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卷轴5外交豁免任务攻略暗门钥匙(上古卷轴5外交豁免任务攻略)

时间:2023-09-25 12:05:45 来源:网友分享 编辑:一夜奈良山

民间故事:男子伤残,竟用香炉救女,圣僧:这个药可治好断腿

元末明初,山河破碎,百姓流离失所,朱元璋为了安抚百姓,出台了一系列休养生息的法令。他为了保住大明江山,不希望像宋朝那样“黄袍加身”改朝换代,就下了一道圣旨:凡是阵亡将士,除了得到一笔丰厚的抚恤金外,家中的男子朝廷养到十八岁,女子养到出嫁的年龄;要是伤残,朝廷会发放伤残金,另外还会对家庭的日常开支按月进行补贴。

在山西宁武县陈家沟住着一户杨姓人家,据说是杨家将的后人。杨家有一个独子名叫,自小跟随父亲学习武艺,杨家枪法更是舞得如火纯情。在他十岁那年,父亲在一次扫除元朝余孽的战役中牺牲了,只留了他们孤儿寡母两个人。

自幼立志像先祖一样,当一个大将军,为朝廷效力。洪武三年,依靠个人能力考上了武状元。经过两年的打拼,他官至九门提督副官。事业稳定后,他常常想念远在老家的母亲。于是派人把母亲接到应天府,让她颐养天年。

01

结为夫妻

在应天府三十公里外,有一座穆塔寨,最近那里冒出了一伙土匪。土匪头目是一个女人,名叫穆如雪。此女武艺高强,一套穆家刀法更是无人能敌。她还精通暗器,让人防不胜防。

朝廷几次派大军前去征讨,都无功而返。从此以后,再无人敢主动请缨,去穆塔寨剿匪。

话说,潘太师的小儿子潘伦玉,自小飞扬跋扈,经常欺负良家妇女。

有一次,正在街上巡逻,听到有女人的哭叫声。他带人赶紧前去察看,发现潘伦玉正在拽扯着一位卖艺的女子。女子哭道:“我只是卖艺的百姓孩子,求大爷放过我。”

潘伦玉说道:“今天小爷对你很有兴致,不如你今晚陪陪我。”

不知道潘伦玉的家庭背景,前去阻止,说道:“天子脚下,岂能让你逍遥法外。朝廷一再严令,要爱戴百姓,我看你这身打扮,也是官家子弟,莫要辱没了祖宗。”

潘伦玉最恨别人动不动就拿祖宗说事,十分恼火,骂道:“你这个不知死活的走卒,你知道我是谁,竟敢搅和我的好事,找死……”

潘伦玉抡起拳头就往身上打去,他哪是杨怀玉的对手,三下五除二就被打趴下了。接着,命人把潘伦玉抓了起来,并以“寻衅滋事罪”押入了大牢。

潘伦玉的随从见事情不妙拔腿就跑,回到潘府对潘太师说:“老爷,小少爷被一伙官兵抓走了,你快去救救他吧?”

潘太师说道:“在京城地界上,有谁敢动我的家人!”

随从说道:“就是九门提督副官,名叫。”

“原来是他,我听说此人武艺高强,但是人情世故却一窍不通。想当年,我一心想把他收入门下,奈何他不领情,这次我一定要教训教训他”潘太师说。

潘伦玉被抓进大牢,应天府尹知道他是潘太师的儿子,当天下午就亲自去太师府请罪。

应天府尹说道:“太师,杨副官把令郎关进大牢,他是皇上身边的红人,我不敢轻易得罪他,特向你请罪。”

潘太师说道:“这件事和你没关系,我不会怪罪你的。你回去好好把这个案子审一审,不要冤枉犬子就好。明天我会亲自去府衙要人!”

