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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7 00:00:44 来源:网友分享 编辑:谁为谁伤

警钟丨搞攀附一误再误 饱私欲转头成空 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王进江,男,1966年3月出生,1987年3月加入中国,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柴油机厂铸造分厂机修车间助理工程师;共青团贵州省贵阳市委工作员;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信息处副处长、助理调研员;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副书记、区长;红花岗区委书记;遵义市政协副主席,市委部部长;贵州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2022年4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王进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7月,王进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2岁副处级,35岁正处级,在同龄人眼中,王进江属于仕途顺利的佼佼者。然而,王进江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迷恋权力,信奉“从政者要从官职大小看其成功大小”的错误观念,热衷于找门路、攀关系,既想当大官又要发大财,最终偏离正确航向,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坠入犯罪深渊,令人唏嘘。

耽于吃喝享乐,由风及腐蜕化变质

理想信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但信念、初心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朝形成就永不褪色。王进江曾在党旗下庄严宣誓,要为主义奋斗终身,在参加工作之初,他尽职尽责工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放松思想改造,原本的有志青年初心逐渐变形走样。

王进江出生在一个普通职工家庭,父亲早年因病去世,家中条件较为艰苦。为补贴家用,王进江小时候打过猪草喂过猪、做过小工、编过草口袋,只为挣一些零花钱减轻家中负担。1987年,他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贵州柴油机厂铸造分厂工作,后又通过考试进入贵阳市直单位,此后的王进江仕途顺风顺水。

“方方面面的人接触多了,渐渐地喜欢上了吃喝玩乐,自己有些飘飘然。”随着职务的升迁,经常有人来看望王进江,邀请他吃饭喝酒,外出时有人开车接送、贴心服务,他很享受这种感觉,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使得他从奢靡享乐开始,一步步违纪破法。

王进江第一次违规收礼,是收受高中同学罗某某送来的现金3000元,当时的王进江忐忑不安,但最终内心的贪欲占据了上风,他放弃了原则。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担任红花岗区区长后,王进江收受的第一笔大额贿赂就有30万元,之后收受金额越来越大。“收银行卡怕暴露,被组织、被群众发现,所以采取收现金的方式。”王进江交代说。

从起初逢年过节收受礼金时的惴惴不安,到后来大小通吃、来者不拒,王进江逐渐麻木不仁、习以为常,最终变得利欲熏心,心甘情愿成为金钱的奴隶。经查,二十几年来,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收受的贿赂一半以上发生在党的以后,属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

一个人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我放弃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思想警惕,没有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和廉政教育。”王进江认为,自己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堕落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放弃了思想改造,导致“总开关”出了问题,初心逐渐变质。

权力观扭曲,既找靠山又谋私利

一些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大搞政治攀附、团团伙伙,为了实现升官发财“美梦”,拉关系、找靠山,跑官要官;同时,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满足私欲。王进江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权力观扭曲,是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的一个显著特点。王进江从省直部门到遵义市红花岗区挂职,之后又先后任红花岗区党政主要领导,他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一点成绩后,就一心想着要求组织回报,“在省里开会我渴望被表扬,在区里开会我想方设法在干部群众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将级别、职务视为自己的“尊严”“面子”,一心只想升迁,忘记了为民用权的公仆本色。

迷恋权力的王进江在县处级岗位上干了十多年后,看到其他人得到提拔而自己还在“原地踏步”,他心态越来越不平衡,于是产生了“不能只是低头做事,必须想尽办法找关系”的错误想法。

在这种错误思想驱使下,经商人老板介绍,王进江认识了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我认识以后就想攀附他,把他作为自己的靠山,依靠他来推荐、提携自己。”为讨好这个所谓的“靠山”,王进江利用手中权力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在承接项目和拨付工程款时提供帮助,自己也从中收受他们的贿赂,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攀附上级、获取私利的工具。

为掩盖其违规帮助商人老板承接项目的问题,王进江多次找到相关人员进行串供,还约定如果组织来查,就声称王富玉介绍的商人老板是招商引资来的,没有任何人打招呼。他认为,只要大家不松口,就会天衣无缝。“我原本有很多机会向组织自首,但自己想蒙混过关,以为组织实际上没有掌握自己的问题。”心存侥幸,让王进江多次错过了组织的挽救。

在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提供帮助时,王进江自己也大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商人朋友游某某谋取政治身份,将其培养成自己的“钱袋子”。

为使游某某套上一件亮丽的“外衣”,方便其在红花岗区承揽工程项目,王进江利用其红花岗区委书记的身份,违规打招呼,在换届时安排游某某当选区政协常委。并且两人约定,由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向有关部门打招呼,游某某具体运作,帮助他人承接工程,获得“好处费”后两人平分。几年间,游某某先后送给王进江340万元“感谢费”和多套房产。

