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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09:44:11 来源:网友投稿 编辑:未及挽留

“以借为名”索贿买“”,福建一派出所副队长被判刑

多次“以借为名”索贿,向赌场老板通风报信,并将大部分赃款用于“”,福建一派出所副队长被判刑三年九个月。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份刑事判决书披露了该案细节。

据4月7日发布的《李海荣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李海荣案发前系长汀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第二警务队副队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19年7月1日被长汀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日被长汀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9月10日由长汀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长汀县公安局执行拘留,同年9月19日被逮捕。

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2年期间,兰某请求李海荣为其协调关系帮其朋友林某申请廉租房一事。事后,李海荣以需要为由,“以借为名”向兰某索要贿赂款3000元,并将该款用于“”;2014年期间,李海荣以需要为由,“以借为名”向郑某索要贿赂款20000元,并将该款用于“”;2014年间,刘某请求李海荣帮忙协调关系为其丈夫饶某办理了取保候审。事后,李海荣以需要为由,“以借为名”向饶某索要贿赂款20000元,并将该款用于“”。

李海荣供述称,2014年初,饶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羁押在长汀县看守所。有一天,其朋友“郑狗子”带饶某的妻子刘某到他家里,请求帮忙协调关系,争取饶某能够取保候审。饶某取保候审出来后,大概过了一个月左右,因为李海荣赌“”报码输掉了1万多元,第二天马上就要支付钱给收码的人,这时他想起之前帮了饶某那么大的忙,于是就打电话向饶某“借”了20000元,并称一个星期左右会还。当天下午,饶某就给了李海荣20000元现金,此钱被他用于支付购买“”的赌债。

饶某妻子证言显示,后来,其多次打电话给李海荣让他还钱,李海荣却以各种理由不还钱,有一次要钱时还受到李海荣的威胁。

上述判决书还显示,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5月间,王某请求李海荣帮忙协调关系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事后,李海荣分二次收受王某贿赂款合计13000元,其中索贿3000元并用于“”;2016年下半年,李海荣在办理朱某达非亲属关系女儿户籍业务期间,以需要为由,“以借为名”向朱某达索要贿赂款10000元,并将该款用于“”;2016年下半年,李海荣在办理丘某非亲属关系女儿户籍业务期间,以需要为由,“以借为名”向丘某索要贿赂款5000元,并将该款用于“”;2016年间,李海荣在帮忙李某办理非亲属关系女儿户籍后,以需要为由,“以借为名”向李某索要贿赂款人民币2000元,并将该款用于“”;2017年11月,李海荣在办理廖某非亲属关系女儿户籍业务期间,以需要为由,“以借为名”向廖某索要贿赂款10000元,并将该款用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刘某2请托李海荣关照其岳母罗某在中心坝鼓楼下经营的无证宾馆。2017年12月,李海荣以需要为由,“以借为名”向刘某2索要贿赂款5000元,并将该款用于“”;2018年期间,李海荣在办理黎某非亲属关系女儿户籍业务期间,先后两次以需要为由,“以借为名”向黎某索要贿赂款计10000元,并将该款用于“”。

经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9年间,李海荣在担任长汀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第二警务队副队长、四级警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在办理户籍登记、协调关系、办理取保候审等方面提供便利,从中以“借款”的名义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的贿赂款共计277750元,其中索贿96650元,个人实得赃款265250元。期间,李海荣为帮助开设赌场的郑某逃避处罚,还将出警情况通风报信。

法院最终认定,李海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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