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春考招生一览表(上海春考)

时间:2023-12-18 09:34:57 来源:互联网 编辑:陪你演戏

2月13日9:00起填志愿!上海春考专业计划表和注意事项来了

市教育考试院介绍,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将于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进行。考生可依据春考成绩和个人兴趣,填报最多两个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时间结束(至2月14日16:00截止),填报系统将关闭,并保存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信息。详见↓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将于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进行。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必须达到本市公布的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253分),其中应届高三考生还须取得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才能填报春考招生志愿。

具备春考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填报志愿。经市教委审定,2023年本市春季招生高校公布招生计划新增110个,其中上海杉达学院新增计划30个、上海立达学院新增计划80个,具体各校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各校官网及《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见文末)。

考生可依据春考成绩和个人兴趣,填报最多两个专业志愿。这两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也可以是两所院校的各一个专业。考生可在春考志愿填报的时间段内多次登录系统查看或修改志愿。志愿填报时间结束(至2月14日16:00截止),填报系统将关闭,并保存考生最后一次提交的志愿信息。

主要填报流程

为确保志愿填报顺利进行,建议考生使用以下浏览器进行填报:

IE10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360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搜狗浏览器、Chrome(建议首选谷歌浏览器Chrome)。

1.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点击首页下方“志愿填报”栏目,进入“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

2. 打开志愿填报系统后,根据系统内“2023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用户手册”具体指导步骤,填报相关志愿信息。

3. 志愿填报完成后,如果无需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方的“退出”按钮,可查看到已填报的志愿信息。

考生如需修改志愿,可在春考志愿填报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志愿;待修改完成后,点击该页面的“退出”按钮,结束本次志愿填报。春考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后,填报系统将关闭,考生不得再修改春考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遇到操作问题,可在填报时间内(时间: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通过填报系统界面中的咨询QQ号进行在线咨询,也可拨打电话021-35367070(9:00-11:30,13:30-16:00)进行咨询。

热点问答

1.2023年本市春季考试招生院校有哪些特点?

春季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春招”)是上海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模式既很好地体现了院校的办学特色,又充分尊重了考生的专业志愿。

参与2023年春招的25所院校均为市属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均为学校的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2.2023年填报春考志愿的资格是什么?

考生的春考(语文、数学、外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253分),其中应届高三考生还须取得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7门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全部合格成绩,方有资格参加春考志愿填报。

3.尚未取得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7门科目成绩合格的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学生可以填报春考志愿吗?

不可以。

4.已参加2023年春考并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选择不填报春考志愿吗?是否会影响参加秋季高考等其他类别考试?

可以选择不填报春考志愿。考生若不填报春考志愿,后续仍可参加本人已报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各类别考试(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秋季高考等)。

5.2023年春考志愿填报如何安排?

符合春考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9:00-21:00和2月14日(星期二)9:00-16:00期间,自行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填报志愿。

具有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院校的2个专业,也可以是不同院校的各1个专业。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志愿信息不得修改。

6.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了253分,是否就可以参加院校专业自主测试?

不是。考生春考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了志愿填报最低成绩控制线,只是具备了填报志愿的资格。

各招生院校将于2月16日在院校网站上公布划定的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只有成绩达到所填报院校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才具备参加该院校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

7.招生院校各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是怎样划定的?

春考志愿填报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信息投档至所填报院校。各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及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相应比例划定各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按照已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其中,公办院校通知参加自主测试的考生数不得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民办院校通知参加自主测试的考生数不得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

8.考生若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如何选择自主测试时间地点?