顶风违纪违法,带坏干部污染一域风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王进江身为“一把手”,不仅没有带头廉洁自律,反而顶风违纪违法,破坏政治生态,污染一域风气。

“在走向贪腐这条不归路时,原本有很多警示和教训,但因为心存侥幸,终究没有管好自己。”2002年底,王进江的老领导因为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他也被要求配合调查。但这次经历没能让王进江记住其老领导的前车之鉴,反而在贪腐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为掩盖自身的腐化堕落行为,王进江煞费苦心地为自己塑造“勤勉奉公”的形象。他经常跟红花岗区的党员干部讲:“今天做的事情今后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总有一天要秋后算账。”并且,他给自己定下不打麻将不、不乱接触人、不随意收礼的所谓“原则”。“我相信这样的方式很有欺骗性。”王进江在忏悔时说,是侥幸心理让自己一错再错、坠入深渊。

王进江在红花岗区工作12年,先后担任代理区长、区长和区委书记。作为主要领导,他大搞权钱交易,与其一起搭班子的时任红花岗区委常委、副区长钟正萌(另案处理)等干部也都纷纷效仿,多次为商人老板在承揽工程、土地规划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并从中谋取私利,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由于自己弃守清廉、作风不正,王进江不敢对干部严格管理。上行下效,红花岗区不少区直单位、乡镇负责人,其中不乏王进江一手提拔的党员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甚至锒铛入狱。

“我在单位没有当好班长,自己做了‘两面人’,欺骗了党,欺骗了组织,欺骗了群众。”王进江在忏悔书中写道。

公私混淆义利颠倒,朋友家人“抱团贪腐”

看到有的领导干部纵容自己的朋友、家人谋取私利,王进江也想效仿,于是他从自己身边的同学、朋友中寻找合适人选,准备扶持他们做大做强,自己好从中受益获利。

作为红花岗区“一把手”,为扶持朋友,王进江利用权力,插手辖区内土地规划、工程项目,大肆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帮“朋友”的公司开绿灯,自己从中收受好处。

随着辖区内工程项目越来越多,王进江又慢慢发展了多名商人成为“关系人”,利用职务之便不断壮大“朋友圈”,帮助他们做生意的同时,自己从中大肆敛财。“为他们帮了忙,谋了私利,还觉得收受他们的贿赂比较可靠,组织上和群众也发现不了,自认为都是同学、朋友,他们也不会说的。”然而,王进江认为的“可靠”,这种建立在权钱交易上的“友谊”,终是分崩离析、荡然无存。

在外面,王进江与不法商人利益捆绑,抱团,把“友情”变成了结的“链条”;在家中,王进江不仅没有做好家人的表率,反而带着家人一起搞,让“亲情链”变成“利益输送链”,还美其名曰为家庭“改善生活条件”。

受王进江错误观念的影响,其妻子平时不关心他的收入来源是否正当,过度关心物质、迷恋金钱,与王进江同流合污,为他收受的多套房屋办理手续,并将这些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以亲属名义代持。除妻子之外,王进江还将其胞弟拉下了泥潭,利用职务便利,与其胞弟共同收受多名商人财物达数百万元。

公与私混淆、义与利颠倒、情与法错位,错误的权力观扭曲了王进江的亲情观、友情观,亲清不分的朋友圈、失管失教的家庭成为王进江违纪违法路上的“助推器”,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和朋友。

“早一点醒悟的话,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下场,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被留置后才幡然醒悟的王进江知道,一切为时已晚,当他把“升官发财”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时,就注定了结局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通讯员 戴进 韦祖珍)

王进江忏悔录(节选)

在留置期间,专案组同志对我进行了帮助和挽救,我的党性初心重新被唤醒,坦白交代了多年来我的违纪违法问题。多年来,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现在深刻认识到我的行为是以权谋私,是权钱交易,已经是受贿犯罪,现在我悔恨万分,痛心不已。

回想我自己走过的人生历程,从1983年我17岁考上大学,到大学毕业,到工厂,到机关,到现在,将近40年的时间,我从一个热血青年,在党组织的关怀、培养下,成长为一名厅级领导干部,后面又堕落成一名犯罪分子、分子,自己奋斗了40年,把自己“奋斗”进了监狱。

经过反省,我之所以会走上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主要是因为自己的思想滑坡、贪欲膨胀,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上扭曲,丧失了理想信念,使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出了问题,偏离了前进的方向,走偏了道路、坠入了深渊,所以犯了这么多错误。

