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大师消逝中的世界答案最新(犯罪大师消逝中的世界答案)
为治孩子头疼请“大师”做“法事”,网上20万!
“情况严重,需要做‘法事’”
“否则会有灾殃”
……
听到“算命大师”的话
你是否慌了?
海南的李女士(化名)深信不疑
却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魂魄都丢了,有生命危险”
养生会馆老板与“风水大师”合伙
据媒体报道,李女士的孩子经常头疼,平时都到一家养生会馆做理疗。在老板姚某的介绍下,李女士认识了一名外地的“风水大师”。
2020年11月底,李女士带着孩子在姚某家里见到了“大师”。“大师”“设坛”看病后说,头疼是因为有“东西”坐在孩子身上,需要做“法事”清除,不然会出现摔断腿、出车祸等灾殃。李女士接着问“大师”能不能帮其丈夫看看。“大师”向李女士要了“生辰八字”,看过之后说其丈夫情况更严重,“魂魄都丢了”,有生命危险,也要做“法事”,但需要更多钱。
经过商讨,“大师”同意李女士只支付199999.13元,还特意交代,不能跟任何人提起。随后,李女士瞒着丈夫在网上20万元并通过多次转账转给了“大师”,还将丈夫和孩子的个人物品寄给“大师”用来做“法事”。12月中旬,李女士从姚某处得知“法事”已做完。
今年春节,李女士的丈夫从侧面了解了此事,在丈夫的劝说下,李女士到派出所报案。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大师”王某和姚某,通过大量走访和侦查,掌握了二人合伙的确凿证据。姚某承认了实施的犯罪事实,但王某始终否认,还辩解称涉案钱款是“咨询费”以及为李女士“祈福”的费用。目前,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李女士被的全部款项也已追回。
网络算命套路深:
“按照客户需求看单下菜”
近年来,围绕“算命”的骗局不时曝出,破财消灾背后是层层套路。
日前,上海警方成功将一个以算命调运为幌子的团伙一网打尽。该犯罪团伙发展上海30余家美容美发店作为引流渠道,日常留意对风水算命感兴趣的潜在“客户”,收集整理“客户”个人隐私信息,“一人一档”提供给所谓“风水大师”并精准实施“算命调运”。
另据新闻晨报报道,今年7月,陈女士报案称,其在网上结识的“大师”频频以“身上有霉运”等理由为其做“法事”,并高价出售各类转运道具,一年多被骗近20万元。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其因兴趣自学风水相关知识,按照网络图片手绘符号或图案做“法事”,出售的昂贵转运物品实际是以几十元低价购得。
不久前,安徽算命网红“宜和宽哥”刘某柱因大量发布替人算命、消灾等宣传封建迷信的内容,扰乱社会秩序,被行政拘留15天。刘某柱透露:“主要依靠揣摩客户心理,按照客户的需求看单下菜。”公开数据显示,刘某柱账号拥有3.8万粉丝,三年间非法盈利200余万元。
对此,有网友表示“封建迷信要不得”,也有网友提出质疑:“这是算命还是算钱?”
