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氏牡丹鹦鹉可以养吗(费氏)
南昌费氏牡丹鹦鹉案从“面临十年刑期”到不起诉 律师:推动动物案法治进步
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
11月30日,南昌鹦鹉案确认全案不起诉。被告闵某平的代理律师认为,本案的判决,将为其他动物相关案件带来积极影响。
2020年10月,江西南昌的闵氏夫妇因出售费氏牡丹鹦鹉被批捕,原因系该物种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涉案77只,两人或许面临10年刑期。一年多后,经历慎重审理,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 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等关键文件出台,老两口迎来不起诉判决。
12月2日,闵氏夫妇的女儿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们对结果表示满意。
案件回顾
购买77只费氏牡丹鹦鹉用于出售
曾预期获刑十年
2020年9月,闵氏夫妇因贩卖保护动物被森林公安带走。事发后,闵某平家属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老俩口在花鸟市场做生意,店里有77只费氏牡丹鹦鹉用于出售,一只鹦鹉进价15元,盈利也不高。
闵氏夫妇购买牡丹鹦鹉后不到一周,南昌市森林公安发现店内售卖保护动物,当即带走了店里的熊某秀,闵某平随后投案自首。家属表示,“当时并不知道费氏牡丹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熊某秀的代理律师曾薪燚介绍,费氏牡丹鹦鹉原本属于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人工养殖,但是该名单于2012年废止,证件于2015年过期,因此只要买卖就涉嫌违法。
2020年10月16日,闵氏夫妇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批捕。据媒体报道,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根据费氏牡丹鹦鹉的珍稀程度以及涉案只数,闵氏夫妇或将面临十年刑期。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文件
案件进展
关键指导意见出台
国家林草局开展解决方案试点
2021年11月30日,南昌“费氏鹦鹉案”当事人闵氏夫妇收到的不起诉决定书。
该决定书显示,闵某平实施了非法交易费氏牡丹鹦鹉的行为,鉴于涉案费氏牡丹鹦鹉系人工繁育,技术成熟规模较大,案发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闵某平上述行为实际已无社会危害性,根据相关指导意见及法律法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决定不起诉。
12月2日,闵氏夫妇的女儿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家属对结果表示满意。
闵某平代理律师何智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本案件能得以全案不起诉,2020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起到关键作用。
《意见》第九条显示,实施本意见规定的行为,在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涉案动物是否系人工繁育、物种的濒危程度、野外存活状况、人工繁育情况......以及行为手段、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损害程度、食用涉案野生动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相关定罪量刑标准明显不适宜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妥当处理。
何律师提到,由于去年河南的部分养殖户提出问题,2021年的4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还针对这个问题发函,提出对包括费氏牡丹鹦鹉在内的4种鹦鹉开展人工繁育专用标识管理试点,过去买卖这些鹦鹉需要很复杂的行政审批手续,现在进行专用标识后,这些鹦鹉就可以正常买卖了。从这个意义上讲,闵氏夫妇的买卖行为实际上是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曾律师解释,“法律上不起诉分为很多种,包括事实不清,存疑不诉、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不诉等,检察院对本案选择的是第三种,认为不构成犯罪,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也给其他鹦鹉案带来转机。”
相关指导意见
律师观点
希望个案推动法治进步
本案或将影响其他动物案件
何律师表示,指导意见要求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情景来综合评判,最后的落脚点是要根据案件的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做出妥当处理。
她认为,对老百姓来说,买一只很便宜的鹦鹉当作宠物来养,绝对不会想到会涉及刑事处罚,定罪肯定不是“妥当处理”,但是司法解释又还没有修改,对于办案机关来说,也是一个难题。所以,检察院能够作出明确的无罪判决,是往前迈了一大步,比较先进的做法。
她认为,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是出于管理、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防止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但是会有一些养鹦鹉的普通人因此获罪。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具体案件妥当处理,就是在用其他的方式来指导司法实践。像是费氏牡丹鹦鹉这类物种已经大量驯养繁殖,把它作为野生动物同等保护会造成对养殖人的不公平。
“我们也希望通过个案推动法治进步,这样的案例对其他类似动物案件也会有好的影响。”何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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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哪种鹦鹉可以养?地位尴尬的爱情鸟
牡丹鹦鹉是宠物市场很常见的小鸟,活泼可爱、饲养和繁殖都比较容易,是广大鸟类爱好者的最爱。
不过,有些规定是需要注意的,这类鹦鹉中的很多品种属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近危(NT)。
现在市场上常见的牡丹鹦鹉主要有头类和面类两种,头类属于不可以买卖和饲养的,比如棕头牡丹鹦鹉。(学名:Agapornis fischeri)
它的主要特征就是白眼圈和红嘴。
而面类牡丹鹦鹉是可以养的,常见的是桃面牡丹鹦鹉(学名:Agapornis roseicollis)。
属于我国可以合法饲养的三种鹦鹉之一,其它两种是虎皮鹦鹉(学名:Melopsittacus undulatus)和玄凤鹦鹉(学名:Nymphicus hollandicus)。
总而言之,看见鹦鹉有白眼圈的最好不要养。除了上述三种可以养的鹦鹉之外,不要养其它种类的鹦鹉。
棕头牡丹鹦鹉又叫费氏情侣鹦鹉,属于鸟纲、鹦形目、鹦鹉科、情侣鹦鹉属。它,学名中的“Agape”在希腊语里是爱情的意思,而“Ornis”是雀鸟的意思。所以歌里唱的那个爱情鸟就是这些小家伙。
它们的原产地在非洲东南部的坦桑尼亚,主要栖息在高原到平原过渡地带的灌木丛和金合欢树上。和大象、长颈鹿是邻居。
这些小鸟一般数十只组成一群,很远就可以听到它们鸣叫的声音,它们主要吃植物的种子,所以对农作物有一定的危害。
它们会肆无忌惮的在地面上觅食,基本不怕人,所以很多野生的爱情鸟被捉到了。
从它们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雌鸟和雄鸟的关系很好,甚至会相伴终生。这种鸟的寿命大约是10-15年,身长13-17厘米,体重40-60克,属于中型鹦鹉中较小的种类。
最初这种鹦鹉引进我国是在1986年,经过多年的饲养和繁殖,已经形成了较大的种群。
在2012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近危(NT)后。饲养此种鹦鹉被认为不合法。
主要原因是,人工饲养的此种鹦鹉在外观和基因上和野生个体并无区别,所以无法分辨,饲养和买卖的个体到底是来自人工饲养还是野外捕捉,对保护种群和打击盗猎不利。
此种鸟类在我国野外并无分布,偶尔会有零星逃逸个体发现。所有个体都是来自养殖和非洲野外捕捉。
不过目前饲养户的困境也值得关注,这些鸟类毕竟也是生命,不能就轻飘飘的一句无害化处理就打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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