”
《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刘宇琦
沿着一条旅游公路盘山而上,举目远眺,只见庐山西海波光云影,微风拂来,数不尽的常青树红豆杉在摇曳生姿。这里,便是“江西林改第一村”——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
从“林长制”到“林长治”,长水,有如一首空山新雨的山水诗,躺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画卷里,乘风长吟。
检察官普及红豆杉保护知识(刘宇琦 摄)
“碳代偿”助“生态复”
“没成想,我在房前屋后顺手栽种了一点花草树木,还能带来碳汇收入,今后我要多种树。”8月30日,武宁县罗坪镇长水村村干部况宏刚高兴地说。
今年4月,武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了该院首例通过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刑事案件,4名被告人自愿认购价值8万元的160吨“乡村林碳”,用于生态修复。
“以碳代偿”,践行恢复性生态司法理念。作为林业碳中和试点县,2月下旬,江西首个乡村“四旁”林木碳汇项目选定了长水村“四旁树”(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自栽生态树种)作为林业碳汇计量树种。
经测算,该村“四旁树”20年内预计可吸收约4000吨二氧化碳;按照每吨50元的价格,可产生20万元的碳汇交易收入。这些收入将发给长水村“四旁树”产权人。
“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而令况宏刚自豪的是,长水村森林覆盖率已达93.7%。
“林长制”促“林长治”
数十年前,这个小山村却是另一番景象。
“可以说是‘有指标争着砍,没指标偷着砍’,山上的大树都快被砍光了。”66岁的长水村村民肖仁福说。
蝶变的契机发生在2004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简称“林改”)在长水村进行,12.4万亩山林全部承包到户、400余户村民拿到了林权证,该村成为江西林改第一村。
“林改后,村民‘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育林积极性明显提高。”长水村党总支书记卢咸锋介绍,2017年,武宁县在全国首创“林长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5年间村民自发上山造林1000多亩。
林改让长水村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如今,村里的山又绿了、水又清了。
听着潺潺流水声,望向四周秀丽峰峦,护林员这个新身份,让曾是“砍山”队伍一员的石淮兵深感肩上担子沉甸甸的。“我每天巡山4小时,除了检查树木病虫害问题,还要做好森林防火。”他拿起巡护终端,打开 “赣林通App”。“绿色地图中显示的一串小点就是我每天的足迹,这是我用脚步丈量出的‘护林地图’。一旦有问题,就能一键上报给林长。”
在武宁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打开“赣林通App”,上面清晰地记录着200名专职护林员、208名监管员、579名林长、18名警员的联系方式。“我们实现了对418万亩林地的分级管理全覆盖,一旦发现涉林违法信息,就会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该局局长饶宜忠说。
在林长制的护航下,武宁县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72.1%提升至现在的76.54%。
“山常绿” 让“民常富”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
进入新时代,“美丽”写入了强国目标,紧随中国式现代化的铿锵步履,“山水武宁”交出了一份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武宁答卷——
2017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林长制,构建起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
2018年,创新建立“多员合一”生态管护员制度,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2020年,武宁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023年4月25日,首届全国林长制论坛在武宁县举办,“山水武宁”的绿色名片享誉全国。
