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喜欢过赫敏吗(哈利波特麻瓜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2-29 20:03:16 来源:网友分享 编辑:流水随风

Q\u0026A:“麻瓜”是怎么来的?

本文刊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20年第30期,原文标题《Q&A:“麻瓜”是怎么来的?》,严禁私自转载,侵权必究

记者/孙若茜

最先提出并将“哈利·波特”系列引入中文世界的策划编辑兼责任编辑王瑞琴

20年来,“哈利·波特”魔法世界的中文样貌,在我们的脑中已经根深蒂固。我们会自然而然地把那些不懂魔法的人称为“麻瓜”,会从“破釜酒吧”进入“对角巷”,知道去“霍格莫德村”的“三把扫帚”点“黄油啤酒”,一切仿佛都是约定俗成。

我们好奇,这些“约定俗成”从何而来?在20年间,中文译本始终未曾间歇地打磨修订,又为魔法世界改变了什么?因此,我们对“哈利·波特”系列的译者马爱农,责编王瑞琴、马博进行了采访。

马爱农在用中文重新搭建“哈利·波特”魔法世界的过程里,参与了其中每一部小说的翻译,是最主要的搭建者之一。

最先提出并将“哈利·波特”系列引入中文世界的王瑞琴,更像是设计者和监督者,她需要和译者们探讨细节,与他们共同决定是“伏地魔”还是“佛地魔”?“丽痕书店”还是“涂鸦书店”?“森林”还是“禁林”?年轻的责编马博在魔法世界的信息不断被补足的过程中,使文本更加精确。

以下是三位为简体中文读者的共同解谜。

“哈利·波特”系列中文版主要译者马爱农

Q:“麻瓜”是怎么来的?

A:“muggle”翻译成麻瓜,首先是音译。这个词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前八章的译者、老翻译家曹苏玲译的。台湾出的繁体版中就翻译成了“麻瓜”。大陆读者和台湾读者在语言习惯上的确有很大的差异,这也是简体版要重新做翻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有的地方也是可以借鉴的,比如哈利·波特和海格的名字也都吸收了繁体版的译法。

Q:为什么是“伏地魔”而不是“佛地魔”?

A:繁体版翻译的是“佛地魔”。台湾皇冠出版社的译者认为巫师世界应该是干净的,而麻瓜的世界是复杂的。在干净之地出了一个黑魔头,“佛地魔”取的就是这个意思。我们推翻了这个理解,用了“伏”这个字。从中文的字面上讲,伏地魔死后不成人形,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里第一次出现时就是隐藏在奇洛教授的后脑勺上,也可以说是埋伏。后来我们知道,他的灵魂是寄托在魂器上的,“伏”这个字也切中了这个意思。

Q:为什么是“凤凰社”“火焰杯”?

A:“凤凰社”的原文是“the Order of the Phoenix”。大家都知道“Order”一般会翻译成“命令”,所以在我们翻译之前,很多国内的媒体都在报道中把书名翻译成了“哈利·波特与凤凰令”。但是读了书的内容才发现,它并不是命令的意思,而是一个组织,所以最终就成了“凤凰社”。

网上出现过“凤凰军团”,台湾繁体版翻译的是“凤凰会”,我们还讨论过是“凤凰社”还是“凤凰社团”,最后决定用最简洁的“凤凰社”,“社团”除了不够简洁之外,听起来好像中国味儿太浓了。

“火焰杯”,原文是“the Goblet of Fire”,有人在报道里曾经翻译成“火杯”,文字的节奏就不如“火焰杯”。

“哈利·波特”系列中文版责任编辑马博

Q:为什么有的魔咒结合了音译,比如“阿瓦达索命”“阿拉霍洞开”,有的完全来自意译,比如“昏昏倒地”“除你武器”?