原本我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随着我认识的人多起来,我越来越放松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我开始学会了吃喝玩乐,收受礼品礼金,贪欲从小变大,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我从省直部门到红花岗区工作后,有了直接干预辖区内土地规划、工程项目的权力,看到有的领导照顾自己的家人谋利,我的心理更加失衡,思想逐渐滑坡,便想仿效扶持自己的朋友商人发展,自己也赚钱发财,退休后一大家人有钱花。因此,我萌生了把自己的朋友游某某扶持做大的想法,想把游某某培养成自己的“钱袋子”。在主政红花岗区期间,我想的不是如何把实际工作做好,更多是想如何在面上把工作做出成绩,成为提拔升迁的垫脚石。我感觉权力就是我做交易的筹码,是我攀附上级、获取利益的工具,忘记了公权力姓公,原本是为人民服务的。我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我对不起红花岗区的干部,对不起红花岗区的人民,我非常羞愧,非常悔恨。

在我走向贪腐的这条不归路上,原本有很多警示和教训。我的老领导因为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时,我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在组织的关怀、厚爱和信任下,我回到红花岗区继续担任区领导。有了这次的经历,我在工作中非常小心,就是怕出事。可是没过几年,我逐渐忘记了老领导的前车之鉴,胆子又大了起来。我看到有的干部以发展非公企业为名,扶持帮助自己的商人朋友发财,我开始觉得自己这样做也没事,小心一点就行。我心存侥幸,在堕落的深渊里越陷越深。为了掩盖自己贪腐的真实面目,我勤奋工作,经常“5+2”“白+黑”,在晚上开会或者周六周天开会,在抗凝冻、抗旱等抢险救灾当中,我都“深入一线”“身先士卒”,给身边的干部群众树立爱岗敬业的形象。同时,我私下的另一面却是严重违纪违法,用手中的权力,帮助商人老板谋取私利,收受他们钱财。

如今,我失去了人身自由,现在不说给母亲尽孝,就连和一家人吃顿饭的机会都没有,我严重违纪违法,让母亲失望了,我恨自己不忠不孝。我走到今天,都是咎由自取。我坠入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愿意现身说法,警钟长鸣,让更多的党员干部从我身上汲取教训,不要再重蹈我的覆辙!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警钟丨搞攀附一误再误 饱私欲转头成空 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王进江,男,1966年3月出生,1987年3月加入中国,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柴油机厂铸造分厂机修车间助理工程师;共青团贵州省贵阳市委工作员;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信息处副处长、助理调研员;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副书记、区长;红花岗区委书记;遵义市政协副主席,市委部部长;贵州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2022年4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王进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7月,王进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2岁副处级,35岁正处级,在同龄人眼中,王进江属于仕途顺利的佼佼者。然而,王进江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迷恋权力,信奉“从政者要从官职大小看其成功大小”的错误观念,热衷于找门路、攀关系,既想当大官又要发大财,最终偏离正确航向,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坠入犯罪深渊,令人唏嘘。

耽于吃喝享乐,由风及腐蜕化变质

理想信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但信念、初心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朝形成就永不褪色。王进江曾在党旗下庄严宣誓,要为主义奋斗终身,在参加工作之初,他尽职尽责工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放松思想改造,原本的有志青年初心逐渐变形走样。

王进江出生在一个普通职工家庭,父亲早年因病去世,家中条件较为艰苦。为补贴家用,王进江小时候打过猪草喂过猪、做过小工、编过草口袋,只为挣一些零花钱减轻家中负担。1987年,他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贵州柴油机厂铸造分厂工作,后又通过考试进入贵阳市直单位,此后的王进江仕途顺风顺水。

“方方面面的人接触多了,渐渐地喜欢上了吃喝玩乐,自己有些飘飘然。”随着职务的升迁,经常有人来看望王进江,邀请他吃饭喝酒,外出时有人开车接送、贴心服务,他很享受这种感觉,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使得他从奢靡享乐开始,一步步违纪破法。

王进江第一次违规收礼,是收受高中同学罗某某送来的现金3000元,当时的王进江忐忑不安,但最终内心的贪欲占据了上风,他放弃了原则。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担任红花岗区区长后,王进江收受的第一笔大额贿赂就有30万元,之后收受金额越来越大。“收银行卡怕暴露,被组织、被群众发现,所以采取收现金的方式。”王进江交代说。

从起初逢年过节收受礼金时的惴惴不安,到后来大小通吃、来者不拒,王进江逐渐麻木不仁、习以为常,最终变得利欲熏心,心甘情愿成为金钱的奴隶。经查,二十几年来,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收受的贿赂一半以上发生在党的以后,属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

一个人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我放弃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思想警惕,没有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和廉政教育。”王进江认为,自己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堕落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放弃了思想改造,导致“总开关”出了问题,初心逐渐变质。

权力观扭曲,既找靠山又谋私利

一些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大搞政治攀附、团团伙伙,为了实现升官发财“美梦”,拉关系、找靠山,跑官要官;同时,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满足私欲。王进江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权力观扭曲,是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的一个显著特点。王进江从省直部门到遵义市红花岗区挂职,之后又先后任红花岗区党政主要领导,他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一点成绩后,就一心想着要求组织回报,“在省里开会我渴望被表扬,在区里开会我想方设法在干部群众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将级别、职务视为自己的“尊严”“面子”,一心只想升迁,忘记了为民用权的公仆本色。

