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尤斯屋大维又叫什么(盖尤斯)
论公元前一世纪至公元二世纪的意大利商人——以被释奴为研究对象
在罗马,王政时代便已出现被释奴,但规模较小。随着罗马对外战争的扩大,奴隶数量不断增多,奴隶被释放的现象屡屡出现,其通过多种途径皆可获取自由。被释奴广泛地参与到社会生活中。
其中教师和医生是较为重要的两类职业,除此之外,被释奴还从事着建筑师、信使、秘书等职业,但被释奴不能担任公职。在经济生活中,被释奴被选作主人的代表,从事商业活动。被释奴参与到商业活动中是罗马社会的一个重要现象,被释奴商人所从事的商业活动主要体现在城市商业与贸易活动两个方面。
其中,城市商业主要包括手工零售业、银行金融业。在零售业中,被释奴通过经营店铺售卖商品而牟利,面包店是资料保留较完整的一类,除此之外被释奴商人还经营着洗衣店、制售刀具的店铺等。
在银行金融业中,被释奴银行家多为私人银行家,其从事的商业活动主要包括货币鉴定及兑换、接收存款、进行借贷及组织拍卖等。贸易活动主要包括行省间的贸易以及对外贸易。行省间的贸易涉及谷物贸易、橄榄油和葡萄酒的贸易。
对外贸易则是与东部地区的贸易,从东方运回的香料、绸缎、染料等物品能带给罗马人巨大的财富。商业组织是由从事同一类行业的人组成的联盟,在罗马也存在由被释奴组成的商业同盟。
被释奴的出现及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在罗马,被释奴很早即已出现。古罗马史学家狄奥尼修斯在《罗马古事纪》中写道:“这位国王也很注意扩大公民集体,它采用了一种以前诸王忽略未用的办法。以前诸王对外来人一视同仁,无论其出身和地位如何,一律给以同等公民权,这样就增加了同城的人口,图利乌斯则进而许可被释奴隶享有同等权利。
他命令被释奴隶与其他自由人同样报告自己的财产。”由此可见,早在王政时期便出现了被释奴。可以说,被释奴在罗马长期存在。罗马的征服使得奴隶的数量不断增多,一部分来自家庭奴隶的繁殖,更多的来源于战争。
社会上对奴隶的需求也在增加,一些奴隶用于矿山和农业劳作,另一些受过教育的奴隶则被安排在城镇家庭中。奴隶获得释放成为被释奴的方式也有多种,这不仅与自身努力有关;主人的信赖与激励也是成为被释奴的重要途径。
国家在某些立法上偏向于保护奴隶;有时候运气也能使某些奴隶获得自由。首先,有能力和才华的奴隶可通过自身努力获取自由。一方面,一些奴隶作为代理人为主人工作,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挣钱购买自由。
这些奴隶一般作为家庭的仆人服务于他们的主人;另外,在共和后期出现授予奴隶“特许析产”的制度,即奴隶主分给奴隶经营或管理一部分财产。奴隶通过帮助主人做事而获得礼物、小费、工资等报酬,他们通常把钱积累起来,当这些到为自己赎身的数目时,他们便能换取自由。
这种方法不但使奴隶主能够定期更换新的奴隶,还能激起奴隶的劳动热情。另一方面,有些奴隶依靠自己的技能与才华受到主人的青睐而获释,例如作为家庭教师的奴隶。这些奴隶除教给孩子们功课外,还需负责在课外时间照顾和保护孩子。
当这些孩子成年后,一些孩子会出于感激而释放这些奴隶,奥古斯都就曾释放过作为自己教师的奴隶。其次,主人对于奴隶释放有着莫大的权利。奴隶有着对自由的渴望,为了激励奴隶工作的热情,许以其自由便是很好的方式。
法学家盖尤斯提到三种正式释放奴隶的方式:杖式释放、遗嘱释放、注册释放。其中杖式释放是指长官的随从把杖放在奴隶头上,这是最古老的方式,必须在长官面前进行,遵循固定的仪式和用语。
狄奥尼修斯在《罗马古事纪》中写道:“据我所知,有些人去世时释放所有的奴隶,就是为了得个死后落个善人的名头,也是为了他们葬礼上有许多带着‘自由帽’的人送葬……”拥有多少被释奴也是身份的标志,有些奴隶主出于此原因释放了许多奴隶。但无论如何,通过这几类释放方式,一些被释奴获得了自由的身份,可以拥有更多主动性的个人角色以及承担更多责任。
元前一世纪至公元二世纪被释奴参与的商业活动共和国末年,罗马的手工业有了很大的变化,位于罗马帝国中心的意大利逐渐摆脱落后状态,在手工业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城市内商业、手工业的发展为被释奴在商业生活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机会。被释奴在城市商业里有着多层次的参与。至公元前一世纪,在意大利经济中出现了大量的被释奴。
一些历史学家认为超过百分之八十五在作坊、商店和家内劳作的人,其身份均为奴隶或被释奴。这些被释奴凭借自己的才能和勤奋,在罗马商业中大显身手。从庞贝城的遗址中,我们可以看到被释奴商人的一些活动。
公元79年的火山喷发造成了庞贝的毁灭,但另一方面,一千五百年后当这座城市再次被发掘出来时,它却保存罗马日常生活的重要信息,使庞贝集中展示了城市生活的具体景象,积累了城市生活的碎片。