第二天,潘太师坐着八抬大轿来到了应天府衙。

府尹亲自带他来到地牢,潘伦玉看见父亲来了,委屈地说道:“孩儿是冤枉的,爹你快救我,我不想死在这里。”

潘太师看了一眼府尹,府尹吓得连忙作揖,说道:“太师请放心,我们用好酒好菜伺候着令郎,没有让他受半点委屈。下官认真审理了这个案子,令郎的确是被冤枉的。是那个卖艺女,为了嫁给令郎,在大街上卖惨,故意陷害人。”

潘太师说道:“既然是误会一场,那就赶紧放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不要再牵涉更多的人了。”

应天府尹自然听懂了潘太师的话外之音,他并没有派人捉拿那个受害者——卖艺女。

第二天,在朝堂上潘太师说道:“最近京城周围匪患不断,严重影响了百姓的生活,我请求皇上能再派人剿匪。”

皇帝说道:“朝廷已经派了五波人马,结果都无功而返,爱卿有何人选啊?”

潘太师说道:“当朝武状元,武艺高超,此人很有军事头脑,更重要的是他是杨家将的后人,不如派他去剿匪。”

皇帝说道:“此人我印象很深刻,爱卿你就全权负责,列位大臣在一旁协助。”

三天后,朝廷给下了一道圣旨,让他带五百军士去穆塔寨剿匪。朝廷派下的任务,自然不敢怠慢。

第二天一大早,就去兵部报到,兵部侍郎亲自带着他去校场点兵。走进校场,看见朝廷拨给他的士兵,大多数都是老弱,心中凉了半截。其实,他并不知道这一切,是潘太师搞得鬼。

整顿好队伍之后,带着他们去了穆塔寨。

来到寨前,众人的呐喊声惊动了寨中的穆如雪,她拿着大刀,骑着大马来到阵前。

穆如雪说道:“我们是一帮穷苦百姓,只不过半年前无意中捡了达官贵人的货物,朝廷竟然听信谗言派大军围剿。我们为了保命,只好迎战,没想到你们不依不饶。”

看着阵前这些人,个个面黄肌瘦。他们完全是百姓的装束,并不像人们说得那样,是十恶不赦的土匪。

说道:“我是奉旨办事,你们要是乖乖投降,接受朝廷招安,我自会请命豁免你们。”

说完,人群中开始躁动起来。穆如雪喊道:“要想让我们接受招安,要看你有多大本事。”

突然,她把暗器扔了出去,没想到被的杨家枪挡住了。

说道:“暗箭伤人,算什么本事,不如我们好好比一场。要是你输了,就乖乖地接受招安;要是我输了,我立刻带兵离开,从此不再打扰。”

穆如雪说:“你要说话算话,看刀……”

一百回合下来,两个人不分胜负,谁也没有伤到谁。休息一刻钟,两个人接着再战。这一次使出全身力气,最后一个回马枪把穆如雪打败了。

穆如雪是一位一诺千金的人,答应了的赌约,并给皇上写了一封信。临别前,穆如雪说道:“你是我见过的,最有正义感的男人,也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希望你能把这封信亲手交给皇上。”

土匪被打败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京城,人们夹道欢迎凯旋归来的队伍。远在朝堂的皇上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亲自接见了。

见到皇上之后,把穆如雪的信交给了他。皇上看完后,说道:“杨爱卿,你兵不血刃,收服了穆塔寨的土匪,解决了朝廷的后顾之忧。为了万无一失,朕决定把穆如雪许配给你,你意下如何啊?”

自然不敢违背圣意,就答应了。其实,经过这一次较量,穆如雪对的为人和武艺十分倾慕,而对她也一见倾心。就这样,和穆如雪结为了夫妻。没过多久,穆塔寨的人被朝廷化整为零,迁移到了附近的几个村庄,从此相安无事。

02

镇守雁门关,腿被打断

婚后第三天,接到一份朝廷诏令,说是雁门关一带元朝余孽横行,让他去镇守。虽然不忍心离开母亲,还有新婚妻子穆如雪,但是这一次正是报效朝廷的大好机会,他并不想错过。

晚上,对妻子说:“这一去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相见,要是我有个三长两短,你就带着母亲回老家陈家沟。我们的祖先就葬在那里,会保佑一家人平安的。”