迷恋权力的王进江在县处级岗位上干了十多年后,看到其他人得到提拔而自己还在“原地踏步”,他心态越来越不平衡,于是产生了“不能只是低头做事,必须想尽办法找关系”的错误想法。

在这种错误思想驱使下,经商人老板介绍,王进江认识了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我认识以后就想攀附他,把他作为自己的靠山,依靠他来推荐、提携自己。”为讨好这个所谓的“靠山”,王进江利用手中权力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在承接项目和拨付工程款时提供帮助,自己也从中收受他们的贿赂,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攀附上级、获取私利的工具。

为掩盖其违规帮助商人老板承接项目的问题,王进江多次找到相关人员进行串供,还约定如果组织来查,就声称王富玉介绍的商人老板是招商引资来的,没有任何人打招呼。他认为,只要大家不松口,就会天衣无缝。“我原本有很多机会向组织自首,但自己想蒙混过关,以为组织实际上没有掌握自己的问题。”心存侥幸,让王进江多次错过了组织的挽救。

在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提供帮助时,王进江自己也大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商人朋友游某某谋取政治身份,将其培养成自己的“钱袋子”。

为使游某某套上一件亮丽的“外衣”,方便其在红花岗区承揽工程项目,王进江利用其红花岗区委书记的身份,违规打招呼,在换届时安排游某某当选区政协常委。并且两人约定,由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向有关部门打招呼,游某某具体运作,帮助他人承接工程,获得“好处费”后两人平分。几年间,游某某先后送给王进江340万元“感谢费”和多套房产。

顶风违纪违法,带坏干部污染一域风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王进江身为“一把手”,不仅没有带头廉洁自律,反而顶风违纪违法,破坏政治生态,污染一域风气。

“在走向贪腐这条不归路时,原本有很多警示和教训,但因为心存侥幸,终究没有管好自己。”2002年底,王进江的老领导因为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他也被要求配合调查。但这次经历没能让王进江记住其老领导的前车之鉴,反而在贪腐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为掩盖自身的腐化堕落行为,王进江煞费苦心地为自己塑造“勤勉奉公”的形象。他经常跟红花岗区的党员干部讲:“今天做的事情今后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总有一天要秋后算账。”并且,他给自己定下不打麻将不、不乱接触人、不随意收礼的所谓“原则”。“我相信这样的方式很有欺骗性。”王进江在忏悔时说,是侥幸心理让自己一错再错、坠入深渊。

王进江在红花岗区工作12年,先后担任代理区长、区长和区委书记。作为主要领导,他大搞权钱交易,与其一起搭班子的时任红花岗区委常委、副区长钟正萌(另案处理)等干部也都纷纷效仿,多次为商人老板在承揽工程、土地规划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并从中谋取私利,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由于自己弃守清廉、作风不正,王进江不敢对干部严格管理。上行下效,红花岗区不少区直单位、乡镇负责人,其中不乏王进江一手提拔的党员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甚至锒铛入狱。

“我在单位没有当好班长,自己做了‘两面人’,欺骗了党,欺骗了组织,欺骗了群众。”王进江在忏悔书中写道。

公私混淆义利颠倒,朋友家人“抱团贪腐”

看到有的领导干部纵容自己的朋友、家人谋取私利,王进江也想效仿,于是他从自己身边的同学、朋友中寻找合适人选,准备扶持他们做大做强,自己好从中受益获利。

作为红花岗区“一把手”,为扶持朋友,王进江利用权力,插手辖区内土地规划、工程项目,大肆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帮“朋友”的公司开绿灯,自己从中收受好处。

随着辖区内工程项目越来越多,王进江又慢慢发展了多名商人成为“关系人”,利用职务之便不断壮大“朋友圈”,帮助他们做生意的同时,自己从中大肆敛财。“为他们帮了忙,谋了私利,还觉得收受他们的贿赂比较可靠,组织上和群众也发现不了,自认为都是同学、朋友,他们也不会说的。”然而,王进江认为的“可靠”,这种建立在权钱交易上的“友谊”,终是分崩离析、荡然无存。

在外面,王进江与不法商人利益捆绑,抱团,把“友情”变成了结的“链条”;在家中,王进江不仅没有做好家人的表率,反而带着家人一起搞,让“亲情链”变成“利益输送链”,还美其名曰为家庭“改善生活条件”。

受王进江错误观念的影响,其妻子平时不关心他的收入来源是否正当,过度关心物质、迷恋金钱,与王进江同流合污,为他收受的多套房屋办理手续,并将这些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以亲属名义代持。除妻子之外,王进江还将其胞弟拉下了泥潭,利用职务便利,与其胞弟共同收受多名商人财物达数百万元。