A:在“哈利·波特”里,这个界限很难找到,像厄里斯魔镜周围的文字就使用了音译,保留一种神秘感。但是如果咒语完全使用音译,会给阅读造成一些障碍。“除你武器”“昏昏倒地”这样的四字短语,会让你马上明白咒语的意思,而且很有力量。都用四个字肯定也不是最好的选择,比如“阿瓦达索命”咒,当时就坚持希望翻译不要用四个字,因为杀戮咒用直白的四个字说出来,有些过于残酷了。“阿瓦达索命”是音译和意译非常棒的结合。

几乎没有一个咒语是罗琳凭空捏造出来的,比如说“荧光闪烁”的原文是“Lumos”,在拉丁语里“lumen”是光或者亮的意思,“Lumos”是它的一种变形。“除你武器”(Expelliarmus)、“昏昏倒地”(Stupefy)都是类似的情况。有的时候也会根据前后文,看咒语达到的效果来猜它的意思。

那些麻瓜世界里没有的东西,作者无中生有的名词是很难处理的,比如一些神奇动物的名字,像“炸尾螺”(Blast-Ended Skrewt)、“蒲绒绒”(Puffskeins),怎么才能表达得更形象,就得靠自己的想象力了。

“夜骐”(Thestrals)这个巨大的黑色动物,像马,但是有翅膀,瘦得像骷髅一样,又只有见过死亡的人能看到,这种恐怖的感觉被“夜骐”这两个字表达出来了,“骐”字的偏旁又是“马”,太绝了。

Q:在不断的修订中,名词的翻译,哪些一定要改?哪些错了也不能改?

A:戈德里克山谷(Godric's Hollow),最初的翻译是一个明显的错误,我们当时把它音译成了“高锥克山谷”,因为翻译是一本一本进行的,后面的故事还没有写出来,我们并不知道这个山谷是以格兰芬多学院创始人的名字命名的,直到《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书里才加了注释。这个名字和故事背景有重要的关联,所以在之后的版本里,我们都统一成了“戈德里克山谷”。

“小天狼星”(Sirius Orion Black),他的名字里没有“小”字。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一部小说里海格的口中,“Young Sirius Black”,当时的翻译是“小天狼星”。后来这个“小”被沿用,是一个错误。另外,布莱克家族中每个人的名字都代表一个星座。如果当初把7本书都看完之后再翻译的话,也许会考虑按照星座的名称来翻译。但是现在这些名字在读者的心里已经根深蒂固,没有必要,也不能再改了。

但是随着相关书籍的出版以及罗琳的解读等等对信息的补足,我们希望可以让一些名词更加精确。比如“皮皮鬼”,以前它在书里一直被翻译成“爱搞恶作剧的幽灵皮皮鬼”,这让它的身份有一些模糊,很多人认为它也是斯莱特林里的一个幽灵,其实不是这样的。它在书里的定位区别于“ghost”,罗琳用的词是“poltergeist”,所以我们现在把它改成了“恶作剧精灵皮皮鬼”。

再比如说以前翻译的“神奇动物管理控制司”,它其实是负责管理家养小精灵的,但是家养小精灵并不属于神奇动物。《神奇动物在哪里》这本书里有关于什么是神奇动物,什么是魔法生物的讨论。所以我们在今年出版“哈利·波特”系列的“学院版”时就把它改成了“魔法生物管理控制司”。

《哈利·波特》:霍格沃茨大战之后,赫敏又做了哪些事呢?

随着霍格沃茨大战结束,《哈利·波特》也正式完结了。但书中人物的故事没有就此划上终止符,在罗琳后续的采访和所写的番外文章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有关他们的事情。

今天,咱们就来了解一下,第二次巫师大战胜利后,赫敏又做了哪些事呢?

1、恢复父母的记忆

为了保护父母不被食死徒伤害,赫敏对他们使用了遗忘咒,让格兰杰夫妇忘记了他们有一个女儿,而且夫妇二人还搬到了大洋彼岸的澳大利亚居住。

战争胜利后,赫敏在罗恩的陪同下,马上去到澳洲恢复了父母的记忆,并将他们接回伦敦,一人家终于可以团聚了。

2、回校完成学业

因为寻找魂器,赫敏的第7学年几乎都在校外度过。战胜伏地魔后,赫敏回校完成学业,并参加了N.E.W.Ts考试后。以她的能力,肯定是拿到了高分,顺利进入魔法部工作。

至于哈利和罗恩,这两人并没有回校继续读书,也没有参加N.E.W.Ts考试,和韦斯莱双子一样,他们算是霍格沃茨的肄业生。

3、嫁给罗恩,生了两个孩子

从霍格沃茨毕业后没多久,赫敏就和罗恩结婚了。不过,俩人虽然早婚但没有早育,因为赫敏是个女强人,一直忙于工作,而罗恩那个时候也在做傲罗,都没有时间照顾孩子。

后来,可能考虑到不能两个人都“忙起来不着家”,于是罗恩选择辞职,成为韦斯莱笑话商店的老板,这样可以多一些时候照顾家里。

4、登上巧克力蛙巫师卡片

哈利第一次听到邓布利多的名字就是在巫师卡片,他肯定没想到多年之后,他、罗恩和赫敏都登上了巫师卡片。

有意思的是,小巫师们都有收集巫师卡的爱好,那么,他们三谁会是最难收集到的“王卡”呢?