穆如雪说道:“你尽管放心,男儿志在四方,家里有我在,照顾母亲的事就包在我的身上。”

第二天清晨,拜别了母亲和妻子,领了通关文牒,向雁门关出发了。一路上还算顺利,半个月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守关将士查验了的身份证明后,知道他就是新来的杨将军,纷纷下跪说道:“杨将军,兄弟们终于把你盼来了!自从上次元兵偷袭,兄弟们死伤无数,前任将军在乱战中也身亡了,现在士气衰落,就等着你去安抚了。”

没有休息,胡乱吃了一口饭,就去军营看望伤员,在他的贴心慰问下,将士们感受到了温暖。从此以后,将士们对他另眼相看。

经过十五年的艰苦奋斗,终于扫清了元朝余孽,雁门关也达到了空前的安宁。这一年,他接到圣旨,让他回京城述职。

临别前的晚上,和出生入死的兄弟们开怀畅饮,一直喝到深夜。突然,一队穿着元军衣服的人闯了进来,他们大肆杀戮,并把等十几个人抓走了。

第二天酒醒之后,发现他们被关在了一个破山洞中。他对守门人说:“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把我们抓到此地。”

一个头目冷笑道:“少废话,我们已经对外放出话,说你将军被俘,已经投降了大元,你就乖乖地呆着这里吧,哈哈哈……”

在暗无天日的山洞中,弟兄们过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日子。有些人开始想念家乡,想念父母和妻儿,说道:“杨将军,我们投降了吧,这样可以保住性命,也能早日和家人团聚。”

怒斥道:“我们是军人,宁死不降!现在我给大家念一首我最喜欢的诗:

烽火城西百尺楼,黄昏独上海风秋。

更吹羌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

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

撩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

关城榆叶早疏黄,日暮云沙古战场。

表请回军掩尘骨,莫教兵士哭龙荒。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大漠风尘日色昏,红旗半卷出辕门。

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吐谷浑。

胡瓶落膊紫薄汗,碎叶城西秋月团。

明敕星驰封宝剑,辞君一夜取楼兰。

玉门山嶂几千重,山北山南总是烽。

人依远戍须看火,马踏深山不见踪。”

众人听了的诗之后,士气大振。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说投降的事情了。

远在京城的皇帝,太监禀报说投降了元军,他并没有相信这个谣言。为了辨别投降的真伪,朝廷里出现了两派势力。一派是以潘太师为首,主张投降,他们希望朝廷抓他的家人以叛国罪论处;而另一派则主张没有投降,说他已经战死,应该以阵亡将士的待遇厚待他的家人。

皇帝为了平衡两派势力,并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这件事就这样被搁浅了,渐渐地很少有人再提了。

话说,当年奉旨去雁门关镇守,没多久穆如雪就怀孕了。九个月后,她生下了女儿杨灵儿。不幸的是,夫妻两人只能以书信的形式交流,杨灵儿从出生到现在,一次父亲的面也没有见过。

穆如雪得知丈夫投降的消息后,并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为了一家人的安全,她带着婆婆和女儿回到了老家陈家沟。

一家人长途奔波,终于回到了家乡。这一天,杨母对穆如雪说:“如今怀儿生死不明,今天我们一家三口去两狼山为他祈福。”

穆如雪疑惑地问道:“娘,为什么要去两狼山祈福?”

“两狼山是杨家祖先抗击辽军葬身之地,祖宗牌位就在哪里”杨母说道。

宋太宗雍熙三年,辽国经过多年休养生息,兵精粮足,发兵三十万人进攻大宋。辽军势如破竹,打过雁门关,进入中原。

杨令公,也就是的太祖父,带着七个儿子阻挡辽国大将耶律斜轸率领的契丹大军。经过这次战争,杨大郎、杨二郎、杨三郎先后战死,杨四郎、杨八郎被俘,杨五郎出家,杨七郎被潘仁美乱箭射死,仅剩下杨六郎。