公与私混淆、义与利颠倒、情与法错位,错误的权力观扭曲了王进江的亲情观、友情观,亲清不分的朋友圈、失管失教的家庭成为王进江违纪违法路上的“助推器”,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和朋友。

“早一点醒悟的话,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下场,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被留置后才幡然醒悟的王进江知道,一切为时已晚,当他把“升官发财”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时,就注定了结局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通讯员 戴进 韦祖珍)

王进江忏悔录(节选)

在留置期间,专案组同志对我进行了帮助和挽救,我的党性初心重新被唤醒,坦白交代了多年来我的违纪违法问题。多年来,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现在深刻认识到我的行为是以权谋私,是权钱交易,已经是受贿犯罪,现在我悔恨万分,痛心不已。

回想我自己走过的人生历程,从1983年我17岁考上大学,到大学毕业,到工厂,到机关,到现在,将近40年的时间,我从一个热血青年,在党组织的关怀、培养下,成长为一名厅级领导干部,后面又堕落成一名犯罪分子、分子,自己奋斗了40年,把自己“奋斗”进了监狱。

经过反省,我之所以会走上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主要是因为自己的思想滑坡、贪欲膨胀,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上扭曲,丧失了理想信念,使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出了问题,偏离了前进的方向,走偏了道路、坠入了深渊,所以犯了这么多错误。

原本我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随着我认识的人多起来,我越来越放松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我开始学会了吃喝玩乐,收受礼品礼金,贪欲从小变大,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我从省直部门到红花岗区工作后,有了直接干预辖区内土地规划、工程项目的权力,看到有的领导照顾自己的家人谋利,我的心理更加失衡,思想逐渐滑坡,便想仿效扶持自己的朋友商人发展,自己也赚钱发财,退休后一大家人有钱花。因此,我萌生了把自己的朋友游某某扶持做大的想法,想把游某某培养成自己的“钱袋子”。在主政红花岗区期间,我想的不是如何把实际工作做好,更多是想如何在面上把工作做出成绩,成为提拔升迁的垫脚石。我感觉权力就是我做交易的筹码,是我攀附上级、获取利益的工具,忘记了公权力姓公,原本是为人民服务的。我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我对不起红花岗区的干部,对不起红花岗区的人民,我非常羞愧,非常悔恨。

在我走向贪腐的这条不归路上,原本有很多警示和教训。我的老领导因为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时,我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在组织的关怀、厚爱和信任下,我回到红花岗区继续担任区领导。有了这次的经历,我在工作中非常小心,就是怕出事。可是没过几年,我逐渐忘记了老领导的前车之鉴,胆子又大了起来。我看到有的干部以发展非公企业为名,扶持帮助自己的商人朋友发财,我开始觉得自己这样做也没事,小心一点就行。我心存侥幸,在堕落的深渊里越陷越深。为了掩盖自己贪腐的真实面目,我勤奋工作,经常“5+2”“白+黑”,在晚上开会或者周六周天开会,在抗凝冻、抗旱等抢险救灾当中,我都“深入一线”“身先士卒”,给身边的干部群众树立爱岗敬业的形象。同时,我私下的另一面却是严重违纪违法,用手中的权力,帮助商人老板谋取私利,收受他们钱财。

如今,我失去了人身自由,现在不说给母亲尽孝,就连和一家人吃顿饭的机会都没有,我严重违纪违法,让母亲失望了,我恨自己不忠不孝。我走到今天,都是咎由自取。我坠入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愿意现身说法,警钟长鸣,让更多的党员干部从我身上汲取教训,不要再重蹈我的覆辙!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将他人照片做成表情包,还发到多个微信群?构成侵权了吗?

(图源网络 侵删)

有人说,真正的朋友,就是那个能包容你一切的人。确实,朋友之间适当开玩笑,可以活跃气氛,拉近彼此关系。但是朋友间的玩笑一旦过度,就会变成捉弄,引起对方不适,甚至可能侵害名誉权。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因在微信群发表情包“开玩笑”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中,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微信群内的前后聊天内容来看,虽未发现被告带有明显主观恶意而发布含原告肖像的表情包,但每个人的容忍度和接受度不同,当开玩笑引起对方不适时,玩笑就已超过合理的限度了。被告在微信群发布包含原告肖像的表情包,在原告已明确提出异议后,被告理应及时赔礼道歉并及时撤回已发布的表情包,但被告仍持无所谓的放任态度,实属不当。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删除表情包并向原告书面道歉。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已生效。

将他人照片做成表情包,

群发多个微信群

韦先生和袁先生通过参加单身微信群相识,并线下多次参加微信群主组织的打麻将、外出旅游等娱乐活动,双方较为熟悉。

某日,袁先生将微信圈内其他群友拍摄的一张韦先生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且配文字“花姑娘滴干活”,并先后发布在双方共同所在的三个微信群。

韦先生心生不悦,立即在群内回复“滚”“小心被告 律师在此”等表达不满,并且私信袁先生,“你等着接律师函吧”“不是开玩笑的”“啥都敢来 啥都敢加”。

因对方无视其不快和制止,并拒绝道歉,韦先生将袁先生起诉至人民法院。

仅是玩笑,还是侵害名誉权?