已完成专业志愿填报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所填报院校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即获得相应院校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考生须在2月16日-17日登录相应院校网站选择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

9.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果没有参加院校自主测试,是否仍然有可能会被院校录取?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考生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若缺考院校自主测试(包括未选择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并缺考、选择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和地点后缺考等情况),其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院校后续录取排序。

在此提醒考生,在填报春考志愿时须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意愿,理性谨慎填报。填报志愿后如因故未能参加院校自主测试,若总分(统一文化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在综合排序中靠前,也存在被院校录取的可能。

10.考生在选择春考专业志愿时应该注意什么?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仔细阅读所要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专业的要求、自主测试内容及时间、录取规则等内容,特别要注意一些招生专业对男女比例、单科成绩限制、身体条件等要求,要确保自己符合条件方可填报。各招生院校还会在招生章程中注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考生也应提前查阅知晓。考生若对以上问题有疑问,可直接咨询招生院校。

经市教委审定,2023年本市春季招生高校公布招生计划新增110个,其中上海杉达学院新增计划30个、上海立达学院新增计划80个,具体各校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各校官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以及各招生院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11.若考生成绩同时达到两个专业志愿的自主测试资格线,可否参加两个专业的院校自主测试?填报同一所院校两个专业志愿的考生是否只需参加一次自主测试就可以了?

若考生同时达到了所报考的两个专业志愿的自主测试资格线,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自主测试时间,参加两所院校(或同一院校的两个专业)组织的自主测试。

填报同一所院校两个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两个专业自主测试方式及内容不同,须根据招生院校的安排分别参加两个专业的自主测试。考生在参加自主测试前务必仔细对照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和自主测试实施方案,了解相关信息。

12.招生院校如何确定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各招生院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公示数的比例不超过各校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

3月1日-7日,招生院校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考生须及时查看报考院校网站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确认录取的时间。

13.已被春考招生院校预录取和候补录取的各类考生如何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3月8日-9日,已被春考招生院校预录取和候补录取的各类考生进行专业信息登记工作,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被春考招生院校预录取和候补录取的考生有五类:①取得两个专业预录取资格;②只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资格;③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④取得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⑤取得两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

各类考生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流程详见《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预录取及候补资格网上确认流程一览表》。

重要提示:

以上五种状态考生,尤其是取得两个资格的考生,必须做出选择,如最终取得预录取资格,则无需操作默认被预录取。

1.取得两个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8日9:00-15:00,网上选择一个专业进行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2.只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无需操作,默认被预录取。

3.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在3月8日9:00-15:00,可在网上直接选择预录取专业进行录取专业信息登记,也可选择候补录取专业进行网上候补资格确认。其中,选择候补录取专业资格确认的考生,如院校确认其最终取得该专业预录取资格,无需操作,默认被预录取;如最终未能取得该专业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无需操作,也将被原预录取专业预录取。

4.取得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须等待候补录取专业院校确认其是否取得预录取资格。若取得预录取资格,无需操作,默认被预录取(注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要根据该校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确认情况而定)。

5.取得两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9日9:00-12:00,在网上选择其中一个专业进行候补资格确认,如院校确认其最终取得预录取资格,无需操作,默认被预录取(注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要根据该校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确认情况而定)。

其中状态②④考生无需任何操作,即参与春招后续录取排序;状态①③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如果不进行选择,也将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未取得任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后续仍可参加本人已报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各类别考试(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秋季高考等)。

14.考生如果被春考预录取了,是否还能参加后续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不能。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院校确认录取,一律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包括202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秋季高考等)。

部分图文:上海发布

编辑:姚怡莹

2023年上海春考招生试点方案公布 25所学校参加春招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精神,2023年本市继续实施春季考试招生试点。

一、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市共有25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招生专业须是各校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并须经市教委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将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由市教委统筹下达。

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

招生院校一览表

序号

院校名称
1上海理工大学
2上海海事大学
3上海戏剧学院
4华东政法大学
5上海海洋大学
6上海电力大学
7上海大学
8上海中医药大学
9上海师范大学
10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1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1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1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1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5上海电机学院
16上海商学院
17上海政法学院
18上海健康医学院
19上海杉达学院
20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21上海兴伟学院
22上海立达学院有限公司
2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
2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5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二、报名事宜