当年,杨令公身负重伤被俘,绝食三天,最后碰死在了苏武庙前的李陵碑,以身殉国。而杨令公殉国的地方,就是两狼山。

从此以后,杨家后人在此地建造了杨家祠堂,以此激励后人忠义报国。

三人来到两狼山,走进杨家祠堂,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了,屋内破败不堪。穆如雪收拾了半天,才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三人祭拜完先祖后,就离开了。

03

神秘香炉救女

半年过去了,杨家仍然没有探听到的消息。穆如雪渐渐地相信丈夫,已经不在人世了。只是她觉得可怜了灵儿,从小没见过父亲长什么样。

杨灵儿如今已经十六周岁了,长得楚楚动人,跟着穆如雪学了一身本领。最近,穆如雪发现女儿经常和陈家小子在一起玩耍,

陈家小子名叫陈广文,也是将门之后。因为先祖不满朝廷的黑暗统治,就隐姓埋名,从此不再过问政事。而陈广文却和与世无争的祖先不同。他崇拜英雄,一心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朝廷效力。他喜欢杨灵儿,十分崇拜素未谋面的,希望有朝一日能拜他为师。

中元节到了,穆如雪像往常一样带着母亲和女儿,去两狼山祭拜。走进祠堂,穆如雪发现桌子上点燃了蜡烛,说道:“这里平时很少有人过来,蜡烛怎么被点燃了?”

这时候,墙角走来了一个人,一瘸一拐地,忽然跪在了杨母的面前,说道:“母亲大人在上,不孝儿子给您磕头了。”

杨母拨开满是污泥的头发,发现正是她日夜思念的儿子,一家人抱在一起大哭起来。

祭拜完先祖之后,穆如雪问道:“你的腿怎么了,看样子是瘸了。”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半年前,等人被一伙自称元军的绑匪抓住了,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绑匪为了防止等人逃跑,就用石头砸断了每人的一条腿。

等人忍辱负重,朝廷解救了他们。

被解救之后,朝廷按照“降兵”论处,每人打了五十大板,盘问了近半年才放了出来。

落下残疾并受到了欺辱,只是他无处伸冤,又不敢回京城,只好步行从雁门关来到了两狼山。

穆如雪抱着那只残疾的腿,说道:“只要一家人能团聚,我们就没有什么好怕的。我背你回家!”

急忙阻止,说道:“我可以走,你背不动我。”

突然间,在屋外偷听的陈广文进来了,说道:“杨将军我仰慕你已久,我能背动你。”

原来,陈广文为了满足好奇心,就偷偷地跟着杨灵儿一家人来到两狼山,他只是想见一见杨家的列祖列宗。

说道:“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会跑到这里?以后你在外人面前不要再叫我将军了,以免惹祸上身。”

杨灵儿急忙说道:“他是陈广文,我们家的邻居,他一直想跟你学杨家枪法。”

“灵儿,休得胡言,杨家枪法只传杨家人,不传外人,这是祖训。”怒斥道。

杨母说道:“这件事以后再说,你就让广文背你回家,他是个很不错的孩子。”

遵照母亲的话,答应了。一路上,陈广文背着他大汗淋漓,没有歇一次。经过一路交谈,意识到这个孩子是个可造之材。

回到家中,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恢复了体力,整个人也精神了很多。杨灵儿看着父亲,说道:“我有一件事情想和你商量?”

说:“除了杨家枪法之外,什么事情都可以给我说。”

杨灵儿说:“爹,你也安全到家了,难道你不操心女儿的婚事吗?现在广文想让他父母过来提亲,又怕你不同意,所以才让我探探你的口风。”

说:“想娶我女儿,那就胆子大一些,他怎么知道我不会同意啊?”杨灵儿开心地跑了出去。

第二天,陈家人带着聘礼来杨家提亲,只是他们并未见到灵儿。穆如雪问道:“广文,你见到灵儿了吗,这一上午也不知道跑哪去了,这都是快嫁人的人了,还这么爱瞎跑。”

陈广文说道:“伯母,我出去找一找。”