我们对罗马日常生活的印象从城市里的小商店和商业活动中得以了解。在城市里,许多手工业和零售业均为独立的经营单位。在这些店铺中,有些被释奴受雇工作,有些被释奴则作为店主工作,甚至还扩大了生产规模。在小店主和手工业者中,被释奴占据着重要地位。由于史料所限,以下将根据面包店、洗衣店、制售刀具店此三类店铺所遗留的信息来描述被释奴从商的活动。
贸易活动除城市商业外,在行省间的贸易与对外贸易中,也有被释奴的身影。罗马城作为当时罗马帝国的中心城市,它是连接东西方世界的纽带。“罗马是世界性的大型商场,所有东西都在这里聚集:贸易、海运、农业、冶金,以及所有曾经存在过的艺术品及工艺品。如果有何物没有在罗马发现,那么它就不存在。”
罗马从意大利以外的地方进口毛皮、香料、珍珠等华丽且实用的物品,从西西里、非洲和埃及进口所需的粮食。从公元前二世纪至前一世纪,在征服迦太基和掠夺罗德岛后,罗马逐渐成为贵重器皿和原材料的聚集中心,这些物品除了相当一部分留在罗马外,其余的便分给意大利半岛上规模逐渐扩大的城镇。
罗马对其他城市的影响力可见一斑,以至于其他许多城市都依罗马的模型而建。当来自罗马的旅行者走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无论当地的风情多么异域,当地的语言多么繁琐,或者当地的文化多么奇怪,在每个行省都会找到一个类似于小罗马的城市。帝国的第一位皇帝奥古斯都对罗马城的发展有很大的贡献,他曾说过:“是我让这个由砖块砌成的城市变成了由大理石砌成。”
行省间的贸易行省间的贸易产品有很多种类,以下从谷物贸易、橄榄油及葡萄酒贸易三个方面来探讨被释奴商人进行的活动。
首先,在谷物贸易中有被释奴商人的身影。海外战争的胜利,战俘及奴隶数量的增长,周边贫民的涌入导致罗马人口的迅速增加,关于罗马城的准确人口是不确定的,但根据霍普金斯的估计,至帝国初期,罗马城至少有一百万人口。由于人口众多而粮食不足,城市人口的主要食品谷物需要依靠进口来满足。其进口的主要地区包括埃及、西西里和北非等地。
对外贸易随着罗马经济的发展,对外贸易的规模也在扩大,其中与东方的贸易是当时对外贸易的主要方面,罗马与印度、斯里兰卡等地区均有贸易往来。大规模的陆路运输既昂贵又麻烦,水路运输相对方便。
尽管水路运输存在造船成本高、航海技术薄弱、海上未知的风暴等不利因素,人们却没有被卷入其中的危险所阻止。强烈的动机以及高额的利润驱使着人们进行远洋航行,在多种商品类型中,最获利的活动之一便是运输奢侈品,从东方运来的香料、绸缎、染料等物品能使人一夜暴富。
由于远洋运输的风险极高,只有极其富裕之人才有资本建造船只,并且承担可能遭受的损失。被释奴得到主人信任,充当起前锋,投入到与东方的贸易活动中。在罗马富人的支持下,他们拥有了建造船只的资本,这些被释奴便成为船只的所有者。
尽管背后的大部分利益被其主人拿走,但仍有大批被释奴商人参与到远洋航行中,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结论商人是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在罗马商人的构成成分中,除被释奴外,还包括骑士、平民、奴隶等。被释奴是罗马商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史料缺乏,关于被释奴的具体人数不能确定。但文献和考古证据告诉我们,从共和国晚期至帝国早期,被释奴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在共和国晚期,城市居民中有大部分都是被释奴。随着奴隶释放规模的扩大以及经济的发展,许多被释奴作为商人参与到经济生活中。被释奴广泛地活跃于罗马的商业活动中,有些被释奴因此获得财富,成为富裕的被释奴。
有学者把富裕的被释奴称为“独立的”被释奴,这一观点把自由的财富与主人的控制分离开来,认为拥有财富就意味着独立,由此还产生了“被释奴成为独立的商业阶级”这一观念。笔者认为这个观点是有待商榷的。
在罗马,富裕的被释奴的确存在。在庞贝,富裕的被释奴被视为一个主体存在。奥斯提亚有着不同的社会结构和规模,存在着大量富裕被释奴及其后代的证据。在这些城市中,一部分富裕的被释奴占据着重要地位。
公元前32年,一项特殊的税收被加在富裕的被释奴身上,凡拥有资产超过二十万塞斯特斯的被释奴,需将其资产的八十分之一捐给屋大维阵营。
公元9年,奥古斯都发布《巴比和波培法》(LexPapiaPoppaea),拥有价值超过十万甚至更多资产的被释奴,主人有权加强对其资产的管理。在公元64年罗马城发生大火后,尼禄宣称资产超过二十万塞斯特斯、并将其中一半用于重建都城的某拉丁人可获得罗马公民权。这些政策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富裕的被释奴的确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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