韦先生认为,袁先生编辑其肖像为表情包并在多个群里发布,还添加“花姑娘滴干活”的文字,是侮辱行为,有损形象,韦先生无法接受并已经造成其精神上的困扰。

袁先生则辩称,两人原本关系比较密切,使用韦先生表情包主观上是好友间开玩笑,并无侮辱韦先生的本意;从其他群友的留言中,可以看出客观上也未造成韦先生社会评价的降低。

人民法院:开玩笑不能超过合理限度,否则可构成侵害名誉权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制作含原告肖像的表情包,并添加文字“花姑娘滴干活”;被告称系朋友间的开玩笑,从微信群内的前后聊天内容来看,虽未发现被告出于带有明显主观恶意而发布含原告肖像的表情包,但当开玩笑引起对方明显不适时,这个玩笑就已超过合理的限度了。

原告已明确提出异议后,被告理应及时赔礼道歉并及时撤回已发布的表情包,但被告仍持无所谓的放任态度,实属不当。

据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袁先生限期将内含原告韦先生肖像的表情包删除,并向原告韦先生书面道歉。

案件生效后,执行过程中,涉案微信群已解散,被告向原告进行了书面道歉。

法官说法

金宇杰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六里人民法庭副庭长

一、民事主体享有的名誉权不得被侵害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应当根据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侮辱和诽谤等毁损名誉的加害行为、毁损名誉的行为是否指向特定的人、毁损名誉的行为是否为第三人所知悉、是否造成受害人客观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等因素认定。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这里,特别提醒社会大众,开玩笑要把握一个“度”字。一旦超过合理限度,就会导致对方的不适,这是对对方的不尊重,也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侵权人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开玩笑”不能成为“免责金牌”。

二、侵害名誉权后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在互联网时代,名誉权等精神人格权易遭受侵害,其损害后果通常具有易扩散性和不可逆性。受害主体就侵权行为提出异议后,侵权人应及时更正或删除并主动道歉,将对受害主体名誉权的侵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本案中,被告在原告明确提出异议后,却仍然持无所谓的放任态度,没有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其侵权行为对原告的影响,既失去了友情,也涉及侵权,实属不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综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高院

来源: 山东高法

为升官发财,他攀上“大老虎”,带着家人一起搞

原标题:警钟丨搞攀附一误再误 饱私欲转头成空

贵州省政协原副秘书长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王进江,男,1966年3月出生,1987年3月加入中国,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柴油机厂铸造分厂机修车间助理工程师;共青团贵州省贵阳市委工作员;贵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信息处副处长、助理调研员;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副书记、区长;红花岗区委书记;遵义市政协副主席,市委部部长;贵州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2022年4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王进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7月,王进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32岁副处级,35岁正处级,在同龄人眼中,王进江属于仕途顺利的佼佼者。然而,王进江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迷恋权力,信奉“从政者要从官职大小看其成功大小”的错误观念,热衷于找门路、攀关系,既想当大官又要发大财,最终偏离正确航向,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坠入犯罪深渊,令人唏嘘。

耽于吃喝享乐,由风及腐蜕化变质

理想信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但信念、初心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朝形成就永不褪色。王进江曾在党旗下庄严宣誓,要为主义奋斗终身,在参加工作之初,他尽职尽责工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放松思想改造,原本的有志青年初心逐渐变形走样。

王进江出生在一个普通职工家庭,父亲早年因病去世,家中条件较为艰苦。为补贴家用,王进江小时候打过猪草喂过猪、做过小工、编过草口袋,只为挣一些零花钱减轻家中负担。1987年,他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贵州柴油机厂铸造分厂工作,后又通过考试进入贵阳市直单位,此后的王进江仕途顺风顺水。

“方方面面的人接触多了,渐渐地喜欢上了吃喝玩乐,自己有些飘飘然。”随着职务的升迁,经常有人来看望王进江,邀请他吃饭喝酒,外出时有人开车接送、贴心服务,他很享受这种感觉,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使得他从奢靡享乐开始,一步步违纪破法。

王进江第一次违规收礼,是收受高中同学罗某某送来的现金3000元,当时的王进江忐忑不安,但最终内心的贪欲占据了上风,他放弃了原则。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在担任红花岗区区长后,王进江收受的第一笔大额贿赂就有30万元,之后收受金额越来越大。“收银行卡怕暴露,被组织、被群众发现,所以采取收现金的方式。”王进江交代说。