5、为改善家养小精灵的待遇而努力

赫敏从学生时期开始就致力于改善家养小精灵的命运,带着这一目标她进入了魔法部神奇动物控制司工作。

虽然,赫敏一时不能彻底结束家养小精灵作为“家政人员”的命运,但已经极大程度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待遇。

6、成为哈利第一个孩子的教母

通过小天狼星我们知道,魔法世界的孩子不仅有亲生父母,还有教父教母。哈利就当了卢平与唐克斯的儿子泰迪的教父,而他自己的第一个孩子詹姆·小天狼星·波特的教父母则是罗恩和赫敏。第二个儿子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的教父则是纳威·隆巴顿。

7、接受婚姻调解

赫敏虽然嫁给了罗恩,但俩人的婚后生活似乎不太被看好,至少罗琳和“罗恩”鲁伯特是这样认为的。

罗琳曾承认,她后悔安排让赫敏与罗恩在一起,赫敏与哈利才是最合适的。不过,既然已经这样安排了,罗琳还是希望他们能幸福的,哪怕经过婚姻调解。但鲁伯特则直接很多,认为这俩人最后离婚了。

8、D.A.军重聚

哈利在《凤凰社》时成立的D.A.军当时主要是为了对付乌姆里奇,后来,D.A.军在霍格沃茨大战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战争结束,大家从霍格沃茨毕业各奔东西,D.A.军也自动解散了。

但在2014年的第427届魁地奇世界杯上,赫敏和罗恩带着连个孩子一起去阿根廷观赛,当年的D.A.军成员几乎都来了,大家在多年之后,又重聚了。

9、仕途发展

赫敏的仕途起点是在魔法部的神奇动物控制司,在改善了家养小精灵的生活后,她晋升到法律执行司工作,后来更是一度升任到部门“二把手”。

不过,她前进的脚步并没有到此结束,再后来,她当选了魔法部部长一职,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位麻瓜出身的女部长。

哈利波特为何没有跟赫敏在一起?这几点告诉你答案……

来个小统计,在玩《哈利·波特》新手游的飘粉,先在评论区签个到。

反正飘的朋友圈是被刷屏了。

PS:包括飘本人。

但我也观察到。

游戏上架这两周,路人粉越来越嗨,许多哈迷们的心情却有点复杂。

从第一天,对着对角巷、霍格沃茨、学院休息室等熟悉又精致的场景大呼“过年了”。

到玩着玩着,不对劲的地方越来越多。

哈利还学了两节课的飞天扫帚,怎么一年级新生,一入学就能在天上飞?

本应该和对象一样,选了就要做彼此唯一的魔杖。

也在第二天一上线,就被游戏送上门的“小三”逼着出了轨。

还有,最离谱的——

入学不到一周,身为一年级新生的玩家们,猝不及防地,就掌握了黑魔法。

从钻心剜骨到阿瓦达索命,咒语卡牌的动画做得的确既精致,又还原剧情。

但对着伏地魔将哈利架在雕塑上施咒的剧情,哈迷真的笑不出来。

要知道,《哈利·波特》中几乎最让人意难平的一次死亡——塞德里克的尸体,就躺在这个场景的不远处。

游戏展示这个情节,不为重述,不为缅怀,反而是开心地告诉你:

“看,你掌握了这个(杀了塞德里克,折磨哈利·波特的)超厉害的黑魔法!”