突然,一个蒙面人朝着他们扔了一只飞镖,众人吓了一跳。穆如雪眼疾手快接住了。他发现上面有一张纸条,上面写道:“你的女儿在我的手上,要想保住性命,拿着天地绝命香炉交换。”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天地绝命香炉是何物。

说道:“父亲在世的时候,曾经听他老人家说过一次,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

杨母说道:“孩子,是时候告诉你了。它是杨家的传家宝。为了一家能平平安安地活下去,我本想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想着百年之后,把这个秘密和我一同埋葬了。只可惜,祸事还是来了。”

这要追溯到杨家先祖杨六郎,他秉承父亲的教诲,保家卫国,继续抗击辽军。为了战胜辽国大都督韩昌,攻破“天地绝命阵”,杨六郎独自一人闯入阵中。然而,在返回营地的途中,他被埋伏在路两旁的辽军伏击,毒气毒晕了他。

醒来后,他发现躺在了一座名叫白水寺的破庙中。那时杨六郎饥肠辘辘,但身上并没有带任何干粮。他看到战马正在啃食墙皮,并送给他一块。杨六郎放在嘴里,发现墙皮是用糯米做的。

就这样,杨六郎借着墙皮熬过了整整四天。等到他身上的毒气消散,他准备返回营地。

他看到寺庙墙皮已经被吃光,心中许下诺言,等打败辽兵,给寺庙塑造一尊金身,重修白水寺。临走前,他带上桌子上的一座香炉,并取名“天地绝命”。

杨六郎靠着天地绝命香炉,攻破了天地绝命阵,打败了辽军。从那以后,辽军再也不敢随意侵犯宋朝国土了。

杨母走进房内,打开墙上的暗门,拿出了这座香炉交给了。

说道:“母亲,这是先祖留下的宝物,怎么能用来交换呢?我和如雪一起再想别的办法。”

杨母说道:“天地绝命香炉本是一件普通的物件,只因祖上攻破天地绝命阵而闻名。在这个世界上能认识此香炉的人,不可能是普通老百姓,他一定是朝堂中人。儿子,我们是斗不过他们的,不如索性拿出来救灵儿。以后,我们杨家后人不准再进入朝堂,这是我的遗言!”

说完,杨母一口气没有上来去世了。埋葬好母亲后,和穆如雪拿着天地绝命香炉来到了两狼山。

绑匪见到香炉之后,也算仗义,释放了杨灵儿。

04

破祖训,女婿学杨家枪法

杨灵儿完整地回到了陈家沟,陈家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嫌弃她。他家照样提亲,没过多久陈广文和杨灵儿成婚了。在成亲的当天,陈广文特意送给了岳父一辆四轮车,这样解决了走路不方便的问题,

婚后第三天回门之际,把陈广文和赵灵儿叫到跟前,说道:“灵儿,我和你母亲一生只有你这一个孩子,我希望你们的后代能牢记你祖母的话,不再踏入朝堂。这段时间,我也想明白了,我要打破祖训,把杨家枪法传授给广文。”

陈广文说道:“岳父大人,请您老放心,我会照顾好灵儿的,也会好好和你一起学武。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也让我明白了,学武还有别的用处,最起码他可以强身健体。”

说道:“如今我已经残疾,只能口头传授给你一些杨家枪法的要诀,主要还要靠你领悟。”就这样,开始给陈广文讲术家枪法

杨家枪法,是先祖杨弘信所创。他把所学的夏家北霸枪,取长补短,融合了西楚霸王项羽的霸王枪的锐气杀伐,三国时期蜀国名将张飞的丈八神枪等历代名枪枪法,创立了杨家枪法。它因为舞动起来好比梨花摇摆,又被称为“梨花枪”。

历代杨家人武艺高强,正是靠着杨家枪法安身立命,报效国家。它巧妙实用,被武林界成为“天下第一枪”。

接着又详细说了枪法的要诀。由于身残,他不能亲授杨家枪法,陈广文练得很辛苦,只学了一点皮毛。

05

独门秘药治好断腿

有一天,一位圣僧来到杨家讨水喝,热情地招待了他。临走前,圣僧问道:“你的腿是怎么受伤的?”