林深处见“生态路”。如今的武宁,全县137万亩国家公益林和158.9万亩天保林,以每亩18元的标准补偿给群众,村民人均一年能有近2万元的生态补偿收入;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中心实现乡镇全覆盖,收储各类生态资源10万余项,生态总价值212亿元,交易生态资源总价值18亿元。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正成为武宁人民的“幸福靠山”。
福建:恢复性司法的三次破题
《福建法治报》记者 郭佳文
序:
福建林茂,面积1.21亿亩,覆盖率65.12%,44年蝉联全国首位。
司法创新、林权改革,居功至伟。
福建省上杭县公安局古田森林派出所民警与辖区护林员、生态义警开展林区巡逻(上官毅清 摄)
烧山责养山
开题:恢复性司法全国第一判
题一:1990年前,“人头早已不秃,山头依然光秃”,刑期不及火烧迹地自然恢复期。
求解:8月31日,记者到访长汀,满目林木,瓜果飘香。很难想象,这里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一个区域——“山光、水浊、田瘦、人穷”。
1991年,长汀法院开审一起失火案,首创“补种复绿”判例:令被告人梁某华在火烧迹地更新造林100亩。
惊天一决,开全国生态恢复性司法之先河。
此前,福建审理此类案,素以过火面积或案件性质、情节作实刑判决,以被告人送监结案。至于被毁山场恢复,因法无明定而难决,以致犯者刑满蓄发,山场依旧不毛,严重者水土流失或致地质灾害,生态损害后患难除。
从“谁烧山、谁坐牢”到“谁破坏、谁修复”,恢复性司法今已步入正轨。2021年春节前夕,长汀村民老谢林中祭祀,大意失火,过火227亩。
“法院判我缓刑,让我复种管护,我一回家就拉着亲戚朋友上山种树,前后花了十七八万元……”当日,记者随老谢来到案发地,曾被烧黑的山头种满了枫香、杉木,目光所及皆是青绿。
烧山法不贷,养山责常在。
养山成青山
解题:林权制改革全国第一证
题二:2000年前,山林种养的进度赶不上人为破坏的速度。
求解:2001年,全国个体林权第一证落地捷文村,一场浩荡的林改激活了神州万重山。
“林改第一证”,其实是倒逼出来的。
捷文村隶属武平县,曾经匮乏不足,民不知辱。“集体的树没人看,不砍白不砍”“饭都吃不饱,抓到正好吃大牢”。久了,尽管村里也组织集体种树养树,可哪里赶得上盗砍滥伐的速度?
“林地能不能像农田一样承包到户?”时任村干部抓住林权证换证试点契机,大伙儿一合计,决定搞“承包责任制”:林地所有权不能变,那就把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落实到户,承包经营。于是,“林农有了自己的树,吃饭的本,植树养树自己管,谁也不敢乱砍了。林下经济大发展,不砍树,也致富。”面对记者,捷文村支书李财林喜形于色。他的背后,“全国林改策源地”纪念墙惹人注目。
明晰了林产权,诞生了全国个体林权第一证。
林权有了,腰包鼓了,经营流转纠纷开始涌现,一度拖累林下经济。2012年7月,武平法院在捷文村部开设了全省首家“林农法制夜校”。
“十余年开课不断,内容从滥砍滥伐、林地违建到商品林赎买、碳汇交易等。”武平法院生态庭庭长钟少龙掰着指头细数课目。
20余年来,捷文村民人均纯收入从1600元升至31315元,增长了近20倍。
养山法不怠,青山唤回来。
青山变金山
结题:碳汇式修复全国第一例
题三:2020年起,引入“碳汇认购”,试行“替代性生态修复”,无形的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得以有形增强。
求解:2020年3月,顺昌检察院办理一起滥伐林木案,基于砍伐处无补植复绿的基础条件,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当地自主开发的“一元碳汇”项目,价值4万元。收入返还林权受损者,法院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成为全国首个通过认购碳汇修复受损生态的案例。
此举在多地践行后,陆续面临“鉴定难”“鉴定贵”“鉴定周期长”“鉴定标准不统一”等难题。建立科学统一的计量方法,成为当务之急。
2022年,福建法检两院在基层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分别联合省林业局先后推出福建版“林业碳汇损失计量及赔偿机制”,领全国之先,在管辖区域范围内解决了林业碳汇损失标准化计量的司法难题,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从此,形容八闽地利不足的“八山一水一分田”,“流转”成了“八座金山一水田”。
青山法不殆,金山碳汇开。
评:
逐绿三十三载,司法三次破题,八闽百姓,畅享好生态。
法治,福见!
