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丁是什么意思(人丁)
古代俗语:家有3喜出能人,宅有4实人富贵,老祖宗总结的讲究
古代俗语:家有3喜出能人,宅有4实人富贵,老祖宗总结的讲究我们每个人都想要追求幸福,但是不同的人对于幸福的定义不同,不可置否的是大多数人都认为家中富贵是一种幸福。说到幸福,笔者不禁想到叔本华的理论,他将人分为三部分,分别是人的自身、人的所有和人的呈现。
或许很多人都把后两者看得太过于重要,即太看重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和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在叔本华看来,一个人只要拥有属于自己的精神财富,那么无论他身处什么样的处境都会感受到幸福。
但是并非所有的人能体会到哲学家的思想,毕竟这是他们穷其一生所探寻而来的东西。其实有时候,追求一些简单点的东西也并非不幸福,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只要自己的家人过得好,或者自己的亲朋好友有出息,这就是一件值得让人欢喜的事情。
其实我们的祖辈,对于一个家庭中出现的好现象也做出了一些总结,而这些,其实与我们的幸福感息息相关。接下来笔者就通过一句俗语给大家分享一下祖辈们对于“好现象”的总结。
这句话就是“家有3喜出能人,宅有4实人富贵”。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就是说家里边出现了三种喜气的现象,就会出现一个十分有才能的人,宅子里面有四种实际的做法,家中很快就会富贵起来。至于这三喜、四实说的是什么,大家可以一起探讨探讨。
依照笔者的了解,这三喜分别指的是喜鹊、狗来富、以及枯木发出新芽。喜鹊在我们的认知当中一直是一种很吉祥的鸟类,因为其声音较为动听,所以被人们赋予了美好的寓意,其实这也是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景,因此家中有喜鹊,那么自然是一件极好的事情。
第二,狗是我们人类最为忠实的伙伴,它们在之前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帮忙看家护院,而现在的狗狗们已经成为了陪伴我们的不二选择,同时也正是这些可爱的小天使治愈了无数身患孤独的人。所以要是你的家里来了一条小狗,说不定它就能给你带来好运呢?
第三个所说的枯木长新芽,其实笔者觉得它的含义就是孕育出了新的希望,枯木逢春,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可是也正是一种切切实实的新希望。所以若是家中的枯木发了新芽,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现象。
下半句所说的四实,分别是家小人多、房屋面积大但是门小、宅子没有损坏、家中有很出牲畜。第一个家小人多就是蕴含着人丁兴旺的意思,若是一个家庭里面有很多人口,大家再齐心协力,相信富贵离他们也不会远了。
第二个的其中的含义是说房子面积大,如果门小就有一种财不外露、勤俭持家的感觉。可能很多人都认为会存钱不如会赚钱,但是你所赚的钱真的够你挥霍吗?用不到勤俭持家吗?相信很多朋友都做不到吧。
第三个住宅没有破坏是说所居住的房屋没有裂缝这些微小的破损,这也就意味着住宅十分坚固,这也就为子孙后代的成长做出了保障,所以这也是一个好的现象。
最后一个就是说家中的牲畜会影响到我们是否富贵,之前大家都是生活在农业时代,家中的牲口其实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人的财产基础,如果你有很多的牲口,那么你的生活条件一定不会太差。
其实这几个现象放在现在来看似乎没有什么用处,但是放在之前确实很应景。所以笔者相对大家说的是,幸福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我们自身,所以不要太过于依托外在的东西。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呢?