也没有隐瞒,把自己的遭遇都讲给了他听。圣僧说:“没想到,在这个穷乡僻壤中竟有杨家后人。你我有缘,我要赠你一味灵验,可以治好你的残腿。”

激动地说道:“圣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腿断了也可以治好的。”

圣僧说:“这是黑玉断续膏,它原本是金刚门的独门秘药。多年前,我因救助过金刚门的人,他们送给了一些。”

圣僧拿出一片药膏,只见外表呈黑色,气味清香扑鼻。

问道:“圣僧,黑玉断续膏怎么使用?”

圣僧说:“这种药效世间罕见,用法奇特。需要敲碎病人的骨头,把药膏附在上面,七天后骨头会重新长出来。”

站在一旁的穆如雪半信半疑,看了看丈夫,说:“我们还是不要治了,现在你这个样子挺好的,以后我当你的拐杖。”

说:“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不缺这一次。”

他答应了圣僧的要求。突然,圣僧一把捏碎了他的骨头,强忍着疼痛,没有吭声。

接着,圣僧取出一点药膏,涂在了的腿上,说道:“七天后,你会和以前一样,正常行走。”

说:“多谢圣僧,我本来对这条腿失去了信心,是你给了我生的希望。至于结果,我只能听天由命了。”

当天晚上,发出了撕心裂肺的豪叫声,伤腿从内向外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穆如雪哭道:“都怪我没有阻止你,让你受这么大的罪,恐怕那个人是来害你的。”

说:“我和圣僧无冤无仇,他长得也不像坏人。”

第二天晚上,的伤腿又从内向外痒起来,他让妻子把他捆在床上。第二个晚上,就这样艰难地度过了。从第三天开始,像是换了一个人似得,整个人飘飘然。他发现自己可以勉强走路了。直了第七天,整个人恢复如初,像正常人一样又蹦又跳。

对妻子说:“他娘,我的腿好了,又可以习武了!以后,我可以亲自把杨家枪法传授给女婿了。”

一大早,穆如雪把女儿女婿叫到跟前,说:“我有一个好事给你两说。”

杨灵儿笑道:“娘,你也学会了像爹一样,你有什么好事快点说啊。”

穆如雪说:“你爹的腿好了,他可以像正常人一样走路了。”

杨灵儿和陈广文异口同声地说:“这是真的吗?爹在哪儿?”

“我在这里”说。

只见,迈着矫健的步伐从屋内走了出来。

据传,陈广文在岳父的指导下,深得杨家枪法的精髓。后来,他学百家之长,自成一派,开创了“陈式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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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健全外国国家豁免制度,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促进对外友好交往,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国国家包括:

(一)外国主权国家;

(二)外国主权国家的国家机关或者组成部分;

(三)外国主权国家授权行使主权权力且基于该项授权从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条 外国国家及其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享有管辖豁免,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外国国家通过下列方式之一明示就特定事项或者案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的,对于就该事项或者案件提起的诉讼,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一)国际条约;

(二)书面协议;

(三)向处理案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提交书面文件;

(四)通过外交渠道等方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交书面文件;

(五)其他明示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的方式。

第五条 外国国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就特定事项或者案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

(一)作为原告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作为被告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受理的诉讼,并就案件实体问题答辩或者提出反诉;

(三)作为第三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受理的诉讼;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或者作为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时,由于与该起诉或者该诉讼请求相同的法律关系或者事实被提起反诉。

外国国家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但能够证明其作出上述答辩之前不可能知道有可主张豁免的事实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后的合理时间内主张管辖豁免。

第六条 外国国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

(一)仅为主张豁免而应诉答辩;

(二)外国国家的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出庭作证;

(三)同意在特定事项或者案件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七条 外国国家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的商业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或者虽然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产生直接影响的,对于该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本法所称商业活动是指非行使主权权力的关于货物或者服务的交易、投资、借贷以及其他商业性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在认定一项行为是否属于商业活动时,应当综合考虑该行为的性质和目的。