一直以来,看手相、八字,测事业、姻缘、财运、健康,在民间都有不小的市场。对于此类现象,此前中国科学院院士、数学家林群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算命、占卜等活动利用干支配阴阳五行等办法人为地确定吉凶,毫无科学依据。
山东青岛市社科院教授刘同昌认为,从心理角度来讲,算命没有任何科学或医学依据,它之所以有市场,实际上是迎合了人们“依赖”或碰碰“运气”的心理。
那么,算命本身是否构成违法? 对此,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小军律师认为,算命行为本身是否违法,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判定时,要看该行为是否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继而是否有损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判定标准。如未达到该判定标准,则不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达到该标准,必然违法。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茜律师表示,如果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则可能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利用封建迷信骗取他人财物,或者敲诈勒索,数额较大,则可能涉嫌罪、敲诈勒索罪;如果利用封建迷信、会道门等非法收集个人信息,违反、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封建迷信的内容,破坏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实施的,可能涉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算命就是寻求心理安慰”,
算得不准可以退钱吗?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算命”也在某些平台上以各种形式出现。法治网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友都对“找大师算一算”这事儿饶有兴致。“网络算命”方式多样,收费也不同,还有各种价格不菲的“转运物品”。
天津的侯女士告诉法治网记者,身边朋友会交流推荐“准”的“大师”。“算命就是寻求心理安慰,现在工作学习压力大,焦虑、烦躁的情绪得不到排解,对未来也很迷茫,就想要一个答案让自己心里踏实。”侯女士说。
在网购平台搜索关键词,也能看到很多“大师”提供“咨询”和“培训”。尽管各大平台开展“绿网计划”屏蔽了相关内容,但其并没有完全消失。
对于网络算命,不少网友的体验并不美好,甚至提出质疑,认为结果模棱两可,感觉自己遇到了骗子。
那么,如果一些网友出于一时好奇的心理,花钱进行了“网络算命”,但其后感觉自己被骗了,可以要求退款吗?
王小军律师分析认为,这要结合算命人员行为主观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是否虚构事实来判断,如都符合则属于行为,可以进行刑事立案,追究其责任并追回钱财;如果主客观不符合,就要看是否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扰乱社会秩序进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一判定标准,如果按此标准判定属于违法范畴,则可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对方返还钱财。
张茜律师同时指出,被要求提供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可能会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还有的被要求开通会员、充值查看测试结果或解锁更多服务,也可能面临被的风险。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封建迷信、、、、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内容的信息。
张茜律师提醒广大网友,切勿相信“天降灾祸”“鬼怪害人”“作法祛灾”等无稽之谈,勿将希望寄托于封建迷信上。 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注意保存并提交被骗过程中的银行卡号、手机号、聊天记录等。同时,加强自身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属于封建迷信的不良信息,谨慎对待涉及金钱和个人信息的交易。
文|李思彤
来源: 法治网
人类最大的谜团,关于“死后世界的一切”,难道是永恒的黑暗吗?
很多人会问,人死了会去哪里?
有几个关于死后世界的理论,最可信的理论是“无理论”。
另一个是用“幻想理论”概括时,“时间和空间”只是我们心灵的工具,“死亡”只是我们意识创造的虚幻而已。
对于物理学家来说,过去/现在/未来的区别只是一种坚持不懈的幻想,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空间和时间与观察者处于相对关系中,在我们周围形成的粒子是观察者,即我们不认识也不存在。
但对于世界上所有的生命来说,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命运。人生真是虚无缥缈。
当我们死后,我们珍贵的记忆、想法和思考将何去何从?
今天的辩论是关于死后发生的事情的几个理论。
大家都在生活中经历过一次似曾相识吧?
“似曾相识”是指一种奇怪的感觉或幻想,尽管这是第一次体验,但你好像已经见过或经历过。
但这可能不是大家最初的经历。也有可能是大家前世经历过的真实的事情。
根据“转世理论”,我们所有的人生都是重复的似曾相识。
我们离开这个世界后,前世的记忆全部被遗忘,重生为新的人生。
虽然是连续重复的转世周期,但每次我们都有不同的机会。
我们可以很好地利用这些机会,避免在今生犯下前世的错误。
该理论的追随者相信,通过这种反复的循环,生命体将成为比以前更优秀、更聪明的生命体。
俄罗斯一位名叫塔蒂·瓦罗的著名女性,为这一理论提供支持。
塔蒂·瓦罗可以使用120种不同的语言。她认为这种能力来自她的前世。
据她说,她在十年前还是个学生的时候,在上数学课的时候,突然想不起她的母语俄语了。
而且她开始从嘴里吐出其他语言,而不是俄语,让班上的老师和学生们震惊不已。
她前世学到的语言,是不是突然因为某种现象,触动了她的大脑而记忆起来的呢?