贵州甘溪林场:法治力量筑牢生态屏障
《贵州法治报》记者 杨龙 罗翔
8月31日,沿着总书记的足迹,记者来到贵州省贵定县甘溪林场。高大挺拔的柳杉、清澈见底的溪流,伴随着鸟鸣声、林涛声、游客的欢笑声,一曲悦耳动听的“轻音乐”令人心旷神怡。
2011年5月9日,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到甘溪林场视察时强调,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还要在更高境界上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把这个关系处理好。
牢记嘱托,感恩奋进。12年来,当地党委、政府及政法部门、林场干部职工接续奋斗,甘溪林场实现华丽转身,成为贵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生动缩影。
贵定甘溪林场林荫大道(余军 摄)
建机制:政府花钱买生态
贵定甘溪国有林场始建于1958年。经过几代林场职工的不断开荒育苗、护林巡山,昔日荒山披上了绿装。
国家实行禁伐限伐政策后,以“木头经济”为支柱产业的甘溪林场陷入困境,职工收入没有保障,林场发展陷入困局。
党的以来,贵定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作出了“政府花钱买生态”的决定,将甘溪林场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划转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每年拿出500万元,解决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的后顾之忧。
职工放下斧头拿起锄头,从生产销售木材到培育管护森林资源,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林场的职工平均月工资从2011年不到1000元涨到5000多元。
贵定县通过整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项目资金,实施多元化植树造林。甘溪林场森林覆盖率从2011年的86%增加到2022年的91.06%。
出实招:三管齐下守家园
近年来,为守住这片绿色家园,贵定县打出了林长总管、划区分管、执法严管的“组合拳”,“三管”齐下,立竿见影。
——全面实行林长制,设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各1名,完善林长督查、重大问题报告、考评等制度,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推动“林长制”变“林长治”。
——建立场长全权负责、职工划片包干、山头地块落实到人的“三级管护体系”,以连片山场为网格,划定全覆盖、网络化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围绕“减排、降尘、禁烧”等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对林区周边的工地及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污染物的整治,对高耗能、高污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进行整改。
强保障:溯源治理护环境
2014年12月,甘溪林场升级为国家森林公园,贵定县实施了更大范围、更严举措的生态环境保护。
贵定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成立环保法庭,开展巡回审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活动,创造了溯源治理的“贵定模式”。
贵定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县水务局、金南街道办事处等10家单位联合行动,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建立污水管网和生态处理池。
2017年以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贵定分局完成环保督查问题99件,依法关闭28家高污染企业,180家企业全部进入环保管控。
今年8月15日,贵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在甘溪林场挂牌成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合力开展生物多样性司法协同保护。
措施实,成效显。贵定县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空气优良率100%。
惠民生:山清水秀百业兴
“这是甘溪林场职工和荷花村王大冲组村民种植的天麻,现在正是长势最好的时候。”护林员沈广华不时给游客解说。
青山无价,绿水含金,山清水秀百业兴。
“旺季的时候,平均每天有20来桌游客用餐,营业额能达到5000多元。”刘家农庄负责人刘丽忙得不亦乐乎。
“目前,林场周边共有200余户农户依托林场森林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产业。”甘溪林场场长史禹说,甘溪林场年接待游客达30万人次,带动周边12个村寨开办农家乐68家、旅馆16家,年增收500余万元。
青山绿水红日子,护好生态富了民。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甘溪林场,正逐渐成为当地群众的“幸福不动产”和“绿色提款机”。
短评:善治与立本
□王晓明
法检之于生态,论保护价值,恢复性司法可以居首。其程经年“路隘”,终护“林深”于闽黔赣诸省。然其衍生之课题,亦堪比“苔滑”。诸如生态资源“增量促进、陆海统筹”等根本性问题以及“法律适用、标准化计量”等跨域一致性问题,均非单一之地方司法创新力所能就,立法层面的综合施治当纳入视野。
何以言之?
观察发现,恢复性司法即便穷尽其力,对森林等生态系统的永续发展也只能发挥修复性而非根本性促进作用。这么说,并非否定司法之于生态的保护意义,而是因为司法所能恢复的,仅限于行为人对生态存量的破坏程度而不能有所超越,这就是“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
但法律的功能远不止于恢复性司法,其治本效应恰在于探寻全面的生态增量促进大法,以对冲人类活动造成的生态损耗,维持基本的生态平衡。这,显然是国家设立闽黔赣三省为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之意图所在。由是,则立法层面的追问随之而至——今日,向何方?
直指江山如画!
(福建法治报、贵州法治报、新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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