膈应。

如果说诸如飞天扫帚无师自通、一主n杖这样的细节设定,还可以在“毕竟是个游戏”的角度下可以接受。

“黑魔法随便用”这事,就是打着《哈利·波特》IP的这款游戏,完全颠覆了原著正邪对立的世界观。

直接导致霍格沃茨的决斗场,堪比阿兹卡班大乱斗。

有点惭愧的是,飘依旧没卸载。

只是把它权当一个音综,上线就是卡点跳舞。

毕竟对于哈迷而言,能看看霍格沃茨的场景,稍微有点儿巫师代入感,也是好的。

只能说越反感,反而证明越爱。

巫师大战结束多年,麻瓜的热情丝毫未减。

吐槽之下,有人孜孜不倦地做着“如何不用黑魔法打胜仗”的攻略。

也有人卸了游戏,重回原著中找快乐。

这些天,飘飘亲眼所见,有为冷门学院重新正名的。

知足吧,赫奇帕奇还有纽特,拉文克劳只有内卷

有给魔法世界里各位边缘人物写小作文的。

实在有点手痒。

不如也凑个热闹,来聊一道经久不衰的“哈圈必争之题”。

不是斯内普是好是坏。

不是格林德沃到底爱不爱邓布利多。

而是——

哈利,到底为啥没和赫敏在一起?

回答之前,不如我们先反过来想想——

赫敏为什么没和哈利在一起?

问得出这问题的,多少抱着点对罗赫恋的不满情绪。

这么说吧,哪怕赫敏最后跟威克多尔·克鲁姆在一起了,可能都不会有这么多的哈赫党。

罗恩和赫敏,乍看确实有落差。

在救世主哈利、学霸赫敏身边,那个满脸雀斑,笨手笨脚,家境贫穷,成绩也不大好的罗恩,太像背景板。

但他们在一起,真是所谓的“美女学霸搭配直男屌丝”吗?

未必。

且不论赫敏如何。

真实的罗恩,就与“屌丝”形象相去甚远。

初看,基本盘是不咋样。

但细想一下:

首先,家境贫穷不是“错”。

而成绩,有一说一,哈罗二货的成绩向来也就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高贵。

至于形象这事,根据原著描述,罗恩的形象虽算不上极好,但肯定不“差”,或许跟电影中双子的模样,更为相近。

更何况,他还有拉文德这样的追求者。

而他最核心的能力,则在于——

低调归低调,但每次显山露水都不容小觑。

一年级“他(甘于牺牲)下赢了许多年来霍格沃茨最精彩的一盘棋”,从巨怪手里救下赫敏。

还因为守门优秀 ,硬生生把斯莱特林讽刺的“韦斯莱是我们的王”,变成正儿八经的褒奖。

而除却这些基础条件。

罗赫恋的精髓,是性格相配。

罗恩体内流淌的韦斯莱式个性,和赫敏的性格完美中和。

赫敏虽聪慧过人,但在铁三角里,一直显得比较“无趣”。

初识时,哈利、罗恩想要半夜溜出宿舍pk马尔福,赫敏阻拦无果,便絮絮叨叨地教育了两人一路。

看似骨子里教条,其实不然,它更像一种好学生式的胸怀天下——

喜欢将一切事情看得很严肃。

而罗恩,恰好就是从不过度上升意义感,以幽默应对一切的随性人格。

两人个性的互补,不仅体现在,一个在严肃分析,一个在插科打诨缓解气氛的日常小情趣。

连正儿八经战斗时,因过度紧张而失去冷静的赫敏,也好多次靠罗恩兜了底——

他们被魔鬼网困住时,赫敏只记得魔鬼网怕火,却紧张到忘了自己是女巫,不用木柴也能生火这事,多亏罗恩一语惊醒。

罗恩,韦斯莱家看似最平庸的小儿子,早在家庭环境中练就一颗能与强势之人和谐相处的强心脏。

与朋友偶尔吵架,他永远是最先示软的那一个。

就算生哈利的气,也会让赫敏把比赛的重要信息,透露给哈利。

哪怕被魂器影响心绪负气出走,归来时,却仍是你最好的朋友,还增加了情话buff。

就像作者罗琳说的:

“谁能不爱罗恩呢?他是最好的朋友。”

对习惯上纲上线,脾气不好,自尊也极高的赫敏来说,罗恩这打不还手,骂就抖机灵的好脾气,简直不要太搭。

很多人觉得哈利和赫敏合适,是因为他们认为“强强联手是最配的!”