从起初逢年过节收受礼金时的惴惴不安,到后来大小通吃、来者不拒,王进江逐渐麻木不仁、习以为常,最终变得利欲熏心,心甘情愿成为金钱的奴隶。经查,二十几年来,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收受的贿赂一半以上发生在党的以后,属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典型。

一个人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我放弃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思想警惕,没有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和廉政教育。”王进江认为,自己在违纪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在堕落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放弃了思想改造,导致“总开关”出了问题,初心逐渐变质。

权力观扭曲,既找靠山又谋私利

一些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大搞政治攀附、团团伙伙,为了实现升官发财“美梦”,拉关系、找靠山,跑官要官;同时,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满足私欲。王进江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权力观扭曲,是王进江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的一个显著特点。王进江从省直部门到遵义市红花岗区挂职,之后又先后任红花岗区党政主要领导,他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一点成绩后,就一心想着要求组织回报,“在省里开会我渴望被表扬,在区里开会我想方设法在干部群众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将级别、职务视为自己的“尊严”“面子”,一心只想升迁,忘记了为民用权的公仆本色。

迷恋权力的王进江在县处级岗位上干了十多年后,看到其他人得到提拔而自己还在“原地踏步”,他心态越来越不平衡,于是产生了“不能只是低头做事,必须想尽办法找关系”的错误想法。

在这种错误思想驱使下,经商人老板介绍,王进江认识了时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我认识以后就想攀附他,把他作为自己的靠山,依靠他来推荐、提携自己。”为讨好这个所谓的“靠山”,王进江利用手中权力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在承接项目和拨付工程款时提供帮助,自己也从中收受他们的贿赂,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攀附上级、获取私利的工具。

为掩盖其违规帮助商人老板承接项目的问题,王进江多次找到相关人员进行串供,还约定如果组织来查,就声称王富玉介绍的商人老板是招商引资来的,没有任何人打招呼。他认为,只要大家不松口,就会天衣无缝。“我原本有很多机会向组织自首,但自己想蒙混过关,以为组织实际上没有掌握自己的问题。”心存侥幸,让王进江多次错过了组织的挽救。

在为王富玉介绍来的商人老板提供帮助时,王进江自己也大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商人朋友游某某谋取政治身份,将其培养成自己的“钱袋子”。

为使游某某套上一件亮丽的“外衣”,方便其在红花岗区承揽工程项目,王进江利用其红花岗区委书记的身份,违规打招呼,在换届时安排游某某当选区政协常委。并且两人约定,由王进江利用职务便利向有关部门打招呼,游某某具体运作,帮助他人承接工程,获得“好处费”后两人平分。几年间,游某某先后送给王进江340万元“感谢费”和多套房产。

顶风违纪违法,带坏干部污染一域风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王进江身为“一把手”,不仅没有带头廉洁自律,反而顶风违纪违法,破坏政治生态,污染一域风气。

“在走向贪腐这条不归路时,原本有很多警示和教训,但因为心存侥幸,终究没有管好自己。”2002年底,王进江的老领导因为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他也被要求配合调查。但这次经历没能让王进江记住其老领导的前车之鉴,反而在贪腐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为掩盖自身的腐化堕落行为,王进江煞费苦心地为自己塑造“勤勉奉公”的形象。他经常跟红花岗区的党员干部讲:“今天做的事情今后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总有一天要秋后算账。”并且,他给自己定下不打麻将不、不乱接触人、不随意收礼的所谓“原则”。“我相信这样的方式很有欺骗性。”王进江在忏悔时说,是侥幸心理让自己一错再错、坠入深渊。

王进江在红花岗区工作12年,先后担任代理区长、区长和区委书记。作为主要领导,他大搞权钱交易,与其一起搭班子的时任红花岗区委常委、副区长钟正萌(另案处理)等干部也都纷纷效仿,多次为商人老板在承揽工程、土地规划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并从中谋取私利,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由于自己弃守清廉、作风不正,王进江不敢对干部严格管理。上行下效,红花岗区不少区直单位、乡镇负责人,其中不乏王进江一手提拔的党员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甚至锒铛入狱。

“我在单位没有当好班长,自己做了‘两面人’,欺骗了党,欺骗了组织,欺骗了群众。”王进江在忏悔书中写道。

公私混淆义利颠倒,朋友家人“抱团贪腐”

看到有的领导干部纵容自己的朋友、家人谋取私利,王进江也想效仿,于是他从自己身边的同学、朋友中寻找合适人选,准备扶持他们做大做强,自己好从中受益获利。

作为红花岗区“一把手”,为扶持朋友,王进江利用权力,插手辖区内土地规划、工程项目,大肆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帮“朋友”的公司开绿灯,自己从中收受好处。