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要求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考试及志愿填报

(一)考试内容

2023年春季考试由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两部分组成。

(二)统一文化考试

1.统一文化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

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语文、数学每科目总分150分。外语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含听力)和听说测试,笔试(含听力)分值为140分,听说测试分值为10分,总分150分;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450分。

根据本市高考改革相关规定,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语科目考试即为2023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考试。

2.统一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2023年1月6日-8日举行全市统一文化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语文 1月6日 9:00-11:30

数学 1月6日13:30-15:30

外语笔试(含听力) 1月7日 9:00-11:00

外语听说测试 1月8日 8:00起

考试时长: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笔试(含听力)120分钟、听说测试20分钟。统一文化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3.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公布

2023年1月下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具体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

(三)志愿填报

1.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方可填报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其中,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7门科目成绩的认定工作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操作。

2.满足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中旬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具体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

(四)院校自主测试

1.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线公布方式

(1)试点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其中公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民办院校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末位同分处理,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2023年2月16日,各试点院校公布本校自主测试资格线及测试安排。

(2)已完成专业志愿填报,且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即获得相应试点院校自主测试资格。考生须于2023年2月16日-17日在试点院校网站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2.院校自主测试时间安排

2023年2月25日-26日举行院校自主测试。

3.院校自主测试内容及计分方式

(1)院校自主测试(一般为面试或技能测试)内容由各试点院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测试科目原则上为1门。院校自主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学科特长基础,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

(2)院校自主测试总分150分。

(3)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后缺考的考生,其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院校后续录取排序。

四、录取

(一)2023年3月1日,各试点院校应根据招生章程,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其中,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按照各试点院校已公布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有关规定使用。

(二)2023年3月1日-7日,试点院校须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各校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

(三)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其他考试。

(四)通过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8月下旬,前往相关区考试招生机构或高中阶段学校等个人档案所在地提取或转递纸质档案,并按院校规定进行递送。

五、加分政策及分值

凡符合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烈士子女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经审核可在原始分上加5分。上述加分分值不累加。

六、收费标准

试点院校的收费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七、招生章程

(一)各试点院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二)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包含以下内容:院校全(名)称、就读校址、院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院校招生管理机构、招生计划、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选拔对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自主测试办法、录取规则(含候补录取考生依次递补规则、同分录取规则等)、收费标准、资助政策、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网址及联系电话等。

(三)各试点院校须于2022年12月下旬认真填写《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副表并上报市教委。市教委将于2022年12月底完成各试点院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四)各试点院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经市教委核准备案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院校法定代表人应对本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教委将对试点院校招生章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五)各试点院校于2023年1月6日前向市教委报送院校自主测试方案。

八、管理与监督

各试点院校在春季考试招生工作中,必须合理制定招生计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工作制度,确保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对在高校招生报名、考试、招生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九、其他要求

(一)市教育考试院依据本文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二)2023届高中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毕业学校负责;2022届高中阶段毕业生,以原毕业学校品德评语为主;2022年以前的高中阶段毕业生,由考生所在街道、乡、镇或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作出组织鉴定。

(三)考生体检工作由试点院校组织。

(四)港澳台考生填报志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

招生工作日程简表

时间

工作内容
2022年12月下旬各校上报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12月底 各校向社会公布经审核的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招生计划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2023年1月6日前各校报送院校自主测试方案
2023年1月6日-8日全市统一文化考试
2023年1月下旬公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
2023年2月中旬符合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023年2月16日各校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及测试安排
2023年2月16日-17日获得院校自主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院校网站选择测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2月25日-26日各校组织自主测试
2023年3月1日各校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2023年3月1日-7日各校网上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2023年3月8日-9日考生按照春招实施办法的相关录取规则网上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
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2023年9月新生正式入学

转自:上海教育

来源: 上海新闻广播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至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务必注明出处:http://www.hixs.net/article/20231218/169625117866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