动物转世理论是印度、东亚和佛教中最广为人知的理论。
这个理论的内容是这样的。当我们离开这个世界后,灵魂和能量就会进入新生的动物体内。
把过去人类时期的记忆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
保存人类时期记忆的理由就是为了“悔改”。
根据这个理论,人类时期犯下的罪孽程度决定了新生动物的种类。
动物是想犯罪却无法犯罪的纯粹的生命体。
因此,带着人类时期犯下的罪的记忆,作为动物出生,直到那个坏的因果被完全净化为止,作为动物的生活无限重复。
从那以后,我们所有的记忆都被抹去,重新做人,用干净纯粹的灵魂重新开始生活。
也有极少数人本能地记得自己的前世是动物。
天堂和地狱是从教传播的,是大多数人知道的最广为人知的概念。
根据这个理论,我们都有灵魂,根据我们在生命中做出的选择,在死后灵魂会被转移到天堂或地狱。
这个选择就是信不信耶稣.
根据圣经所说,不信耶稣的人死后会进入永远受苦的燃烧的地狱。
相信耶稣的人死后可以在充满爱的天堂里和所爱的人一起度过永生。
耶稣说,他对恶人的死毫不关心,相反,他对改变恶人的心,引导他们进入天堂感兴趣。
该理论的追随者认为,我们在地球上的现在生活是对死后将迎来的永恒生活的一次考验。
这个理论是这样的。死了就结束了。什么都没有。
不去天堂或地狱,也不投胎到动物或人。
如果说之前的理论都是精神上的,那么这个理论就比它们更科学。
当我们的心脏停止跳动时,我们大脑中的神经细胞也停止了活动。
那样的话,我们就看不见,听不见,想不起来了,就是完全黑暗了。
啊…其实也不是黑暗。要想认识到“黑暗”,我们的意识必须清醒,但没有。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在宇宙诞生和我们诞生的138亿年里,我们的意识不存在,我们什么都不记得。
就像那样,在我们死后的无限时间里,我们将是虚无的。太孤单了。
但我们的灵魂还会留在地球上。我们会死,我们的身体会腐烂,地球会吸收。
会诞生另一个得到我们养分的生命体吧。
我们将成为生命体的一部分。
这样想的话就不会那么孤独了。
啊,真是的,这个理论的创造者总有一天我会报仇的。
让我感觉不到生活的价值。
幻想理论,顾名思义。
我们的死亡只是一种幻想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威克森林药学院的科学家兼教授罗伯特-兰扎解释说,“死亡”只是我们的意识造成的“虚构的事情”。
他说,正确的答案可以在将量子物理学和生物中心主义联系在一起时知道。
根据生物中心主义,宇宙只能依靠我们每个人的意识来存在。
不是宇宙创造了生命,而是生命创造了宇宙。
罗伯特·兰扎教授认为,时间和空间只是我们心灵的工具,我们的生命与我们现在所想的完全不同。
爱因斯坦也对这个理论有一定的信心。
当他的好友贝索去世时,爱因斯坦在一封哀悼他的信中写道:
‘现在贝索在这个奇怪的世界里比我先走了一点,但这并不重要。对于我们物理学家来说,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区别只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幻想”
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空间和时间与观察者是相对的。
形成我们周围的粒子是观察者,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没有察觉时,就不存在。
如果世界按照这个理论以观察者为中心,那么当我们死的时候,世界就会一起消失。
总之,在我们认为是死亡的“死亡”之后发生的事情是在我们永远不知道的那个山丘那边。
超越幻想的幻想…现在不想再做了。
简单的算术题都很难做,脑子都快炸了。
各位有什么想法?
死亡仅仅是我们创造的幻想吗?