随着辖区内工程项目越来越多,王进江又慢慢发展了多名商人成为“关系人”,利用职务之便不断壮大“朋友圈”,帮助他们做生意的同时,自己从中大肆敛财。“为他们帮了忙,谋了私利,还觉得收受他们的贿赂比较可靠,组织上和群众也发现不了,自认为都是同学、朋友,他们也不会说的。”然而,王进江认为的“可靠”,这种建立在权钱交易上的“友谊”,终是分崩离析、荡然无存。

在外面,王进江与不法商人利益捆绑,抱团,把“友情”变成了结的“链条”;在家中,王进江不仅没有做好家人的表率,反而带着家人一起搞,让“亲情链”变成“利益输送链”,还美其名曰为家庭“改善生活条件”。

受王进江错误观念的影响,其妻子平时不关心他的收入来源是否正当,过度关心物质、迷恋金钱,与王进江同流合污,为他收受的多套房屋办理手续,并将这些房产登记在亲属名下以亲属名义代持。除妻子之外,王进江还将其胞弟拉下了泥潭,利用职务便利,与其胞弟共同收受多名商人财物达数百万元。

公与私混淆、义与利颠倒、情与法错位,错误的权力观扭曲了王进江的亲情观、友情观,亲清不分的朋友圈、失管失教的家庭成为王进江违纪违法路上的“助推器”,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和朋友。

“早一点醒悟的话,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下场,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被留置后才幡然醒悟的王进江知道,一切为时已晚,当他把“升官发财”作为衡量人生价值的标准时,就注定了结局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通讯员戴进韦祖珍)

王进江忏悔录(节选)

在留置期间,专案组同志对我进行了帮助和挽救,我的党性初心重新被唤醒,坦白交代了多年来我的违纪违法问题。多年来,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现在深刻认识到我的行为是以权谋私,是权钱交易,已经是受贿犯罪,现在我悔恨万分,痛心不已。

回想我自己走过的人生历程,从1983年我17岁考上大学,到大学毕业,到工厂,到机关,到现在,将近40年的时间,我从一个热血青年,在党组织的关怀、培养下,成长为一名厅级领导干部,后面又堕落成一名犯罪分子、分子,自己奋斗了40年,把自己“奋斗”进了监狱。

经过反省,我之所以会走上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主要是因为自己的思想滑坡、贪欲膨胀,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上扭曲,丧失了理想信念,使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出了问题,偏离了前进的方向,走偏了道路、坠入了深渊,所以犯了这么多错误。

原本我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随着我认识的人多起来,我越来越放松学习,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我开始学会了吃喝玩乐,收受礼品礼金,贪欲从小变大,走到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我从省直部门到红花岗区工作后,有了直接干预辖区内土地规划、工程项目的权力,看到有的领导照顾自己的家人谋利,我的心理更加失衡,思想逐渐滑坡,便想仿效扶持自己的朋友商人发展,自己也赚钱发财,退休后一大家人有钱花。因此,我萌生了把自己的朋友游某某扶持做大的想法,想把游某某培养成自己的“钱袋子”。在主政红花岗区期间,我想的不是如何把实际工作做好,更多是想如何在面上把工作做出成绩,成为提拔升迁的垫脚石。我感觉权力就是我做交易的筹码,是我攀附上级、获取利益的工具,忘记了公权力姓公,原本是为人民服务的。我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我对不起红花岗区的干部,对不起红花岗区的人民,我非常羞愧,非常悔恨。

在我走向贪腐的这条不归路上,原本有很多警示和教训。我的老领导因为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时,我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在组织的关怀、厚爱和信任下,我回到红花岗区继续担任区领导。有了这次的经历,我在工作中非常小心,就是怕出事。可是没过几年,我逐渐忘记了老领导的前车之鉴,胆子又大了起来。我看到有的干部以发展非公企业为名,扶持帮助自己的商人朋友发财,我开始觉得自己这样做也没事,小心一点就行。我心存侥幸,在堕落的深渊里越陷越深。为了掩盖自己贪腐的真实面目,我勤奋工作,经常“5+2”“白+黑”,在晚上开会或者周六周天开会,在抗凝冻、抗旱等抢险救灾当中,我都“深入一线”“身先士卒”,给身边的干部群众树立爱岗敬业的形象。同时,我私下的另一面却是严重违纪违法,用手中的权力,帮助商人老板谋取私利,收受他们钱财。

如今,我失去了人身自由,现在不说给母亲尽孝,就连和一家人吃顿饭的机会都没有,我严重违纪违法,让母亲失望了,我恨自己不忠不孝。我走到今天,都是咎由自取。我坠入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愿意现身说法,警钟长鸣,让更多的党员干部从我身上汲取教训,不要再重蹈我的覆辙!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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