但,过日子不是打怪兽。

再说了,在赫敏心里,哈利其实也没那么优秀。

在其他同学眼里,哈利是有“大难不死”滤镜的男孩。

火车初遇时,几乎所有人看到哈利都带着惊讶和敬佩,想多看这男孩两眼。

只有赫敏对哈利,仅仅简单地点头示意。

会有这种反应,不只因为她是在麻瓜世界长大,对哈利的传说并不在意。

还因为,赫敏本身也是一个追求平等的女孩,不重出身重能力。

就像网友调侃的《赫敏和她两个没用的男人》那样。

如果没有赫敏,哈利恐怕早在第一部就被魔鬼网缠死了。

哈利在赫敏心里,就是个除了倒霉些,和其他格兰芬多无异的,祛魅彻底的精神小伙。

因为篇幅原因,电影弱化了罗恩的光芒,也放大了点儿哈利的。

但其实,无论书还是电影,我们都能看到,罗赫两人,三天两头就要因为一些小事闹别扭。

在书中,哈利曾说从罗赫的相处中,看到了韦斯莱夫妇的影子。

但赫敏和哈利却很少发生争吵。

如果有,那一定关于黑魔头。

和哈利在一起,赫敏永远在搞事业。

但只有与罗恩在一起,她才像个有生活气和小心思的女孩。

而这种生活气和小心思的日常,才是爱情最美好的模样。

而箭头另一端,哈利,也不太可能选择赫敏。

小时候看《哈利·波特》,只顾着羡慕哈利的英勇,却忽略了许多他性格里的小毛病。

长大后发现,正是这些小毛病,决定了哈利不可能喜欢赫敏。

哈利在姨妈姨父家“为奴数十载”,一朝成为“chosen one”,他或多或少,带着些触底反弹的虚荣心。

所以分院帽曾考虑过把哈利分到斯莱特林,就是看见了他“急于证明自己”。

而这份虚荣,体现在择偶观上,便是重视“颜值”。

哈利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颜狗”。

两任女友,都是校花级别的长相。

小说里写哈利和秋张第一次见面,“当秋张对他微微一笑时,哈利的心一阵跳动”。

而第二任女友金妮,也是个活泼率真的元气少女,就连魁地奇巨星克鲁姆也夸过金妮漂亮。

也怪电影选角。

扮演赫敏的艾玛·沃特森太过漂亮,所以才显得秋张和金妮,在外形上相形见绌。

但其实,赫敏长相并不出色。

书中描写她的外貌是“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声音,一头浓密卷发和一对兔子似的大门牙”,也曾被嘲笑像花栗鼠,怎么看都不是美女。

原本还原原著的赫敏门牙片段

所以,从书里描写的来看,赫敏怎么都不会进入颜控哈利的择偶范围之内的。

而除颜值外,性格,仍然是最根本的原因。

赫敏和哈利,两人的个性都极其强势,有领导力。

可能有人反驳,赫敏和罗恩性格互补是爱情,为什么哈利和赫敏性格相同就不能产生爱情。

事实上,强势的性格是对外的。

两个强势的人在一起,只会日渐针锋相对。

就像书里哈利说的,要是没了罗恩,单和赫敏做朋友,不仅无趣,而且压力很大。

哈利从小在姨妈家被使唤长大,孤独又自我。进入魔法世界后,又被称为“救世之星”。

这样的经历,很难不形成“独美人格”。

单看他曾多次想脱离铁三角自己完成任务(当然也包含了担心他人的生命安全)就知道。

“独美人格”,最讨厌的就是被指挥、被控制。

偏偏赫敏最爱发号施令。(当然,她配)

但金妮不一样。

她从小就听过哈利的传奇事迹,密室里又被哈利救过一命,在金妮眼里,这位救世主又神圣,又没架子。

哪怕后来和别人恋爱,也是出于“有些自我或许更容易被注意”才去谈的。

目的,还是吸引哈利注意。

自始至终,她对哈利的崇拜与爱就没有消减过。

这种崇拜与依赖,完全满足了哈利的主导欲。

更何况,7年的成长,使金妮将“依附”的度,把握得近乎完美。

试想她若还是当初那个见到哈利连话都说不出的小女孩,莽勇如哈利,大致也很难爱上。

金妮对哈利的仰慕,有心甘情愿的依恋,却不是失去自我的服从。

无论是魔法能力,还是魁地奇技术,她都不亚于哈利。

《混血王子》中,金妮因为施了“蝙蝠精魔咒”而被邀请进入“鼻涕虫俱乐部”。

她是极少数凭借自己能力,而不是家人名气而被斯拉格霍恩邀请的人。(上一个还是伏地魔)