婚姻律师解读法律悬疑电影《消失的她》
金陵婚姻家事律师刘品礼解读法律悬疑电影《消失的她》中几个婚姻家事法律问题
电影故事简介 |
2023年6月22日在中国大陆上映悬疑犯罪片《消失的她》是由崔睿、刘翔执导,朱一龙、倪妮、文咏珊领衔主演,杜江特邀主演,黄子琪主演的电影 。
男女主角因为女主角李木子在潜水时缺氧遇到了潜水教练何非及时救助而结识,何非刚开始没在意这次相识,但是当有人告诉他救助的女子是亿万家产的富家女时,他处心积虑的打动女子并恋爱结婚。但是男主角是个赌徒,恶习难改,一次次请求妻子的原谅,可是妻子准备协议离婚来结束他们的婚姻关系。男主角决定制造完美犯罪,只要妻子死了,夫妻之间相互继承遗产,万贯家产就都是他的了。
这个丧失人性的想法即疯狂又刺激。他策划了“杀妻之旅”,以结婚周年为借口带妻子到国外度假旅游。他知道妻子喜欢梵高的《星空》,就带她去海底看《星空》,妻子在绚丽夺目的海底世界幸福的看到星空时,他便把她关入防鲨鱼的牢笼中,那个年轻而又善良的女子的生命从此就永久的定格在海底。
据说该影片真实故事原型是去泰国旅游的一对中国夫妻,丈夫为了继承妻子的巨额遗产把妻子推下悬崖,妻子大难不死,闺蜜帮助她斗智斗勇,找到丈夫谋杀的证据后报警,泰国警方依法逮捕了男方,最后泰国皇家法院判处男方长达33年零4个月的刑罚。
爱情婚姻启示 |
曾经相爱,只可惜一开始就充满了爱的谎言。爱情,不过是一场有预谋的精心策划。如果他爱上你或者你爱上他,只是为了他或者她的财富,致人于死地,只是为了把你的家产变成遗产。爱恨情仇的故事演绎,在这部影片里似乎没有爱情,只有虚伪的情谊、恨和仇!
茫茫人海,所有的不期而遇,也许是一场有预谋的精心策划。昙花一现的婚姻,是多么值得让人流连忘返,又是多么让人警惕。
嫁错了郎和娶错了妻的危害性一样,毁人一生。和对的人走进婚姻的殿堂、和错的人走出婚姻的枷锁和围城,都是值得庆祝的事情。错了,就要停下,向前一步是黄昏,甚至是悬崖,会结束生命。
毫无疑问,婚姻比恋爱,更能时刻考验着人性。爱情里,有情饮水饱,可以风花雪月的浪漫下去,至死不渝。婚姻里,充满了金钱和物质的考量,人性在现实的世界里发挥着原本的样子。
如果你不曾刻骨铭心的修炼过自己,饱读诗书或者历经千帆过尽,你又能怎能说自己可以战胜自己的人性?!修为,决定你对待世事的态度,人生不过百年,有时候放过别人,就是放过自己,宽容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我们每一人,都既是天使又是魔鬼。作为天使,我们释放人性的光辉,作为魔鬼,我们自私的要命,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包括完美的犯罪方案都可以实施,因为魔鬼本来就是失控的,失去法律的控制,冲向无边的黑暗和悬崖,直到粉身碎骨方大梦初醒,为时已晚。
爱的时候,我们是天使。不爱了,我们都可以是魔鬼,可以把一切归零,相互伤害的人是性善还是性恶,不言自明。
还好,这个世界有一样东西可以制裁恶魔--法律。感谢人类文明的发展让法律替代了人性原始的武力裁决。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是伟大的卢梭先生在他的名著《社会契约论》一书的开篇所说的名言。自由是遵纪守法的人的特权,枷锁只是针对魔鬼、坏蛋,上帝和法律永远保佑良善之人,永远。
丈夫杀害妻子还能继承妻子的遗产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从法律的角度,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丈夫无权继承,一场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的赌债配偶另一方要偿还吗? |
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男主角何非所欠赌债既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非法之债,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一方不用偿还。
丈夫丧生继承权,妻子死亡,遗产谁来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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