第八条 外国国家为获得个人提供的劳动或者劳务而签订的合同全部或者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对于因该合同引起的诉讼,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获得个人提供的劳动或者劳务是为了履行该外国国家行使主权权力的特定职能;

(二)提供劳动或者劳务的个人是外交代表、领事官员、享有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享有相关豁免的人员;

(三)提供劳动或者劳务的个人在提起诉讼时具有该外国国家的国籍,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经常居所;

(四)该外国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另有协议。

第九条 对于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相关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死亡或者造成动产、不动产损失引起的赔偿诉讼,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第十条 对于下列财产事项的诉讼,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一)该外国国家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不动产的任何权益或者义务;

(二)该外国国家对动产、不动产的赠与、遗赠、继承或者因无人继承而产生的任何权益或者义务;

(三)在管理信托财产、破产财产或者进行法人、非法人组织清算时涉及该外国国家的权益或者义务。

第十一条 对于下列知识产权事项的诉讼,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一)确定该外国国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归属及相关权益;

(二)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侵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

第十二条 外国国家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组织或者个人之间的商业活动产生的争议,根据书面协议被提交仲裁的,或者外国国家通过国际投资条约等书面形式同意将其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组织或者个人产生的投资争端提交仲裁的,对于需要法院审查的下列事项,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

(一)仲裁协议的效力;

(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三)仲裁裁决的撤销;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仲裁进行审查的事项。

第十三条 外国国家的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享有司法强制措施豁免。

外国国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不视为放弃司法强制措施豁免。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国家的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司法强制措施豁免:

(一)外国国家以国际条约、书面协议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提交书面文件等方式明示放弃司法强制措施豁免;

(二)外国国家已经拨出或者专门指定财产用于司法强制措施执行;

(三)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对外国国家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用于商业活动且与诉讼有联系的财产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第十五条 下列外国国家的财产不视为本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用于商业活动的财产:

(一)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特别使团、驻国际组织代表团或者派往国际会议的代表团用于、意图用于公务的财产,包括银行账户款项;

(二)属于军事性质的财产,或者用于、意图用于军事的财产;

(三)外国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中央银行或者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金融管理机构的财产,包括现金、票据、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外汇储备、黄金储备以及该中央银行或者该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金融管理机构的不动产和其他财产;

(四)构成该国文化遗产或者档案的一部分,且非供出售或者意图出售的财产;

(五)用于展览的具有科学、文化、历史价值的物品,且非供出售或者意图出售的财产;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认为不视为用于商业活动的其他财产。

第十六条 对于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诉讼法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向外国国家送达传票或者其他诉讼文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一)该外国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

(二)该外国国家接受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禁止的其他方式。

通过前款方式无法完成送达的,可以通过外交照会方式送交该外国国家外交部门,外交照会发出之日视为完成送达。

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的诉讼文书,应当依照该外国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附上有关语言的译本,没有相关国际条约的,附上该外国国家官方语言的译本。

向外国国家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一并通知该外国国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个月内提出答辩状。

外国国家在对其提起的诉讼中就实体问题答辩后,不得再就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 经送达完成,外国国家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指定期限内出庭的,法院应当主动查明该外国国家是否享有管辖豁免。对于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的案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应当在诉讼文书送达之日的六个月以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外国国家作出的缺席判决,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送达。

外国国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缺席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六个月,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就以下有关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出具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应当采信:

(一)案件中的相关国家是否构成本法第二条第一项中的外国主权国家;

(二)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外交照会是否送达以及何时送达;

(三)其他有关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

对于前款以外其他涉及外交事务等重大国家利益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出具意见。

第二十条 本法规定不影响外国的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特别使团、驻国际组织代表团、派往国际会议的代表团及上述机构的相关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特权与豁免。

本法规定不影响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国际习惯享有的特权与豁免。

第二十一条 外国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待遇低于本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对等原则。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编辑 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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