而在与拉文克劳魁地奇比赛中,金妮代替哈利担任找球手,带领格兰芬多队获得了冠军。

而当二人确认彼此心意后,金妮也永远替哈利着想。

邓布利多死后,是她温柔地牵起哈利的手,带他去休息;

当最后的大逃亡开始之前,哈利担心金妮的安全,向她提出分手,金妮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冷静地接受,并默默地关心哈利。

这样能力优秀,且内心强大的女孩,与哈利相配,称得上是旗鼓相当。

当然,金哈恋还有一个不是秘密的隐藏原因。

从小被虐待长大的哈利,内心一直有着对家庭的渴望。

而他对美好家庭最完美的想象,就是韦斯莱家。

所以说,无论是从外貌、相处,还是背景。

哈利选择金妮,都是最顺其自然的事情。

其实回头再看《哈利·波特》,不难发现罗赫恋伏笔之多。

从二年级被石化的赫敏与二人再见面时,对哈利落落大方的拥抱,和对罗恩突然收敛的“相敬如宾”;

到四年级舞会,愣头青罗恩吃赫敏接受其它男生舞会邀请的醋,被赫敏反怼“壮壮胆子先邀请我,别把我当替补”。

二人的情感线已经十分明朗。

但不少人少时看《哈》,估计和飘一样,直到哈利开始认真思考“要是这俩货在一起了会不会影响我们友谊”,才放下觉得哈赫是官配的执念。

现在想来,这毫无根据的执念,不外乎是源于“男主女主应该在一起”的思维。

直到长大,咂摸出哈利和赫敏性格中那些细枝末节的好坏两面。

才慢慢发觉罗琳将罗赫写为CP,又在暗中安排了这么适合哈利的一位“女配夫人”的智慧。

正是这种“适合”而不是“应该”的故事情节,更显巫师世界之真实。

因为真实的世界中,才没有什么绝对的男女主角。

而这,大致就是成年后的麻瓜们,还能在《哈利·波特》里,找寻到无数乐趣的原因。

它不是一个npc助玩家降魔的单一故事。

而是一群英雄助推一个英雄的故事。

虽然镜头对准的是哈利,却不过是用哈利的视角,展示了一个十足鲜活的巫师世界。

这个世界里,你共情谁,谁就可以成为《哈》的主角。

也因此,《哈》也有许多的戏称。

例如前文提到过的“赫敏和她两个没有用的男人”。

用罗恩对哈利讲的话来说便是:“没有她我们两天就得死。”

赫敏在一年级时,凭借超大的阅读量准确解锁关键信息:魔法石。

二年级制作复方汤剂,让哈利和罗恩得以打入敌方获取信息。

五年级在乌姆里奇的“应试教育”高压下提议建立反抗组织“邓布利多军”。

这铁三角的一路冒险,出谋划策者、发觉剧情重要推动线索者以及“阻止莽撞犯错者”,无一不是头脑清醒的赫敏。

从这个角度看《哈》系列,也不妨说是,女王和她的两个骑士。

当然,以赫敏为主的视角,在《哈利·波特》的无数种打开方式里,已经不算新颖。

更隐蔽却同样生动的,还有将《哈利·波特》的故事视为一个母爱战胜恶魔的故事。

故事中的三个母亲,都对伏地魔的战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先是哈利的母亲,以自己的牺牲保全了婴儿哈利,挫伤了伏地魔,也奠定了后面所有的故事。