显微镜下的大明,原著中人丁丝绢案的历史真相
明朝万历年间,当时的徽州府,有一个最大的社县,县衙官员中有一个管钱粮的小官,名叫帅家默,他在文武两道方面表现一般,虽然出身军户,但朝中没有做大官的亲戚,注定仕途无望。他的特长是算学,天生对数字敏感,是学霸级数学天才。
有一次帅家默在计算整理官方账册时,发现有一笔数额很大的人丁丝绢税,当时徽州府下辖六个县,可这笔赋税却由社县单独承担。
按理来说,应该由六个县共同平摊才是,为什么全部让社县缴纳呢?帅家默直觉感到这里面有大问题,决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帅家默通过查证发现,在明朝初年,徽州府六县共欠朝廷20480蛋粮食,折合成丝绢8780匹。这笔赋税理应由六县共同承担,结果却变成了由社县全部缴纳。而社县百姓并不养蚕,必须先把粮食卖成银子,再用银子买丝绢上缴,这就是人丁丝绢税。如此繁琐倒转,麻烦与负担更重,而百姓们一交就是二百多年。
随着调查的深入,帅家默发现以前有人两次进行上诉,结果当事人都离奇死亡。但帅家默为了求一个公平,不顾自身安危,决定第三次上诉。他写了一份详细的呈文,越过徽州府,直接上交应天巡按,结果惊动了当时的巡抚海瑞。通俗讲就是越过市里,直接上诉到省高院纪委,惊动了军区司令省长。
海瑞命令徽州市委彻查,市长不敢耽搁,立刻让下面的县长配合调查。此时帅家默眼看胜利在望,却不料海瑞突然调职了,没有这位大神坐镇,谁也不敢再查,因为要撬动的,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海瑞一走,帅家默立即处在危险中。
他此举也一石激起千层浪,他这么做对社县有利,人们当然高兴,对其他五县却是百害无一利,他们平白无故要多交不少赋税,自然反对,于是隐隐形成以五对一的态势,一场风暴也在无形酝酿之中。
而徽州府不比其他地方,曾经在朝为官,或者正在仕途的大人物比比皆是,动不动就是进士,侍郎,尚书什么的,不管在民间,还是朝廷,个个能量巨大,手眼通天,他们又彼此联姻,组成了一个盘根错节,且深不见底的复杂关系网。
在人丁丝绢风波中,最无关痛痒的就是徽州知府,因为丝绢赋税无论六县怎么分配都没区别,他只要每年够数上交朝廷就行。但这种情况没过多久,他就感到了如山般的压力。
在上面这些面前,帅家默渺小得如一粒尘埃。虽然如此,但他也敢蜉蝣撼树,同时他也知道在下面上诉没用,直接进京上访。结果获得了户部的支持,下发文书让省里调查。
帅家默状越告越大,而他本身面临的危险也同样加大,在返乡途中,差点魂断异乡,他不敢回徽州,逃到了湖广江夏避祸。而他这一逃,又让重新启动的人丁丝绢案陷入沉寂,可谓是一波三折。
而此时暗地里,整个社县从官场至民间,所有具有影响力的大人物,一起开始运作此事,将矛头对准其它五县。其它五县也迅速整合所有在朝在野的力量,准备全力进行反击,一时之间山雨欲来风满楼,至此,一场大风暴即将来临,最终结果如何,请看下集讲解
乾隆都曾混淆的“人丁”到底指哪些人?
在日常生活中,流传至今的“人丁兴旺”、“门高胜过厅,家败损人丁”、“坟后有坑绝人丁,白虎垂头少男愁”的俗语中的“人丁”多等同于“人口”之意。但回溯这一概念的渊源,“人丁”实际上是过去封建社会赋役制度下的制度性词汇,二者并不等同。
乾隆帝也曾混淆“人丁”概念乾隆朝,亦即18世纪的中后叶,是清代人口快速增长的时期。而最早得出这一结论的,正是乾隆帝本人。1793年,已入耄耋之年的乾隆帝在一份上谕中说:
“朕恭阅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四十九年(1710)民数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余名口,因查上年各省奏报民数共三万七百四十六万七千二百余名口,较之康熙年间计增十五倍有奇……”
乾隆帝为人口的不断增长而忧心忡忡,但他的上述结论却是错误的。虽然从统计数字本身来看,1792年的“民数”确是1710年“人丁户口”数的13.2倍(即增“十二倍有奇”,而不是乾隆帝所说的“计增十五倍有奇”),但这只是将不同的统计对象用作比较而产生的一种假象。在过去,“人丁”并不等同于代表人口的“民数”,而是指承担政府赋役的对象。
实际人口往往远大于人丁户口《清实录》自顺治八年(1651年)起,于年末记载当年的“人丁户口”。雍正十二年(1734年),统计的“人丁户口”仅增至 26 417 932 人,即使再加上所谓“永不加赋滋生人丁” 937 530 人,仍只有27 355 462人。但再过7年后的乾隆六年(1741年),所统计的“天下民数”便一举突破 1 亿大关,达143 411 559人,为1734年统计数的 5 倍多。乾隆末年(18世纪末)的“民数”更高达 3 亿以上,为康熙年间所统计的“人丁户口”的10余倍。可见,代表实际人口的“民数”往往是远远大于作为纳税对象的“人丁户口”。
“人丁”多指男性青壮年作为纳税群体的人丁,历朝历代政府多对此有明确的界定。
隋代以前,人丁大都包括妇女,存在“丁男”、“丁女”的区分。自隋炀帝变革征丁制度,“除妇人及奴婢部曲之课”,人丁渐以男性为主。
从年龄来看,人丁多指青壮年。隋朝规定,“三岁以下为黄,十岁以下为小,十七以下为中,十八以上为丁。丁从课役,六十为老,乃免”。唐朝成丁年龄稍晚,“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明清两朝成丁年龄又被提早,“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
除此之外,某些具有较高社会地位和身份的群体,也会被赋予免丁的特权。
随着清代丁税制度改革的深入,具有特定历史内涵的“人丁”一词也逐渐淡出官方语境,并产生异变,逐渐成为日常习语中的“人口”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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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清高宗实录》卷1441,乾隆五十八年十一月。
姜涛:《中国近代人口史》,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
陈桦:《语言与历史:清代“人丁”概念的异变》,《清史研究》,2006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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