再是罗恩的母亲韦斯莱夫人,几乎肩负了“孤儿哈利”成长期间的母爱一责。

虽一直以一个“暴躁又善良的家庭主妇”形象出现,用魔法好似都是为了洗洗锅做做饭。

却在最终的决战时,为了在大战中牺牲的孩子,怒杀了伏地魔手下最得力的衷心干将。

最后,还有一位食死徒母亲。

因为哈利救下了自己的儿子,而在最关键的时刻倒戈——

在“验尸”时欺骗伏地魔哈利已死,为哈利最后的绝地反击创造了完美的机会。

这是内核党们看到的,一个关于“邪不胜爱”的故事。

而剧情党们更在意的,当属邓布利多整整贯穿7年的暗中铺路。

一面和昏君当道的魔法部,一面安插斯内普收集黑魔头的信息,还得不时为三人组的各种“格兰分少行为”擦屁股。

在这一视角下,哈利更像一个被命运选中的棋子,在邓校步步为营的引导下,将死伏地魔。

说是棋子,但没有瞧不起哈利的意思。

哈利仅11岁便敢耍弄伏地魔的勇气,不贪恋财权,对正义的坚持,这些无一不是他成为主角的要素,也是罗琳最歌颂的品质。

只是说,罗琳的聪明之处,便在于她刻画的是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儿的伟大。

却又将哈利所见的每一个巫师都写得如此有血有肉,有逻辑有动机。

以至于细看下来,便能发现,哈利的伟大,并不比巫师世界任何一个人的伟大更耀眼。

这才做到了一百个人的眼中,有一百部《哈利·波特》。

最为显眼的暗喻,大概是纳威·隆巴顿这个角色。

稍熟《哈》故事的观众可能记得,故事真正的开始,其实不是那个伏地魔前去杀害哈利的夜晚。

伏地魔之所以要去杀死还是婴儿的哈利,是因为特里劳妮的一则预言:

拥有征服黑魔头能量的人走近了……出生在一个曾三次击败黑魔头的家庭……出生于第七个月的月末……黑魔头标记他为其劲敌,但是他拥有黑魔头所不了解的能量……一个必须死在另一个手上,因为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那个拥有黑魔头能量的人将于第七个月结束时出生……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预言暗指的,便是哈利·波特。

但事实上,同样符合预言要求的,还有另一个孩子——纳威·隆巴顿。

一个喜欢草药学,在前四部书都以憨大个儿形象出现,却最终成长为一个手刃伏地魔魂器“纳吉尼”的格兰芬多男孩。

说白了,哈利之所以成为“天选之子”,是因为伏地魔在那不完整的半段预言下,挑选了哈利。

而一个相差无几,只是命运稍有差池的纳威·隆巴斯,就是消解哈利·波特神性的一个存在。

当一个巫师兼具了爱、勇气、正义。

他便是哈利·波特。

也因为此,长大后的我们终于明白。

或许《哈利·波特》里,最不需要限定的,就是哈利·波特。

换句话说——

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哈利·波特。

疤头、秃头都是谁?快来了解一下《哈利波特》角色的外号与昵称

在《哈利波特》的小说中,不论年龄大小,巫师们都喜欢给别人起外号,或是给自己起绰号。

而大批的哈迷们自然也没有丢掉这个传统,纷纷给喜欢的角色们起一些有意思的昵称。

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哈利波特》书里书外的那些外号、绰号、以及昵称。

01、哈利·波特

先从我们的主角哈利开始吧。

在小说里面:

妄想狂(Crackpot)、傻宝宝波特(Potty Wee Potter)

皮皮鬼绝对是霍格沃茨内的“外号达人”,超级爱给别人起外号,哈利当然也不能“幸免于难”。皮皮鬼就曾给他起过这两个外号,各种贬损哈利。

疤头(Scarhead)

在《密室》的魁地奇比赛中,德拉科称呼哈利为“疤头”。由于这个梗,哈迷们后来总结出了《哈利波特》“四巨头”,即疤头、秃头、光头和油头。至于另三位都是谁,哈迷们应该都知道吧。

守护神波特(Patronus Potter)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在《凤凰社》时,德拉科的老爸卢修斯也给哈利起了个外号。因为在这部小说的一开始,哈利在麻瓜的面前使用守护神咒对付摄魂怪,卢修斯就在审讯会后这样嘲弄他。

罗鸟·卫其利(Roonzil Wazlib)

罗恩用自动更正羽毛笔在他的魔药课本上写下这个名字。后来哈利把这本教材借去用,斯内普看到书上的名字时,哈利就对他说,这是自己的绰号。

粉丝对他的昵称:

哈迷中有一大部分都是波特的粉丝,所以他的昵称那可是相当地多呀。最常见的有:破特、哈波、小哈、黄金男孩、电灯泡,等等。

02、罗恩·韦斯莱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罗恩的外号。

在小说里面:

笨蛋(Dung Brains)

在《火焰杯》中,双子中的弗雷德曾这样称呼罗恩,不得不说,果然是亲哥啊。

韦斯莱王(Weasley King)

因为德拉科创作的那首《韦斯莱是我们的王》,让这句歌词火遍整个霍格沃茨。于是乎,罗恩又多了一个“名头很响”的外号。

你的韦崽(Your Wheezy)

英国人在称呼身份尊贵的人时,前面都会加一个“Your”(你的),例如,Your Majesty,就是在称呼皇帝陛下。小精灵多比在《火焰杯》中也曾用“Your”这样的高规格称呼罗恩,只不过后面加的是“韦崽”(Wheezy),显得又可爱又可笑。

罗罗(Won-Won)

当然,罗恩最经典的外号,还是要属“罗罗”,这是拉文德对他的爱称。不过,后来赫敏向哈利提到罗恩时,也曾用“罗罗”来讽刺他。

粉丝对他的昵称:

粉丝们也很爱用“罗罗”来称呼他,此外,还有小罗尼、红毛,等等。

03、伏地魔

咱们再来看一看大魔王的外号。

在小说里面:

神秘人(You-Know-Who)

因为巫师们都不敢直呼他的名字,于是都用“神秘人”这三个字来称呼他。其实,英文的You-Know-Who可以理解为,“不用说出他的名字,你就知道我在说谁”。

黑魔王(Dark Lord)

食死徒们同样不会直呼他的名字,提到他时会使用“黑魔王”。如果是要当面叫他的话,则会恭敬地称呼一声“我的主人”(My Lord)。

伏地什么的(Voldything)

弗农·德思礼因为不情愿谈及魔法世界的事情,而故意这样称呼伏地魔。

那个魔头(Lord Thingy)

魔法部长福吉一直不愿意承认伏地魔的存在,直到神秘事务司之战后,他不得不在《预言家日报》上发表名声,但还是无法直呼伏地魔的名字,而是以“那个魔头”替代。

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He-Who-Must-Not-Be-Named)

同“神秘人”一样,当巫师们提到伏地魔时,会用这样的称呼替代。

粉丝对他的昵称:

虽然伏地魔是反派,但喜欢他的粉丝确实不占少数,大家会亲切地叫他一声“老伏”,或是“伏殿”。

04、亲世代

亲世代巫师们的绰号有限,我们放在一起来介绍吧。

卢平教授

他在“掠夺者”四人组中,外号“月亮脸(Moony)”。

皮皮鬼曾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精神错乱的疯子卢平”(Loony Loopy Lupin)。

而哈迷们送给他的昵称则是“莱米”。

小天狼星布莱克

他在“掠夺者”四人组中,外号“大脚板(Padfoot)”。

不过,小天狼星曾让哈利他们在谈论到自己时,用“伤风”(Snuffle)来指代他。

粉丝们则更喜欢称呼他为“狗爹”或是“狼殿”。

詹姆·波特

他在“掠夺者”四人组中,外号“尖头叉子(Prongs)”。

哈利爹在书中的外号仅此一个。于是,粉丝们在提到詹姆时,也喜欢叫他“叉子”或是“叉纸”。

小矮星彼得

他在“掠夺者”四人组中,外号“虫尾巴(Wormtail)”。

此外,他在变身为罗恩的宠物鼠时,也叫“斑斑”。

西弗勒斯·斯内普

当年,詹姆·波特和小天狼星还在霍格沃茨读书时,他们给斯内普起了一个不好听的外号“鼻涕精”(Snivellu)。不过,厚道的卢平从没有这样叫过斯内普。

而粉丝们则喜欢叫他“斯教”或是直接“教授”。

05、马尔福一家

最后,我们在来看看人气颇高的马尔福一家。

德拉科·马尔福

他在书中没有自己的外号,但粉丝送给他的昵称却不少,包括,少爷、铂金少爷、拽哥、马粪,等等。

卢修斯·马尔福

德拉科的爸比,哈迷们则常叫他“卢爹”,而德拉科的老婆粉就会称他为“公公”。

纳西莎·马尔福

因为“纳西莎”是“水仙”的意思,哈迷常叫他“水仙妈”,同样地,德拉科的老婆粉就会称他为“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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